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8 (1700-1725).djvu/8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不懽呼稱便,謀伐石記侯「功德,用垂有永。」乃命庠生 龍子尚寶、劉子騰生譚子階持狀謁予記,復屬予姻 家陳子製申之。予覽今狀,感往事,因咨嗟歎曰:有是 哉!大政之易舉也。夫可與樂成而難與慮始者,人情 大都然也。往吾茶議舉覈田實,高安劉君司之,約法 程功,一切驅以苛峻,群役惴惴受事,如赴湯火。然弊 源利竇,潢溢旁漏,事未就而訟牒起矣。日讎月校,不 復誰何,丈冊竟以荒略成,而糧額視昔翻益增焉,茶 民迄今憾之,然猶近事無論也。蓋嘗覽鏡古昔賢豪, 雖睥睨天下,無一難為事,至語及更始均田,則未敢 易視之焉。即經世大儒如晦菴、朱子,其論打糧丈畝、 攢造圖籍,亦謂「必不憚甚勞大費,淹歷歲月而」後可 成,蓋甚言舉事底績之難也。乃今徐侯始議覈田,而 士民之悅趨也,一唱群和,且以數月勞瘁之勤,速糾 功緒,率貽攸民千百世之永利,斯其注措,必有犁然 當民心者矣。孰謂難與慮始之民,必苛刑峻法,如吾 郡高安君之為哉?《易》曰:「順以動,故豫。」《書》曰:「民可近,不 可下。」若侯者,有味於斯言乎哉?侯諱希明,號鳳山,東 浙古虞人,雅稱明練識政體。諸所興豎,如「均里徭」、創 社學、建書院之類,皆非簿書吏所能及。而慨然覈田 一事,則為攸民根本計者,茲特書之,以昭勿壞。

《差役疏》
劉光濟

「為酌議差役事宜,以蘇民困。」臣惟賦役繁重,貴在均 平,民力困詘,要當節省。蓋法有弊而當釐,事有窮而 當變。臣待罪江右,切見地土瘠薄,民鮮厚藏,橫征厚 斂,科派無紀,生民之困,莫大於此。隨行布政司會同 各司道官,將里甲差徭,逐一查議。又選委練達政體 有司官,稽諸成法,參以時宜。凡歲征歲用,咸為劑量, 「冗役冗費,盡為汰革。稅糧則定為征解之法,徭役則 定為編派之規:行之在期,民情稱便。」臣又慮公私費 用若節,則不可久;力役工食過損,則不樂從;勉強一 時,終難善後。又經覆行會議,隨事損益,頗協人情。凡 征收、起解、給散、支銷等項,皆有規則:誠為一時補偏 救弊之術,於地方以為相宜。除事體瑣細,不敢一概 塵瀆聖聽,謹摘其大要條為五事上請:「一均徭役。臣 惟均徭之法,十年一設,計丁驗糧,戶分等則行之已 久,誠為均平無累。然法久弊生,名為均徭,實有不均 之患。每歲徭銀,原有定額,而各甲丁糧多則派銀數 少而徭輕,丁糧少則銀數多而役重,其弊一也。所編 之差,有正銀一兩而止納一兩者,此必勢豪夤緣者 得之;有加至一二倍者以至數十倍者,此必平民下 戶無勢力者當之。此患在不均,其弊二也。北方則門 丁事產,肆者兼論;南方則偏論田糧,糧多差重,則棄 本逐末,以致田日賤而民日貧,其弊三也。糧多殷實 之家,平日則花分詭寄,以圖輕差,及至審編,則營求 賄囑,以脫重差,其弊四也。歲歲審編,公門如市,官吏 開賄賂之門,里胥恣索騙之計,其弊五也。丁糧編剩, 利歸於官,小民不蒙輕減之惠,其弊六也。有此六弊, 小民困累已極。且應直之年,役重費繁,力不能勝。」大 抵人情皆安於目前,既不能預請幫助識別此字。「十年之費,以待一 年之輸。」是以一年當差即九年未得蘇息,而傾家蕩 產者相比也。又查《均徭規則》,原分銀、力二差。銀差內 如各官柴薪、馬丁、儒學齋膳夫,先年俱坐員審編,以 致貪婪。有司故將殷實人戶自行坐占,因而加倍征 收,漁獵無厭。如兩京會同館并山東、保定等處馬價, 則以地方隔越,有司不肯一體追征,以致經年逋負, 不得以時起解濟用,此銀差之弊也。力差內如府、州、 縣斗庫及各驛廩給庫子,則賠費不貲。門皂、防夫、禁 子、弓兵等役,皆編徭戶姓名,募人代當,則抑勒需索。 水、馬、機兵等役,則各編頭戶、貼戶,以數十戶而朋為 一役。募役則給由帖,取討工食。窮鄉下邑之民,不能 抗城市積年之勢;「戶戶被擾,雞犬不寧,其害尢甚,此 力差之弊也。弊多而法疏,則民害滋甚。臣愚擬將各 項差役逐一較量,如力差,則計其代當工食之費,因 勞逸而量為增減;如銀差,則計其扛解交納之費,因 難易而加以增耗。」通計一歲用銀若干,止照《丁糧編 派》開載各戶由帖立限徵收。如往年編某為某役、某 為「頭戶,某為貼戶。今一切革之。其有丁無糧者,必係 下戶,止納丁銀;有丁有糧者,必係中戶;及糧多丁少 與丁糧俱多者,必係上戶,俱照丁糧併納。是其戶之 貧富,不待審編而自定徭差,不得避重而就輕。其銀 一完,則終歲無追呼之擾,而四民各安其業。使輕重 通融於一縣,苦樂適均於十甲」,是亦調停之一術也。 一、革坊里。臣惟州縣設有坊里,輪年當差,乃庶民往 役之義。自勾攝公事,催辦糧差之外,無他事也。奈何 有司不加體恤。凡祭祀宴饗,造作供帳,餽送夫馬,百 爾費用,皆令坊里直日管辦。坊里又坐派於甲首,費 出無經,以一科十,閭里騷然,日見凋敝。如病羸之人, 不少休息,將無回生之望。臣愚以為今日所急,在於 革坊里,在於定經費。凡歲用所需,舊係坊里自行出 辦者,今皆派征銀兩貯之官帑。如鋪陳、轎傘、幕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