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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8 (1700-1725).djv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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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遲誤則以軍法從事耳。州縣之吏,凜凜恐後間有 借支正餉以救目前之急者。然派之里下者則比比 矣。是以私派多于正賦,民不堪命,怨聲四起。而行間 之臣,止計目前、不計遠大,于是綿延數省,無一寧宇。 使從賊者無復還鄉之望、為民者徒為溝壑之填,歲 即豐稔,萬亦難當。況今值此百年未有之荒災也。臣 見我皇上念切痌瘝,每于部請加派之際不知幾為 斟酌。豈意部中之加派,皇上得而斟酌之,而軍前不 時之私派,未行題明,不奉部檄,不知凡幾,焉可置而 不問邪?近日閣部軍前派徵益厲,甚至小縣有派米 稻三千石、黑豆二千石者,計價不下二萬餘。此果勦 餉乎?練餉乎?是驅民而為賊也,何日平賊之有?伏望 聖明嚴諭,「軍前之需,俱照部中撥定分數,即有不足, 不妨明白奏請,不許私行徵派,使將士戀餉玩寇,以 重小民之困。至誓師已久,敉寧無期。宜文武諸臣認 定限期,仰遵明旨,務期努力殲盡,斷無留賊尚至十 四年之理。不然,露布徒聞,賊勢益熾。將見軍實日墮, 民怨愈深。究竟于封疆何如也。」奉旨:「奏內私派米豆 不下二萬餘金小縣何縣奉何衙門私徵」著孫承澤 指實奏來。該部知道。

《又劾私派疏》
前人

臣見邇來民生日蹙,所在騷然,大江以北,幾無寧宇。 人止知歸咎于天行之災沴也,又歸咎于部派之繁 重也,而不知軍前之橫徵苛派,其害更甚。臣頃具《民 力久困》一疏,蒙皇上令臣稽實具奏,請即以江北言 之。臣督餉其地,兵燹殘荒之景,目所親擊。近聞鳳、滁 所屬坐派不一,即小縣如全椒、來安等處,先後各派 「米豆亦至七千餘石。蝗旱之後,價值騰貴,計費不下 二萬餘兩。檄文一至,官吏攢眉蹙額,小民魚驚獸解, 直不啻身在湯火中者。一處如此,他處可知。臣職司 耳目,敢不據實入告,以為百姓請命哉!至于督理勦 餉,原有部臣或係徑行,或係轉奉閣部楊嗣昌之命。 望皇上敕江北按臣,一察即明,仍力為釐飭,以甦民 困者。」嗟夫!小民以養兵,兵貪餉以玩賊;究之賊不能 一殲而立盡,而民復轉迫而為賊。上下相蒙,日復一 日,何所底止!臣亦惟望皇上嚴令行間諸臣速圖勦 蕩,以救民于水火而已。

《清虛審編議》
劉同升

吉水百年之內,未經丈田,虛糧之累,甚於他邑漸有 流移者矣。不然,則鬻子女以應徵輸,深為憐憫。審編 申請,則曰:「舊額不可失也,欲免之奚策而可?」嗟乎!天 下多事,其失舊額而不可問者,數數然矣,豈獨虛糧 已哉?每與予邑沈侯言之,未嘗不咨嗟而思拯之也。 侯為予言:此亦無難,虛之而已,即不虛之究竟,誰能 「補乎?」予恍然曰:「侯言得其要領矣,非予所能及也。」遂 為發明其議。蓋虛而不必者有二,虛而可以補者有 一。如田去而存里長之名為并其戶所并者,虛名之 里長也,無損於正供也。然此可以議補者也。虛糧竟 付之虛,所虛者無田無產之人,歲歲徵之而不納者 也,無損於正供也。虛丁竟附之虛,其所虛者,無人無 家之丁,歲歲徵之而不納者也,無損於正供也。特免 其戶房出票之資、差役行票之利而已。人人以為便, 戶房差役以為不便而已。此不必議補者也。況每屆 開墾,亦有可以補虛糧者;每屆添丁,亦有可以補虛 丁者。舊制原有縣虛,以開墾添丁。合之縣虛,不過多 虛幾畝、多虛幾丁,可「甦,民之困矣。至於里長議補,尤 自有說。糧少者宜併,糧多者宜增。鄉紳素封,增里長 一名,則中葉單門減里長一名。窮則變,變則通,必然 之事也。又詭寄之弊,最妨國稅。倘下令曰:『詭寄者,同 所寄之家田產入官。庶幾錢糧可清,功令可行,一邑 利弊而可通於各邑,一事而可通於萬人者,惠莫大 焉』。」因侯愷悌之言,予為之述其概

《賦役全書序》
謝天顏

吾儒於名山,誦讀致君澤民之念,矢之夢寐,必欲效 之當官。故一命之士,心切民生,莫不欲於人有濟,素 所期許者然也。及身膺民社,遽貨利是圖,以「傳舍視 其職守,株求無藝,以秦越待其民人,豈朝廷倚任之 意,兆姓待命之心哉?安所稱不負所學,不負斯民,以 不負乎天子。」不佞。司鐸澄、庠間嘗觀風問俗,每見奔 競相高,瘡痍未起,為之扼腕。久之,乃諸俊秀屢向余 言曰:「澄非殘邑也,縣制之規畫素定,奈當事者遐外 視之,督索多端,士民苦於賦役,斯彫敝日甚爾。」余曰: 「不然。宰治者制在必行,即萬難措手中,尤當婉曲通 變以宜民。苟僅能遵守,已不免膠柱之譏,矧蔑法自 私,因以病民乎?邵康節謂法雖嚴,正,賢者盡心之時; 能寬一分,則民受一分之賜。」平素之自命謂何?豈不 一聞而行之舛也。及蒙委攝篆,即其所見,揆之所聞, 乃知膏脂有盡,雜費無窮,諸俊秀之言,信不誣也。因 取全書參閱,為之綜其大綱,稽其曲節。以一歲之所 入,供四季之所需;上而各官俸薪、下而諸役工食,若 者應起運,若者宜存留若者為歲辦,若者結額辦,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