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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8 (1700-1725).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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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稅穀帛而已,今二稅之外,諸色沿納,其目曰陪錢、地

錢、食鹽錢、牛皮錢、篙錢、鞋錢,如此雜料之類,大約出 於五代之季,急征橫斂,因而著籍,遂以為常。今以一 陳州言之,州四縣合二萬「九千七百有餘戶,夏秋二 稅,凡斛㪷一十五萬八千有零碩,正稅并如預買紬 絹三萬有零疋,絲綿四萬九千有零兩,此常賦也。復 有鹽錢一萬五千八百有零貫,并夏秋沿納錢。雖緣 敝法承習已久,然此諸色錢,常例亦多用折納斛㪷, 不悉輸錢也。大概古今田制,未有輸錢之法也。今乃 歲支青苗錢六萬七千餘貫,計息錢一萬二千三百 貫有零,歲納役錢四萬七千餘貫。此乃常賦之外,歲 輸貫錢六萬餘千以陳之戶口,不敵諸州之一縣,率 是以准天下之所輸」可見也。凡公私錢幣之發斂,其 則不遠:百官群吏、三軍之俸給,夏秋糴買穀帛,坑冶 場監本價,此所以發之者也;田廬正稅,茶鹽酒「稅,此 所以斂之者也。民間貨布之豐寡,視官錢所出之多 少。官錢出少,民用已乏,則是常賦之外,錢將安出?若 募錢輸官,還以募傭,錢既出入,非畜聚也。」夫募錢者, 率之本,民散於惰游,市井自如,南畝空矣。窮鄉荒野, 下戶細民,冬至節臘,荷薪芻入城市,往來數十里,得 五七十錢買蔥茹鹽,醢老稚以為甘美,平日何嘗識 一錢。臣聞諸路,其間刻薄吏點閱民田廬舍、牛具、畜 產、桑棗雜木,以定戶等,乃至寒瘁,小家農器舂磨,銍 釜犬豕,凡什物估千輸十,估萬輸白,食土之毛者,莫 得免焉。故天下之民,遑遑無所措手足,謂之「錢荒。」吏 厲鋒氣,以刻削為功,干賞蹈利,而賞利從之,此豈聖 意使然耶?料天聰亦未之詳聞也。陛下本欲以美利 利天下,至於施為,見於行事,非復聖意所存者矣。陛 下盛旨一出,執政奉行,稍已增益,至於有司,苛細甚 矣。頒下諸路職司之官,各出所見,展轉交害,本同而 末異,朝行而夕改,郡縣承用,以至不勝其敝。且民田 二稅,水旱檢放,自有常制,青苗之息,或遇災傷,猶暫 「倚閣,募役之錢,年雖大殺,不可免也。豪猾乘民之急, 舉貸取息,至或相因陪輸,誠侵酷矣。然不越穀帛,民 耕織之所有也。州縣之役,若身充,若雇傭,率三分其 費而二分出於薪粒,大鄉戶眾,一役代歸,十餘年間, 安居無所預矣。」募法之行且三年,初年民始大駭,吏 議法未一,或納或否。次年已有「伐桑棗、賣田宅、鬻牛 畜,今年稍荒歉處,民流散多矣。」推此其可以經久者 耶?而乃恬弗為怪,莫之改圖,臣恐國家之憂,不在四 夷,而見伏戎於莽矣。伏惟陛下深思宗社之重,俯察 下民之情,申命大臣精議輸錢之法,此大事也,非取 於高談虛論,苟且而已矣。夫苟且者,臣下之身謀;遠 慮者,陛下國家之至「計,愚而不可欺、弱而不可勝者, 民也。儻民情失於撫御大勢,一有動危,雖有智者,恐 無以善於後矣。」輸錢二事,而募法之害尢重,臣故勤 勤先其重者。今所開陳,特舉大體,其為害條目,不可 悉數也。臣上荷聖恩,至深至重,自念衰疲,不任陳力, 一旦先犬馬填溝壑,沒有遺恨,故求一對清光,專為 陳此愚懇,少效補報,麤寬愧負。事聞天聽,退就斧鉞, 臣所快也。惟陛下留神省察。

《言青苗錢第一劄子》
歐陽修

臣伏見朝廷新制俵散青苗錢以來,中外之議,皆稱 不便,多乞請寢罷,至今未蒙省察。臣以老病昏忘,雖 不能究述利害,苟有所見,其敢不言?臣今有起請事 件,謹具畫一如後。

一。臣竊見議者言青苗錢取利於民為非,而朝廷深 惡其說,至煩聖聽,命有司具述本末,委曲申諭,中外 以朝廷本為惠民之意。然告諭之後,縉紳之士論議 益多,至於田野之民,蠢然固不知《周官》泉府為何物, 但見官中放債,每錢一百文要二十文利爾,是以申 告雖煩,而莫能諭也。臣亦以謂等是取利,不許取三 「分,而許取二分,此《孟子》所謂五十步笑百步者。以臣 愚見,必欲使天下曉然知取利非朝廷本意,則乞除 去二分之息,但令只納元數本錢,如此始是不取利 矣。」蓋二分之息,以為所得多耶,固不可多取於民;所 得不多耶,則小利又何足顧,何必以此上累聖政?臣 檢詳元降指揮,如災傷及五分以上,「則夏料青苗錢 令於秋料送納,秋料於次年夏料送納。」臣竊謂年歲 豐凶,固不可定,其間豐年常少,而凶歲常多。今所降 指揮,蓋只言偶然一料災傷爾。若連遇兩三料水旱, 則青苗錢積壓拖欠數多。若纔遇豐熟,卻須一併催 納,則農民永無豐歲矣。至於中小熟之年,不該得災 傷分數,合於本料送納者,或人戶無力,或頑猾拖延, 本料尚未送納了當,若令又請次料合俵錢數,則積 壓轉多,必難催索。臣今欲乞人戶遇災傷,本料未曾 送納者,及人戶無力,或頑猾拖延不納者,並更不支 俵與次料錢。如此,則人戶免積壓拖欠,州縣免鞭扑 催驅,官錢免積久失陷。

「臣竊聞議者多以抑配人戶為患,所以朝廷屢降指 揮,丁寧約束州縣官吏,不得抑配百姓。然諸路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