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便也。」詔從其請。
神宗萬曆元年移改吳浙南京糧船及湖廣交兌水次蠲減原定南糧腳米令漂流船糧赴官陳告勘實方許處補
按《明會典》,「萬曆元年題准,江南多兌運,江北多改兌, 令移吳浙船於江北。南京船料難處,江浙輕齎有餘, 令改南京船於江浙。」江西有過湖七升,浙江有修船 六升,令均派一半。兌運有輕齎帶納,改兌無輕齎,令 穵貼相均,仍以疲衛附於劇縣,令稍相資以重幇,定 於本省親臨管束。 又按「《會典》元年題准,江北三總 派兌南糧,原定腳米一斗三升,雇覓江船。今瓜州建 閘,徑赴水次聽兌,蠲免七升,止徵六升。其南京各衛 通到水次,原徵七升,今免一升,止徵六升。」 又題准: 「湖廣衡、永、荊、岳、長沙漕糧,原在城陵磯交兌者,改併 漢口水次。」 又議准:凡官旗漂流船糧,即赴所在督 押司道陳告,當日委官親勘具奏。收糧之日,減除免 曬處補。若未經奏到,雖有執照,即係假捏,不得一概 混支。其起欠掛欠,明係侵欺,與漂欠不同,不得妄援 前例。
萬曆二年,立漕運衙門,給《發運軍全單》,及解給隨糧 輕齎諸式。定湖廣、江西、浙江糧船過淮期限,除豁故 絕官員掛欠。其把總官掛欠,縱陞遷,不許離任。李惟 學、孫維城等勘議灤河漕道及海運故道。
按《明會典》二年題准,以後漕運衙門給發南京各衛 全單,先期咨送南京戶部,照單扣算行糧,另給紙牌, 連原單發與運官,前赴兌糧,水次支領。及行各巡撫, 責令府州縣南糧耗米蓆竹驢腳等項,通作正數給 軍。仍將給過行糧數目,并衛所官軍姓名,冊報南京 戶部查考。 又按《會典》二年題准,各處隨糧輕齎銀, 通解漕司內,將三分給運官,其七分選定解官,秤驗 明白,各令入鞘,類至十萬上下,裝入標船,星夜越幇 前進,送通倉,坐糧郎中秤過寄庫,候該幇船到,驗給 運官完糧。其山東、河南者,原不過淮,責成臨清兵備 差官陸路解進。 又題准:舊例,湖廣、江西、浙江三總 限三月過淮者,多與黃水相值。今定限二月過淮,如 違,查久近分別治罪。 又題准:掛欠官員果故絕無 人承襲,將原欠糧銀除豁免追。以後把總官任內,如 分毫顆粒掛欠,縱陞遷,不許離任。敢有朦朧赴任者, 參提革任,問罪監追。
按《永平府志》:「二年二月,守備李惟學勘稱,漕道前歲 雖議復開,不諳水勢,輒就灤河末流通海,是非知運 言也。」今勘濼河西岸王家閘,大水劈心灘至分出支 河三百八十四步,計池凡八分。支河西岸王家閘至 蔡家營九百七十步,凡二里七分。
蔡家營至許家墳一千三百步,凡三里七分。
許家墳至南閘八百三十步,凡三里。 以上共計十 二里六分,皆先年運糧故道。雖年久淤平,白地河跡 見存,挑濬不可徑投灤河,須隔灤河西岸往南順崖, 船行至北復南,庶無衝徑之虞。
翟家莊至龍堂橋一千四百步,凡三里九分流水,半 尺溝河。
「龍堂橋」至「煖泉」八百步,凡二里三分,闊一丈或五尺, 水深一尺。
煖泉至破橋王家莊二千二百步,凡六里一分,闊二 丈,深一尺。
王家莊至李家橋獅子營二千三百步,凡六里四分, 闊三丈五尺,深三尺。
獅子營至套里莊高廟橋二千步,凡五里五分,闊二 丈五尺,深三尺。
套里莊橋至沙溝店一千六百六十步,凡四里一分, 闊二丈五尺,深三尺。
沙溝店至宋家莊橋一千四百七十五步,凡四里二 分,闊二丈五尺,深三尺。
宋家莊橋至翟坨莊一千一百八十步,凡三里三分, 闊二丈五尺,深三尺。
翟坨莊由青河費家橋土兒莊一千二百二十步,凡 三里四分,闊二丈,深三尺。
土兒莊:由武家營、羅各莊至廣東營一千八百二十 步,凡五里零半分,闊三丈,深三尺。
廣東營由北高、東高、南高等莊至《高各寺》莊二千八 百八十一步,凡八里,闊三丈,深三尺。
《高各莊》由焦家莊高各橋至潘家莊三千四百步,凡 九里四分,闊二丈,深二尺。
潘家莊至麻灣里一千九百五十步,凡五里四分,闊 三丈,深三尺。
麻灣里至公安橋一千九百五十步,凡五里四分,闊 二丈,深三尺。
公安橋至韓家道口九百三十步,凡二里六分,闊三 丈,深二尺。
韓家道口至莊坨營一千四百八十步,凡四里,闊三 丈,深三四尺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