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則使采衛,要貢之服則織纊纖縞之類,材則珠象金玉之類,貨物則物之輕而可寶者,龜貝之類。」 其用緩,其物輕,責於外而遠者宜矣。然九貢所致,有幣貢,有斿貢,有物貢,不見於此六服之外,誰貢之哉?蓋王所責於諸侯者,惟服食器用之物而已,若夫燕游之所須,雜物之無名幣帛以將意,皆不可立為定名以責之也。諸侯自有享上之誠,欲自致于王則可矣。《大宰》言致,亦使之自致耳。此言貢使以為歲事之常,故所致之敘與此不同,則知行人為一定之制,而大宰非一定之制矣。唐氏曰:「《禹貢》九州貢物,各以其所有,東西南北異處,產物不同。廣《行人》言土貢四面如一,先儒不能明也而信之。不知六服諸」 侯貢物凡有九貢,廣行人姑整齊言之,不復別某國貢某物也。楚于周非侯服,而包茅不入,齊得以責之,則祀貢不止於侯服,《行人》之言,蓋亦互見耳,非以為限也。
《九州》之外,謂之「蕃國。」世一見,各以其所貴寶為摯。
鄭康成曰:「九州之外,其君皆子男也。無朝貢之歲,父死子立,及嗣王即位,乃一來耳。各以其所貴寶為贄,則蕃國之君無執玉瑞者,是以謂其君為小賓,臣為小客。所貴寶見傳者,若犬戎獻白狼、白鹿是也,其餘則《周書王會》備焉。」
小行人,下大夫四人。令諸侯春入貢,秋獻功,王親受 之。
賈氏曰:「貢,即《大宰》九貢。」 鄭鍔曰:「諸侯每歲有常貢,必以春入,則因四時之始,以供王一歲之用也。諸侯任事有成功,必以秋獻,則因萬物之成,以明圖事之效也。《小行人》令之,使不爽春秋之期而已。」
武王十有三年二月肅慎氏來貢
按:《通鑑前編》云云。
十有四年,西旅獻獒。召公奭作書戒王。〈按通鑑前編系十有四年
今據此
〉
按《書經旅獒》:「惟克商,遂通道于九夷八蠻,西旅底貢 厥獒,太保乃作《旅獒》,用訓于王。」
〈蔡傳〉武王克商之後,威德廣被九州之外,蠻夷戎狄莫不梯山航海而至。曰「通道」云者,蓋蠻夷來王則道路自通,非武王有意于開四夷而斥大境土也。〈大全〉呂氏曰:創業之君,有一毫之失,後世便有丘山之害。此于王業已成,則為謹終;于示後嗣,則為謹始。以此為防,後猶有求白狼、白鹿如周穆王者,
曰:「嗚呼,明王慎德,四夷咸賓,無有遠邇,畢獻方物,惟 服食器用。」
〈蔡傳〉《謹德》,蓋一篇之綱領也。《方物》,方土所生之物。明王謹德,四夷咸賓,其所貢獻,惟服食器用而已,言無異物也。〈大全〉陳氏《雅言》曰:「四夷」,專指中國之外而言,「遠邇」,兼指中國之內而言。林氏曰:「先王於四夷,不責彼之難得,不求我之所無用。」
王乃昭德之致于異姓之邦,無替厥服。分寶玉于伯 叔之國,「時庸展親,人不易物,惟德其物。」
〈蔡傳〉昭,示也。德之致,謂上文所貢方物也。昭示方物於異姓之諸侯,使之無廢其職;分寶玉於同姓之諸侯,使之益厚其親。王者以其德所致方物分賜諸侯,故諸侯亦不敢輕易其物,而以德視其物也。〈大全〉問:《時庸》「展親」,諸家多訓展作信,是否?朱子曰:「展,審視,不當訓信。」林氏曰:「獒之為物,小不可為服食,大不可為器用;疏不可昭德於異姓,親不可展親於同姓。」陳氏《雅言》曰:「昭其德之所致。其所分賜之物,雖若有親疏厚薄之殊,然皆所以昭其德之所致,而欲堅其事上之義,示其厚下之恩也。故昭德之致,雖於異姓之」邦言之,而寶玉之分亦為昭德之致者可知;寶玉之分,雖於伯叔之國言之,而昭德之致必為方土之物者可知,其文互相備也。「無替厥服」,雖又於異姓之邦言之,而伯叔之國亦欲使之堅其事上之義者可知;《時庸》、「展親」,雖又於伯叔之國言之,而異姓之邦亦所以示其厚下之恩者可知,其文亦互相備也。王氏曰:「人以王德所致,故不敢易其物而德其物。」
「《德盛》不狎侮。」狎侮君子,罔以盡人心。狎侮小人,罔以 盡其力。不役耳目,百度惟貞。
〈蔡傳〉「貞」,正也。不役於耳目之所好,百為之度,惟其正而已。〈大全〉陳氏大猷曰:《受獒》,是役於耳目之玩也,
玩人喪德,玩物喪志。
〈蔡傳〉「玩人」,即上文「猥侮君子」之事。「玩物」,即上文不役耳目之事。德者己之所得,志者心之所之。〈大全〉王氏《十朋》曰:玩人則以驕而滅敬,故「喪德。」玩物則以慾而勝剛,故「喪志。」
志以道寧,言以道接。
〈蔡傳〉「道」者,所當由之理也。「己之志以道而寧」,則不至於妄發;「人之言以道而接」,則不至於妄受。〈大全〉陳氏大猷曰:《受獒》則志動於物,而非以道寧矣。林氏曰:「獒之獻,必甘言以來納,亦必有言其可納者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