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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9 (1700-1725).djvu/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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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水監官巡視疏浚直沽,以利漕儲。」

按《元史仁宗本紀》。六年夏四月丙辰。命京師諸司官 吏。運糧輸上都、興和,賑濟蒙古饑民。九月戊戌。增海 漕十萬石 按《河渠志》。六年十月「省臣言,漕運糧儲 及南來諸物舟楫。皆由直沽達通惠河。今岸崩泥淺。 不早疏浚。有礙舟行。必致物價翔湧。都水監職專水 利。宜分官一員以時巡視。遇有頹圮淺澀。隨宜修築。 如工力不敷,有司差夫助役,怠事者究治。」從之。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運糧至直沽及札昆倉,又以海 漕不給,命以江、浙財賦府租益之。

按《元史英宗本紀》:「七年三月庚寅,帝即位。夏四月戊 辰,海運至直沽,調兵千人防戍。秋七月壬午,運和林 糧于札昆倉,以便邊軍。十一月戊寅,以海漕不給,命 江浙行省以財賦府租益之,還其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