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5 (1700-1725).djvu/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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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州囚一歲租調。

按《唐書太宗本紀》:「十一年正月乙卯,免雍州今歲租 賦。二月乙丑,給民百歲以上侍五人。三月癸卯,降洛 州囚見徒,免一歲租調。」

貞觀十二年二月甲戌。如長春宮。免朝邑今歲租賦 按《唐書太宗本紀》云云。

貞觀十三年正月乙巳拜獻陵赦三原及行從免縣 人今歲租賦。

按:《唐書太宗本紀》云云。

貞觀十四年正月甲寅赦雍州長安縣免延康里今 歲租賦。

按:《唐書太宗本紀》云云。

貞觀十五年四月乙未,免洛州今歲租。還戶故給復 者加給一年。

按:《唐書太宗本紀》云云。

貞觀十七年三月乙丑。給復齊州一年。

按:《唐書太宗本紀》云云。

貞觀十八年二月丁巳給復突厥高昌部人隸諸州 者二年。

按:《唐書太宗本紀》云云。

貞觀二十年正月庚辰赦「并州起義時編戶給復三 年後附者一年。」

按:《唐書太宗本紀》云云。

貞觀二十二年,蠲京畿租賦有差,給復宜君縣人遷 者三年。

按《唐書太宗本紀》:「二十二年二月乙卯,見京城父老, 勞之,蠲今歲半租,畿縣三之一。三月丁亥,赦宜君,給 復縣人自玉華宮苑中遷者三年。」

貞觀二十三年,高宗即位,給復雍州及供軍所一年。 又復河東二年。

按《唐書高宗本紀》:「二十三年六月甲戌,即皇帝位,大 赦,給復雍州及比歲供軍所一年。八月癸酉,河東地 震,乙亥,又震。庚辰,遣使存問河東,給復二年。」

高宗永徽五年八月己未詔免麟游岐陽今歲課役岐州及供頓縣半歲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永徽六年正月壬申拜昭陵赦「醴泉及行從免縣今 歲租調。」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顯慶二年免洛州一歲租調及鄭州一歲租賦

按《唐書高宗本紀》:「顯慶二年閏正月壬寅,如洛陽宮。 二月癸亥,降洛州囚罪,徒以下原之,免民一歲租調, 賜百歲以上氈衾粟帛。十一月壬子,講武於新鄭,赦 鄭州,免一歲租賦,賜八十以上粟帛。其嘗事高祖任 佐史者以名聞。」

顯慶四年閏十月戊寅如東都辛巳詔所過供頓免 今歲租賦之半。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龍朔三年賦雍同等州民錢免出軍衛士庸調

按《唐書高宗本紀》:「龍朔三年二月,賦雍、同等十五州 民錢以作蓬萊宮。」

按:杜佑《通典》:三年秋七月制:「衛士八等以下,每年五 十八放令出軍,仍免庸調。」

乾封元年封泰山免所過租賦給復齊兗亳三州有差

按《唐書高宗本紀》:「乾封元年正月戊辰,封泰山。壬申, 大赦,改元,免所過今年租賦,給復齊州一年半,兗州 二年。己未,如亳州,祠老子,縣人宗姓給復一年。」

咸亨元年九月丁丑給復雍華同岐邠隴六州一年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上元二年正月己未給復雍同華岐隴五州一年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儀鳳元年三月甲辰如東都免汝州今歲半租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開耀元年免四州二歲稅河南北一年調又以河南北大水給復一年

按《唐書高宗本紀》:「開耀元年正月己亥,免雍、岐、華、同 四州二歲稅,河南、河北一年調。八月丁卯,以河南、河 北大水,遣使賑乏絕,室廬壞者,給復一年。」

中宗嗣聖三年即武后垂拱二年太后改新豐為慶山給復一年免并州百姓庸調終身

按《唐書武皇后本紀》:「垂拱二年十月己巳,有山出於 新豐縣,改新豐為慶山,赦囚給復一年。十二月,免并 州百姓庸調,終其身。」

嗣聖七年。即武后天授元年周給復并州武興縣,百姓子孫 相承如漢豐沛。

按《唐書武皇后本紀》「天授元年十月丁巳」云云, 嗣聖十三年。即武后萬歲通天元年周「封於神岳,給復州縣有 差。」

按《唐書武皇后本紀》:「萬歲通天元年臘月甲戌,如神 岳。甲申,封於神岳,改元曰萬歲登封,大赦,免今歲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