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3 (1700-1725).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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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田租十分之三,傷甚者盡免之,老病單弱者差稅 並免三年。乙巳,以糧十萬石賑北邊內附貧民。己酉, 建康、龍興、臨江、寧國、太平、廣德、饒池等處水,發臨江 路糧三萬石以賑,仍弛澤梁之禁,聽民漁采。二月丙 子,浙西嘉興、江陰,江東建康、溧陽、池州水旱,並賑恤」 之。湖廣省漢陽、漢川水,免其田租。三月壬子,御史臺 臣言:「道州路達魯花赤阿林不花、總管周克敬虛申 麥熟不賑饑民,雖經赦宥,宜降職一等。」從之。夏四月 庚申,發慶元糧五萬石,減其直,以賑饑民。五月壬辰, 淮西諸郡饑,漕江西米二十萬石以備賑貸。壬寅,平 灤路旱,發米五百石,減其直賑之。己酉,南輝、順德旱, 大風損麥,免其田租一年。秋七月癸巳,汴梁等處大 雨,河決壞陽防,漂沒歸德數縣禾稼、廬舍,免其田租 一年。壬寅,江西、江浙水,賑饑民二萬四千九百有奇。 十二月辛巳,揚州、淮安兩路旱蝗,以糧十萬石賑之。 按《食貨志》:「二年,賑隆興、臨江兩路饑民,又賑金、復 州屯田軍糧二月。」

大德三年,以諸路旱蝗水災,發糧粟賑之,量免田租 課稅。

按《元史成宗本紀》:「三年夏四月辛亥朔,駙馬蠻子台 所部匱乏,以糧十三萬石賑之。己卯,遼東開元、咸平 蒙古女直等人乏食,以糧二萬五百石、布三千九百 匹賑之。五月,鄂岳、漢陽、興國、常澧、潭、衡、辰、沅、寶慶、常 寧、桂陽、荼陵旱,免其酒課、夏稅。江陵路旱蝗,弛其湖 泊之禁,仍並以糧賑之。九月己亥,揚州、淮安旱,免其」 田租。冬十月丙子,以淮安、江陵、沔陽、揚、廬、隨、黃旱,汴 梁、歸德水,隴、陝蝗,並免其田租。十一月己亥,杭州火, 江陵路蝗,並發粟賑之。十二月癸酉,淮安、揚州饑。甘 肅亦集乃路屯田旱,並賑以糧。按《食貨志》,「三年,以 旱蝗,除揚州、淮安兩路稅糧。」

按《江南通志》:「三年正月,量免江南等處夏稅,以十分 為率,量減三分。以水旱疾病,百姓多被其災,又復賑 貸。」

按《杭州府志》:「三年秋七月,杭州饑,詔以糧萬石減價 糶之。」

大德四年,發糧粟,賑諸處饑貧乏食之民。

按《元史成宗本紀》,「四年二月甲戌,發粟十萬石,賑湖 北饑民,仍弛山澤之禁。三月乙未,寧國、太平兩路旱, 以糧二萬石賑之。秋七月辛卯,杭州路貧民乏食,以 糧萬石減其直糶之。九月甲子,建康、常州、江陵饑民 八十四萬九千六十餘人,給糧二十二萬九千三百 九十餘石。十二月癸巳,賑建康、平江、浙東等處饑民」 糧二十二萬九千三百餘石按《食貨志》「四年鄂州 等處民饑發湖廣省糧十萬石賑之。」

大德五年,平江、遼陽等路水,賑糧有差。各路被災處, 免差稅、租課。以京畿饑,增明年海運,並設肆減直賑 糶,始行紅貼糧。

按《元史成宗本紀》:「五年六月乙亥,平江等十有四路 大水,以糧二十萬石隨各處時直賑糶。秋七月乙巳, 遼陽省大寧路水,以糧千石賑之。八月庚辰,詔遣官 分道賑恤各路被災重者免其差稅一年,貧乏之家 計口賑恤,尤甚者優給之。乙未,順德路水,免其田租。 九月丙辰,江陵、常德、澧州皆旱,並免其門攤、酒醋課。」 冬十月丙辰朔,以畿內歲饑,增明年海運糧為百二 十萬石。丙戌,以歲饑禁釀酒,弛山澤之禁,聽民捕獵。 十一月丁未,減直糶米,賑京師貧民。設肆三十六所, 其老幼單弱不能自存者,廩給五月按《食貨志》,五 年各路被災重者,其差稅並除之。又按《志》,賑糶糧 之外,復有紅貼糧。紅貼糧者,成宗大德五年始行。初, 賑糶糧,多為豪強嗜利之徒用計巧取,弗能周及貧 民。於是令有司籍兩京貧乏戶口之數,置半印號簿 文貼,各書其姓名口數,逐月對貼以給。大口三斗,小 口半之,其價視賑糶之直三分常減其一,與賑糶並 行。每年撥米總二十萬四千九百餘石,閏月不與焉。 其愛民之仁,於此亦可見矣。

大德六年,諸路旱溢為災,減免差稅,並以倉粟糧鈔 賑給饑民。

按《元史成宗本紀》:「六年春正月丙午,京畿二十一站 闕食,命賜鈔萬二千七百餘錠。陝西旱,禁民釀酒。以 雲南站戶貧乏,增馬及鈔以優恤之。乙卯,以大都、平 灤等路去年被水,其軍應赴上都駐夏者,免其調遣 一年。二月丙戌,以京師民乏食,命省臺委官計口驗 實,以鈔十一萬七千一百餘錠賑之。三月丁酉,以旱」 溢為災,詔赦天下。「大都、平灤被災尤甚,免其差稅三 年,其餘災傷之地,已經賑恤者免一年。今年內郡包 銀、俸鈔,江淮已南夏稅,諸路鄉村人戶散辦門攤課 程,並蠲免之。」夏四月丁卯,發通州倉粟三百石賑貧 民。庚辰,上都大水,民饑,減價糶糧萬石賑之。五月丁 巳,福州路饑,賑以糧一萬四千七百石。六月甲申,湖 州、嘉興、杭州、廣德、饒州、太平、婺州、慶元、紹興、寧國等 路饑,賑糧二十五萬一千餘石。大同路寧海州亦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