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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9 (1700-1725).djvu/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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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相資。」朝廷是其議。

至正四年,以秦從德提調海運。

按《元史順帝本紀》:「四年九月辛亥,以南臺治書侍御 史秦從德為江浙行省參知政事,提調海運。」

至正六年,宋文瓚乞「捕劫賊,以通運道」,不聽。

按《元史順帝本紀》:六年三月辛未,盜扼李開務之閘 河,劫商旅船。兩淮運使宋文瓚言:「世皇開會通河千 有餘里,歲運米至京者五百萬石。今騎賊不過四十 人,劫船三百艘而莫能捕,恐運道阻塞,乞選能臣率 壯勇千騎捕之。」不聽。

至正九年,漕運使賈魯達建言漕運便益事。

按《元史順帝本紀》:「九年漕運使賈魯達言便益二十 餘事,從其八事:其一曰京畿和糴,二曰優卹漕司舊 領漕戶,三曰接運委官,四曰通州總治預定委官,五 曰船戶困於埧夫,海糧壞於埧戶,六曰疏濬運河,七 曰臨清運糧萬戶府當隸漕司,八曰宜以宣忠船戶 付本司節制。」

至正十二年,樊執敬督海運,被劫。既以海道萬戶李 世建言,權停之。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忠義傳》:「樊執敬至正十 年授江浙行省參知政事。十二年二月督海運於平 江。十日將發,官大宴犒於海口。俄有客船自外至,驗 其券信令入,而不虞其為海寇也。既入港即縱火鼓 譟。時變起倉猝,軍民擾亂,賊竟焚舟劫糧以去。」 按《太倉州志》:「十二年五月,海道萬戶李世建言,權停 海運,從」之。

按:《元史》海運數,天曆後無考,但云「漸不如舊。至正元年,二百八十萬石。二年,二百六十萬石。至是運舟不至京師者積年。」 今考其時抄略多屬方國珍。國珍降附,授防禦運糧海道萬戶。則未知復通否也。

又按《志》:「十二年,方國珍率島寇入,時三月十三日。浙 省參政樊執敬督海運,將發宴犒海口。頃之,客艘麇 至,忽大譟,燒舟糧無數。十五日抵太倉,賴漕戶杭和 卿招僧繆懺首應敵殺賊,居民得跳逸。」

至正十五年,以海運糧不敷,撥鈔糴米,貯瀕河倉聽 運,分置「海道防禦運糧萬戶府。」

按《元史順帝本紀》:「十五年六月庚辰,江浙省臣言,至 正十五年稅課等鈔內,除詔書已免稅糧等鈔,較之 年例海運糧并所支鈔不敷,乞減海運,以甦民力。」戶 部定擬:「本年稅糧除免之外,其寺觀并撥賜田糧,十 月開倉,盡行拘收。其不敷糧,撥至元折中統鈔一百 五十萬錠,於產米處糴一百五十萬石,貯瀕河之倉, 以聽撥運。」從之。秋七月,陞台州海道巡防千戶所為 海道防禦運糧萬戶府。九月乙酉,立分海道防禦運 糧萬戶府於平江路。

至正十六年,以方國珍為海道漕運萬戶。董摶霄建 議,「權令軍人陸運軍糧。」

按《元史順帝本紀》,十六年三月戊申,方國珍復降,以 為海道運糧漕運萬戶,兼防禦海道運糧萬戶。 按 《董摶霄傳》,「摶霄至正十六年,同僉淮南行樞密院事, 建議海寧一境,不通舟楫,軍糧惟可陸運,而凡瀕淮 海之地,人民屢經盜賊,宜加存撫,權令軍人搬運。其 陸運之方,每人行十步,三十六人可行一里,三百六 十人可行一十里,三千六百人可行一百里。每人負 米四斗,以夾布囊盛之,用印封識,人不息肩,米不著 地,排列成行。日行五百回,計路二十八里,輕行一十 四里,重行一十四里,日可運米二百石。每運給米一 升,可供二萬人。」此百里一日運糧之術也。

按《明外史方國珍傳》:「國珍,黃巖人。入海聚眾數千人, 劫運艘,梗海道。元遣使招之,數降數叛,不可撫。行省 以聞於朝,國珍使人浮海至京師,賂諸權貴,卒許降。 授徽州路治中,令散其眾之官。國珍不聽命,擁船千 艘,攻陷台州,焚蘇之太倉。元復以海道漕運萬戶招 之,乃受官。」

至正十八年,造大車,挽運糧儲。

按《元史順帝本紀》:「十八年二月癸酉,造大車百輛,以 挽運糧儲。官民田,十止收二分,冬則陸運,夏則水運。 至正十九年,徵海運糧於江淛。」

按《元史順帝本紀》,「十九年九月,明兵取衢州路。詔遣 兵部尚書伯顏帖木兒、戶部尚書曹履亨,以御酒、龍 衣賜張士誠徵海運糧」 按《食貨志》:「十九年,朝廷遣 兵部尚書伯顏帖木兒、戶部尚書齊履亨徵海運於 江淛,由海道至慶元抵杭州。時達識帖睦邇為江淛 行中書省丞相,張士誠為太尉,方國珍為平章政事。 詔」命士誠輸粟,國珍具舟,達識帖睦邇總督之。既達 朝廷之命,而方、張互相猜疑。士誠慮「方氏載其粟而 不以輸於京也,國珍恐張氏掣其舟而因乘虛以襲 己也。」伯顏帖木兒白於丞相,正辭以責之,巽言以諭 之,乃釋二家之疑,克濟其事。先率海舟,俟於嘉興之 澉浦,而平江之粟展轉以達杭之石墩,又一舍而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