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3 (1700-1725).djvu/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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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有先聲而後實者,今因平蜀之埶以乘吳,吳人震 恐,席卷之時也。然大舉之後,將士疲勞,不可便用,且 徐緩之。留隴右兵二萬人,蜀兵二萬人,煮鹽興冶,為 軍農要用,並作舟船,豫順流之事。然後發使告以利 害,吳必歸化,可不征而定也。」

《吳志朱桓傳》:「桓拜前將軍,領青州牧,卒,家無餘財,權 賜鹽五千斛,以周喪事。」

《晉書陶璜傳》:璜為交州刺史,有謀策,周窮好施,能得 人心。滕修數討南賊,不能制,璜曰:「南岸仰吾鹽鐵,斷 勿與市,皆壞為田器,如此二年,可一戰而滅也。」修從 之,果破賊。

《杜預傳》:「預拜度支尚書,較鹽運,制課調,內以利國,外 以救邊。」

《南齊書蠻夷傳》:「宋泰始以來,巴建蠻向宗頭反,刺史 沈攸之斷其鹽米,連討不剋。」

《魏書長孫道生傳》:「道生孫稚,除尚書右僕射。未幾,雍 州刺史蕭寶夤據州反復,以稚為行臺討之。時薛鳳 賢反於正平,薛修義屯聚河東,分據鹽池,攻圍蒲坂, 東西連結,以應寶夤,稚乃據河東。時有詔廢鹽池稅, 稚上表曰:『鹽池天資賄貨,密邇京畿,唯須寶而護之, 均贍以理。今四境多虞,府藏罄竭,然冀、定二州,且亡 且亂,常調之絹,不復可收。仰惟府庫,有出無入,必須 經綸,出入相補。略論鹽稅,一年之中,準絹而言,猶不 應減三十萬匹也,便是移冀、定二州,置於畿甸。今若 廢之,事同再失。臣前仰違嚴旨,不先討關賊而解河 東者,非是閑長安而急薄坂。蒲坂一陷,沒失鹽池,三 軍口命濟贍,理絕,天助大魏,茲計不』」爽。昔高昇平之 年,無所乏少,猶創置鹽官,而加典護,非為物而競利, 恐由利而亂俗也。況今王公素餐,百官尸祿,租徵六 年之粟,調折來歲之資。此皆出人私財,奪人膂力,豈 是願言?事不獲已。臣輒符司監將尉,還率所部,依常 收稅,更聽後敕。

《周書辛慶之傳》:「慶之為行臺左丞,時初復河東,以本 官兼鹽池都將。東魏攻正平郡,陷之,遂欲經略鹽池。 慶之守禦有備,乃引軍退。河橋之役,大軍不利,河北 守令棄城走,慶之獨因鹽池抗拒彊敵,時論稱其仁 勇。」

《唐書高開道傳》:「開道,滄州陽信人。世煎鹽為生,少趫 勇,走及奔馬。隋大業末,依河間賊格謙,謙為隋兵圍 捕,無救者,開道獨身戰,捕兵解,謙得免,引為將軍。」 《蘇瓌傳》:「瓌子頲,檢校益州大都督長史,按察節度劍 南諸州。時蜀彫攰,人流亡,詔頲收劍南山澤鹽鐵自 贍。」

《姜師度傳》:「師度為河中尹,安邑鹽池涸廢,師度大發 卒洫引其流,置鹽屯,公私收利不貲。」

《劉晏傳》:「晏與第五琦分領天下金穀。第五琦始榷鹽 佐軍興,晏代之,法益密,利無遺入。初歲收緡錢六十 萬,末乃什之,計歲入千二百萬,而榷居太半,民不告 勤。京師鹽暴貴,詔取三萬斛以贍關中,自揚州四旬 至都,人以為神。」

《韓休傳》:休子滉貶南浦員外尉,趙計斥為豐州司戶 員外參軍。方是時,潦敗河中鹽池,滉奏池產瑞鹽。帝 疑,遣諫議大夫蔣鎮廉狀。鎮畏滉還,乃賀帝,且請置 祠,詔號「寶應靈慶」也。

《齊澣傳》:「澣孫抗,為江淮宣慰判官。德宗自梁、洋還,財 用大屈,鹽鐵使元琇薦抗材,改倉部郎中,斡鹽利。」 《李正己傳》:「正己子納,納子師古,以蔭累署青州刺史。 納死,軍中請嗣帥,詔起為右金吾衛大將軍、本軍節 度使。」初,棣州有蛤𧊶鹽池,歲產鹽數十萬斛。李長卿 以州入朱滔,獨蛤𧊶為納所據以專利。後德棣入王 武俊納,乃築壘德州南,跨河以守蛤𧊶,謂之「三㲼。」 《崔祐甫傳》:祐甫子植為給事中,時皇甫鎛判度支,建 言減百官奉稟,植封還詔書。鎛又請天下所納鹽酒 利增估者,以新準舊,一切追償。植奏言:用兵久,百姓 凋罄,往雖估踰其實,今不可復收。於是議者咸罪鎛, 鎛懼而止。

《李晟傳》:「晟拜太尉中書令,既薨,城鹽州,復故池,以新 鹽賜宰相。帝思晟,乃致鹽靈座,其眷遇無與比者。」 《盧坦傳》:「坦為東川節度。初,坦與宰相李絳議多協,絳 藉為己助。及坦出半歲而絳罷治東川,盡蠲山澤鹽 井榷率之籍。」

《舊唐書王武俊傳》:「武俊子士真,士真子承元,授平盧 軍節度、淄青登萊觀察等使。時均輸鹽法未嘗行於 兩河,承元首請鹽法,歸之有司,自是兗、鄆諸鎮皆稟 均輸之法。承元寬惠有制,所理稱治。」

《唐書盧簡辭傳》:「簡辭弟弘止,以戶部領度支。初,兩池 鹽法弊,得費不相償,弘止使判官司空輿檢鉤釐正, 條上新法,即表輿兩池使。自是課入歲倍,用度賴之。」 《鄭肅傳》:「盧商為蘇州刺史,吏以鹽法求贏貲,民愈困。 商令計口售鹽,無常額,人便之,歲貲反增。宰相上其 勞,進浙西觀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