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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8 (1700-1725).djvu/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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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方敘之甚詳,然昔人未知用之。錢文僖公集篋中 方蘇合香丸註云:「此藥本出禁中,祥符中嘗賜近臣。」 即謂此也。

《宋史司馬池傳》:「池為祕書省著作佐郎,監安豐酒稅。」 《石熙載傳》:「熙載子中立,以太子少傅致仕,喜賓客,客 至必與飲酒,醉乃得去。初,家產歲入百萬錢,末年費 幾盡。」

《東軒筆錄》:劉沆為集賢相,欲以刁約為三司判官,與 首台陳恭公議不合,劉再三言之,恭公始見允。一日, 劉作奏劄子懷之,與恭公上殿,未及有言,而仁宗曰: 「益州重地,誰可守者?」二相未對。仁宗曰:「知定州宋祁 其人也。」陳恭公曰:「益俗奢侈,宋喜游宴,恐非所宜。」仁 宗曰:「至如刁約,荒飲無度,猶在館,宋祁有何不可知 益州也。」劉公惘然驚懼。于是宋知成都而不敢以約 薦焉。

《宋史外戚傳》:楊景宗以外戚故至顯官,然使酒任氣。 在滑州嘗毆通判王述仆地,帝深戒毋飲酒,景宗雖 書其戒,坐右,頃之輒復醉,其奉賜亦隨費無餘。 《避暑錄話》:歐文忠在滁州,通判杜彬善彈琵琶,公每 飲酒,必使彬為之,往往酒行遂無筭。故有詩云:「坐中 醉客誰最賢,杜彬琵琶皮作絃。」此詩既出,彬頗病之, 祈公改去姓名,而人已傳,卒不得諱。

《宋史李絢傳》:絢知潤州,徙洪州。時五溪蠻寇湖南,擇 轉運使,帝曰:「有館職善飲酒者為誰,今安在?」輔臣未 諭,帝曰:「是往歲城邠州者,其人才可用。」輔臣以絢對, 遂除湖南轉運使。絢乘驛至邵州,戒諸部按兵毋得 動,使人諭蠻以禍福,蠻罷兵受約束。復修起居注,權 判三司鹽鐵勾院,復糾察在京刑獄,以右正言知制 誥。奉使契丹,知審官院,遷龍圖閣直學士、起居舍人、 權知開封府,治有能名。絢夜醉,晨奏事,酒未解,帝曰: 「開封府事劇,豈可沈湎於酒邪?」改提舉在京諸司庫 務,權通判吏部流內銓。

《趙師民傳》:「師民三遷刑部郎中,復領宗正,卒。師民勤 於吏治,政有惠愛。嘗欲論榷酤諸敝,會仁宗不豫而 止。」

《楊安國傳》:「安國父光輔,教授兗州,請監兗州酒稅。」 《道山清話》:「李覯字泰伯,盱江人。賢而有文章,蘇子瞻 諸公極推重之。素不喜佛,不喜《孟子》,好飲酒作文,古 文彌佳。一日,有達官送酒數斗,泰伯家釀亦熟,然性 介僻,不與人往還。一士人知其富有酒,然無計得飲, 乃作詩數首罵孟子,其一云:『完廩捐階未可知,孟軻 深信亦還癡。丈人尚自為天子,女婿如何弟殺之』?」李 見詩大喜,留連數日,所與談莫非罵《孟子》也。無何酒 盡,乃辭去。既而又有寄酒者,士人聞之再往,作《仁》《義》 《正論》三篇,大率皆詆釋氏。李覽之笑云:「公文采甚奇, 但前次被公喫了酒,後極索寞。今次不敢相留,留此 酒以自遣懷。」聞者莫不絕倒。

《宋史呂溱傳》:溱以侍讀學士知徐州,賜宴資善堂,遣 使諭曰:「此特為卿設,宜盡醉也。」溱豪侈自放,簡忽于 事,與都轉運使李參不相能。還判流內銓,參劾其借 官麴作酒等事,下大理議,外廷紛然,謂溱有死罪。帝 知其過輕,但貶秩知和州。

《鄰幾雜誌》:「韓稚圭善飲,後以疾,飲量殊減。」吳資政云: 「『道書云:人多用於所長』。有旨哉。」

《墨莊漫錄》:嘉祐中有王永年者,娶宗女,求舉於竇卞、 楊繪,得監金耀門書庫。永年嘗置酒延卞、繪,出其妻 間坐,妻以左右手掬酒以飲,卞、繪謂之「白玉蓮花盞」, 可謂善體物者也。

《宋史宦者傳》:「李繼和為河北西路承受,環州弓箭手 歲時給酒,州將不與。眾諠訴,亟闔府門不敢出。繼和 步入眾中,譬曉之曰:『汝曹為一盃酒,遂喪軀命乎』?眾 悟,散去。」

《錢公輔傳》:「公輔歷戶部判官,知明州。衙前法以三等, 差次勞勤,應格者聽指酒場以自補。富者足欲而貧 者日困,充募益鮮,額有不足,至役鄉民,破產不供費。 公輔取酒場官鬻之,分輕重以給役者,不復調民。同 修起居注,進知制誥。」

《畫墁錄》:錢明逸每宿戒,必詰其謁者,曰:「是喫酒,是筵 席?筵席客無數人,巡酒一味食也。喫酒客不過三五 人,酒數斗,磁盞一隻,青鹽數粒,席地而坐,終日不交 一談,恐多酒氣也,不食恐分酒地也。」翌日問其旨否, 往往不知其志不在味也。終日傾注,無涓滴揮灑,始 可謂之酒徒。其視揖讓飲酒,如牢獄中。

《道山清話》:范堯夫帥陜府,有屬縣知縣,因入村至一 僧寺少憇,既飯,步行廊廡間,見一僧房,頗雅潔,閴無 人聲,案上有酒一瓢。知縣者戲書一絕於窗紙云:「爾 非慧遠我非陶,何事窗間酒一瓢。僧野避人聊自醉, 臥看風竹影蕭蕭。」不知其僧俗家先有事在縣,理屈 坐罪。明日,其僧乃截取「窗」字,黏于狀前,訴于府,且曰: 「某有施主某人,昨日攜酒至房中,值某不在房。知縣 既至,施主走避,酒為知縣所飲不辭,但有數銀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