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6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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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六年,禁州縣畸稅漏催之弊。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六年監察御 史倪千里言。「民間常賦丈尺板籍。自有定數。今催科 故存畸欠。異日卻追畸零。或欠零寸。必納全尺。此畸 稅漏催之弊。帛之尺寸。米之合勺。划刷根括。秋毫盡 矣。乃於既足之餘復有重催之害。一追再追。乞取浩 瀚。」此文引乞覓之弊。乞詔諸監司禁戢州縣。措置更 革。「奉行不虔者,劾治。」從之。

嘉定七年八月癸巳,罷關外四州所增方田稅。乙巳, 禁州縣沮壞義役。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按《續文獻通考》:「嘉定間,趙必愿知崇安,力主義役之 法,上下便之,朝廷因下其式於八郡。」

嘉定八年,蠲諸州稅。又詔「職田蠲放如民田,違者坐 之。」

按《宋史寧宗本紀》:「八年二月壬子,蠲平江等五郡逋 負米。秋七月戊辰,蠲兩淮諸州今年秋稅并極邊五 州明年夏稅。癸酉,蠲臨安、紹興二府貧民夏稅。甲申, 詔職田蠲放如民田,違者坐之。」

按:《續文獻通考》:「八年八月,權罷旱傷州縣比較賞罰。 嘉定九年,蠲被水州縣租。」

按,《宋史寧宗本紀》:九年六月「戊申,振恤浙西被水州 縣,寬其租稅。九月甲申,詔兩浙、江東監司覈州縣被 水最甚者,蠲其租。」

嘉定十一年,蠲諸州民兵稅役。又詔「行《經界》」以均一 賦役。

按《宋史寧宗本紀》:十一年「秋七月辛卯,蠲四川關外 諸州稅役;甲午,蠲光州民兵戰死之家稅役。」

按:《續文獻通考》:十一年,詔常州嘉興府行經界。青田 縣主簿陳耆卿奏:「臣聞之孟軻曰:『行仁政必自經界 始』。經界蓋良法也,不幸而經界法壞,則所信者簿書 爾,併簿書而不足信,則何所取信哉?且有田則有賦 役,此常理也。田有多寡則賦役有輕重,亦常理也。今 之世,乃有田愈多而賦役愈輕者,有無田而賦役反」 重者,此弊在在有之,而本郡尢甚。姑以青田一縣言 之,自往歲巨浸之後,牒紙散逸,而縱橫變化,在吏之 掌握而已。稅之厚薄,當視其物力;物力之高下,當視 其產。今田之頃畝,初不見於簿,而物力之貫陌獨載 之簿,若是,則其源既失矣。過割用物力簿,起催用二 稅簿,二者所當相關,而今初不相知。「歲遇攢造,不過 以往年陳籍,沿襲轉抄而已。升降出沒,既莫得詳,鄉 胥里豪,始得株連姦偽,以為牢不可破之計。故有一 戶而化為數十戶者;有本無寸產而為富室承抱立 戶者;有虛為名籍以避科斂,稍久而成乾沒者。但見 逃絕之家日多,租稅之額日減,上下歎愁,莫知其弊 之所自。邑令之有意者,思欲釐正之,然細民吐氣,而 大姓則忿然不懌矣。官本制民,今制於民,觸類而長 之,豈獨一青田哉?三歲一推排,此常式也。今或至十 年而不講,是使民之患苦無時歇也,然則簿書何自 而正乎臣愚欲乞睿旨行下諸路,戒飭所在官吏,申 嚴推排之法。其出入規避者,重寘憲典。每歲攢造,必 選一」邑佐之清強者躬督其事。既成,則併舊籍上之 郡,郡復委寮屬研覆之。有訴不平,或得其實,官吏俱 從收坐。庶幾賦役均一,牒訟稀簡,吏稱職而民安業, 誠非小補。

嘉定十二年五月丁酉,蠲兩淮、荊襄、湖北、利州路沿 邊諸州今年租稅。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嘉定十五年夏四月壬午,詔蠲蘄州今年租賦。八月 己卯,命戶部詳議「義役。」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嘉定十六年。八月辛巳。詔州縣經界。毋增紹興稅額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嘉定十七年二月癸巳,蠲台州逋賦十萬餘緡。八月 乙未,申嚴兩浙諸州輸苗過取之禁。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按:《續文獻通考》:十七年,申嚴兩浙諸州輸苗過取之 禁。泉州舊為台、信、建昌、邵武包納上供銀,大為民病, 至是宋鈞知州,奏乞各從初賦,從之。陳耆卿代上殿, 劄子曰:「粟帛者,民之所有也,錢者,民之所無也。民各 輸粟與帛,而官俾之輸錢,固已非矣。至有名曰上供 銀錢」,而其禍酷於二稅者,此不可不知也。閩之郡八, 其最甚曰泉。臣因巡行入境,見其土薄瀕海,民多艱 食,而永春、德化、安溪三邑介處窮谷,怵迫尢甚,正賦 窘無以辦,況其他乎?稽諸故常,每歲台、信、建昌、邵武 四郡總納上供銀兩一萬五千六百,蓋為本州衣縑 之助。蠲半之後,惟廣信僅僅取足,二郡則否。自乾道 至開禧,已積逋十五萬疋,為錢七十「五萬緡。」前此守 臣雖聞於朝,然止及三年逋欠之弊,未及本州科斂 之弊也。祖例產錢一緡以上合輸銀錢,無官、民之分 也。其後祝聖道場及逃絕戶得免免者猶未眾也。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