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6 (1700-1725).djvu/7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贏,先令曰:「蠲某物,貸某戶。」民未及困,而奏報已行矣。 議者或譏晏不直賑救,而多賤出以濟民者,則又不 然,善治病者不使至危憊,善救災者勿使至賑給。故 賑給少則不足活人,活人多則闕國用,國用闕則復 重斂矣。又賑給近僥倖,吏下為姦,彊得之多,弱得之 少,雖刀鋸在前,不可禁以為二害。災沴之鄉,所乏糧 耳,他產尚在,賤以出之,易其雜貨,因人之力,轉於豐 處,或官自用,則國計不乏。多出菽粟,恣之糶運,散入 村閭,下戶力農不能詣市,轉相沾逮,自免阻飢,不待 令驅,以為二勝。晏又以常平法豐則貴取,饑則賤與, 率諸州米嘗儲三百萬斛,豈所謂有功於國者邪? 《石林燕語》:「皇祐治平,天下財賦,歲入一億萬以上,歲 費亦一億萬以上,出入略相當。景德官一萬餘員,皇 祐、治平加二萬餘員;景德郊費六百萬,皇祐、治平加 一千萬以上,二者皆倍于景德。元豐中,曾子固嘗請 欲推考所從來,悉為裁損,使歲入如皇祐、治平,而祿 吏奉郊之費同景德止二者,所省已半。以類推之,歲 入以億」萬為率,歲但省十之一,則三十年當有九億 萬,遂可以為十五年之蓄。議格不行,此雖論其大約, 未必盡然,要之言節用似當略倣此,可以得實效,愈 于毛舉目前瑣碎,徒為裁減之名,而訖不能行也。 《中興書目》共六門,總四十目,集戶賦、郡縣、課入、歲用、 祿食、出納之數,以一歲為準。

《遵堯錄》:咸平五年,將議親郊,鹽鐵使王嗣宗奏言:郊 祀煩費,望行謁廟之禮而推慶賜。呂蒙正曰:「前代停 郊謁廟,蓋因災沴。今無故罷禋祀,典禮無據。」真宗曰: 「不惟典禮無據,郊壇一日之費,所省幾何,殊非寅恭 事天之意也。」因詔三司,非禋祀所須,並可減省。臣從 彥、辨微曰:「古者歲一郊,牲用繭栗,器用陶匏,無甚煩 費,取其恭誠而已。今三歲一有事焉,已非古典。若賞 賜士卒,乃太祖一時之命,後因以為例。議者猶欲不 給新兵,以漸去之,而兩府以下皆賜金帛,何耶?」王嗣 宗知財用數目而已,固不足與議《禮》蒙,正名臣也,謂 前代停郊謁廟,蓋因災沴,今無故罷禋祀,典禮無據。 且水旱無常,不幸有故,用前代故事,可乎?善乎!真宗 之能守也,不計郊壇一日之費,事天之禮不可闕也。 若士卒賞賜可革革之,兩府以下金帛可削削之,一 主於恭誠,孰曰不可?神宗時,河北災傷,兩府乞不賜 金帛,而司馬光以為救災節用宜自貴近始,王安石 乃引常袞辭賜饌事以難之,非知言者也。

《經外雜抄》:《文翁傳》:減省少府用度,買刀布蜀物。師古 曰:「少府郡掌財物之府,以供太守者也。」《田叔傳》:「魯王 發中府錢以償民。」師古曰:「中府,王之財物藏也。」 《容齋三筆》:戚里宗婦封郡國夫人,宗女封郡縣主,皆 有月俸錢米,春冬絹綿,其數甚多,嘉祐祿令所不備 載。頃見張掄娶仲儡女,封遂安縣主,月入近百千,內 人請給,除糧料院幫勘左藏庫所支之外,內帑又有 添給,外庭不復得知。因記熙寧初,仁宗與王安石言: 「今財賦非不多,但用不節,何由給足?」宮中一私身之 奉,有及八十貫者,嫁一公主至用七十萬緡。沈貴妃 料錢,月八百貫。聞太宗時,宮人惟繫皂紬襜,元德皇 后嘗以金線緣幨而怒其奢。仁宗初定公主俸料,以 問獻穆,大主再三,始言其初僅得五貫耳。異時中官 月有止七百錢者。禮與其奢寧儉,自是美事也。一時 旨意如此,不聞奉行。以今度之,何止十百倍也。 《朱子語類》: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斂貨之不售者,或買 或賒或貸,貸者以國服為息。此能幾何,而云凡國之 財用取具焉,何也?

十一、《經問:對》問:外府、內府、玉府、職、內職幣等,會計小 職亦兼制者何?對曰:「有司賤職,惟人主之命是從,何 敢與天子論當否,爭是非,定予奪?天子知其共而不 知節,是以侈心生,費用大者廣矣。是以悉領之,冢宰 得以節制其間,使上無私費,下無擅供,王后世子不 敢過取,此冢宰所以兼制國用也。」

問:「冢宰既兼制國用,然王后、世子膳飲、喪服不會者 何?」對曰:「夫以一人而享四海九州之奉,其用度易以 侈,私欲易以縱,苟非會計之任,各有主掌,則皆為天 子之私財矣。而謂王后、世子不會,可乎?恐是用度多 寡,凡式存焉,供財賦之有司,式法持於太宰,所以不 會。」

《王守溪集》「正統以前天下歲徵稅糧,凡三千六百三 十二萬一千餘石,內三百二十萬九千石,折銀八十 一萬四千餘兩,戶口商稅除折米外,并船料鈔折銀, 可得四十三萬九千餘兩,兩淮鹽場鹽課銀歲不下 數萬千兩,各處稅糧折徵共一百三萬餘兩。雲南閘 辦三萬餘兩,各鈔關船料四萬餘兩,馬草折徵二十 三萬餘兩,鹽課折徵二十餘萬兩,每年入數共二百 四十三萬兩,送內庫預備成造等項十餘萬兩或二 十萬兩;官軍俸銀三十三萬餘兩;官軍折俸三十三 萬六千五百餘兩,宣府、大同、遼東、陜西年例共四十 萬兩。若有聲息緊急,奏討加添四五十萬或二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