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6 (1700-1725).djvu/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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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先帝,而患財之不足出,故凡政之可以得民財者 無不用。蓋散青苗、置市易、斂役錢、變鹽法者事也,而 欲興作患不足者情也。苟未能杜其興作之情,而徒 欲禁其散斂變置之事,是以百說而百不行。」今遂廢 青苗,罷市易、蠲役錢,去鹽法,凡號為利而傷民者一 掃而更之,則向來用事於新法者必不喜矣。不喜之 人,必不但曰「青苗不可廢,市易不可罷,役錢不可蠲, 鹽法不可去」,必操不足之情,言不足之「事,以動上意, 雖致石人而使聽之,猶將動也。如是,則廢者可復散, 罷者可復置,蠲者可復斂,去者可復存矣,則不足之 情,可不預治哉!」為今之策,當大舉天下之計,深明出 入之數,以諸路所積之錢粟一歸地官,使經費可支 二十年之用,數年之間又將十倍於今日。使天子曉 然知天下之餘於財也,「則不足之論不得陳於前,然 後所論《新法》者,始可永罷而不可行矣。」

《安燾傳》:燾知樞密院,宣仁太后患國用不足,頗裁冗 費,宗室奉亦在議中。燾諫曰:「陛下雖痛抑外家,以示 至公,然此舉不可不深思而熟計。」太后悟,遂止。 《李常傳》:常有《元祐會計錄》三十卷。

《王巖叟傳》:巖叟為起居舍人,嘗侍邇英講,進讀寶訓, 至「節費」,巖叟曰:「凡言節用非偶,節一事便能有濟,當 每事以節儉為意,則積久累日,國用自饒。」

《宗室傳》:燕懿王德昭元孫令衿知紹興府,召權戶部 侍郎,領嚴、饒二州鑄錢局。先是,諸州錢監兵匠多缺 不補,積其衣糧,號「三分缺額錢。」令衿請以其錢付諸 監省,朝廷降銅本錢。又建議州縣賣官田,計所入高 下,守令進秩、減磨勘有差。州縣義倉多紅腐,請歲出 三之一以易新粟。水旱為災,檢放不及七分處所,即 「許振恤。」皆從之。

《范仲淹傳》:仲淹子純禮為尚書右丞,右相曾布奏:「議 者多憂財用不足,此非所急也,願陛下勿以為慮。」純 禮曰:「『古者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今大農告匱,帑 庾枵空,而曰不足慮,非面謾邪。」

《虞策傳》:「策字經臣,杭州錢塘人。歷刑部、戶部尚書,拜 樞密直學士,知永興軍、成都府,入為吏部尚書。奏疏 徽宗請均節財用,曰:『臣比在戶部,見中都經費歲六 百萬,與天下上供之數略相當。嘗以祖宗故實考之, 皇祐所入,總三千九百萬,而費纔三之一;治平四千 四百萬,而費五之一;熙寧五千六十萬,而費盡之。今』」 諸道隨一月所須,旋為裒會,汲汲然不能終日。願深 裁浮冗,以寬用度,

《忠義傳》:「陳遘為龍圖閣直學士,經制七路,治於杭。時 縣官用度百出,遘創議度公私出納,量增其盈,號『經 制錢。其後總制使翁彥國倣其式,號『總制錢。於是天 下至今有經總制錢名,自兩人始也』』。」

《姦臣傳》:蔡京進司空、開府儀同三司、安遠軍節度使, 改封魏國。時承平既久,帑庾盈溢,京倡為「豐亨豫大」 之說,視官爵財物如糞土,累朝所儲掃地矣。

《清波雜志》:「京在相位,一歲,戶部欠郊費若干。長貳堂 白,京唯唯,期逼申言之,答以徐徐。旋聞下文思院鑄 錢,樣亦叵測。時富商大賈在京職事者,懲屢變鹽法 之害,亟以所蓄筭請鈔旁,不數日,府庫沛然。」

《然藜餘筆》:劉元佐守汴,或言相國寺佛有汗。元佐遽 往,持金帛以施,繼遣其家屬往禮之,翌日復起齋場, 由此士庶競集,輸施甚眾。乃令將吏籍其物,十日乃 閉寺曰:「佛汗止矣。」所得數十萬盡贍軍。

《老學庵筆記》:「崇寧間,初興學校,州郡建學,聚學糧,日 不暇給。士人入辟雍,皆給券,一日不可緩,緩則謂之 害學政,議罰不少貸。已而置居養院、安濟坊、漏澤園, 所費尢大,朝廷課以為殿最,往往竭州郡之力,僅能 枝梧。諺曰:『不養健兒,卻養乞兒,不管活人,只管死尸』。」 蓋軍糧乏,民力窮,皆不問。若安濟等有不及,則被罪 也。其後少緩,而神宵宮事起,土木之工尢盛,群道士 無賴官吏無敢少忤其意,月給幣帛、硃砂、紙筆、沈香、 乳香之類,不可數計,隨欲隨給。又久之而北取燕、薊, 調發非常,動以軍期為言,盜賊大起,馴至喪亂。而天 下州郡,又皆添差歸明官,一州至百餘員,通判、鈐轄 多者至十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