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龍,其馬思哈等所統之兵,若止攜帶一月口糧,其三月口糧及隨營之米載於船內,一次不能全完,必須再運,則大兵豈可無故守候?應令馬思哈等之兵攜帶兩月口糧,其餘米用船輸運,所剩之米,眾力攜帶,倘再有餘剩,令于成龍等酌量運至白塔。大兵到白塔,其間計十二日口糧,將眾力駝載之米補給松」 拉卜貝勒于成龍等「隨營遞運之米。應抵於何地。應停於何地。著大將軍伯費揚古、參謀大臣會同于成龍、商酌定議。爾等與于成龍、詳議具奏。」
康熙三十九年
三月初二日
上諭戶部:「淮揚等處百姓,頻年罹於水災,未寧幹止。」
朕心時切軫念。比歲以來,多方優恤、「蠲免、賑給、靡不舉行。去年春朕親履河干、目擊小民田廬皆被渰沒、災黎艱於粒食益為憫惻於懷爰命地方官按戶賑濟、又將截留漕糧發賑平糶俾得贍養上下兩隄岸前雖屢發帑金修築迄無裨益去年二月面諭河工諸臣速行修治,至今尚無成效復遴選廷臣同往經」 理。無非軫懷民瘼欲令黃運兩河隄岸速成斯民早安生業耳念水患一日不除則百姓一日不得耕種用是深以為慮著將今年漕糧、截留二十萬石。存貯淮揚地方備用。爾部即遵諭行。特諭。
三月十五日
上諭工部:「邵伯更樓決口,自去歲《奏報》後,屢據奏稱」
「儹工修築,乃迄今未報完,以致漕艘十有餘隻漂沒擊碎,其阻滯江干及瓜、揚一帶地方不能前進者甚多。漕運關係重大,在工官員所司何事?稽遲怠玩,至此已極!俱著嚴議處分,仍行該督設法倍料,兼工堵築,刻期報完,勿致再誤。」 邵伯更樓係船隻往來要地,已經衝決,十月有餘,船隻阻滯不能前進之處,漕督桑格、並不題報。至于成龍故後。始行具題。殊屬不合。著所司一併察議。
康熙四十二年
七月十五日
上諭戶部:「洪澤湖水勢洶湧,更甚於大江黃河之水。」
這。失風漂沒漕糧、准從寬豁免。嗣後糧船經行洪澤湖失風者、著照大江黃河漂沒例、定議奏聞
八月初二日
上諭戶部:「賑濟東省饑民事關緊要,應差大臣分為」
「三路,每路差大臣一員,將先派去人員一併往返巡察,於事有益。自泰安至郯城為中路,著穆和倫去。自濟南至登州為東路,著辛保去。自德州至兗州,東昌、濟寧為西路,著卞永譽去。截留漕糧,關係緊要,總漕桑格現今無事,令作速前來,親看截留。其賑濟饑民,入員所領,雖係公物,而勉力自效,有濟於民,事成回時,著一併議敘。」 康熙四十四年
閏四月二十一日
上諭河道總督張鵬翮:「山東運河轉漕入京師關係。」
緊要不可忽略「朕來時閱視堤岸不堪今回鑾時計期兩三月而堤工修理甚屬堅固嗣後當照此加謹修理不可因朕已經閱過致有懈怠爾宜識之運河各閘照依《漕規》啟閉有勢要官員經過不許徇情擅自開放洩水以致漕船稽遲違者朕決不宥。」
十二月十一日
上諭兵部:「每幇漕船止恃千總一員管領漕糧所繫」
甚重。近見領運千總。庸劣者多。著漕運總督將庸劣不堪之員。察出盡行懲革。該部另選擇補授。俾不致貽誤重運。
康熙四十六年
三月初五日
上諭戶部:「耗贈米石,若不預行支給,則旗丁必至困。」
苦即所運漕糧。一無掛欠回省而不肖官員竟不按數給與旗丁侵蝕入己亦未可定趙申喬將耗贈米石預給旗丁甚是爾部照《戴璠條陳》具議不合此事著仍照舊例行
五月二十九日
上諭戶部:「朕屢次視河南巡,凡所過地方,遇有各省」
「漕船,務加詢問」 ,因備悉其長途輸輓之事。每船額載糧米數百石,全責成於旗丁。旗丁管領重運,遠涉江河,經行數千里,始抵通州。身家性命所關,其責甚鉅。及交納入倉時,設有糧數不足,則處分追賠,定例極嚴。既有「懲創處分」 之例,即不可無獎賞激勸之典。如各營兵丁內,因人材壯健,勉力報效,拔補將領者甚多,旗丁中有歷運四五十年者,累歲積勞,奉公《若不定一議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