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合。
羅末,以合蓋貯之。《以則》置合中,用巨竹剖而屈之,以紗絹衣之。其合以竹節為之,或屈杉以漆之。高三寸,蓋一寸,底二寸,口徑四寸。
《則》。
則以海貝蠣蛤之屬,或以銅鐵竹匕策之類。則者,量也,准也,度也。凡煮水一升,用末方寸匕,若好薄者減,嗜濃者增,故云「則」 也。
水方。
《水方》:「以椆木槐楸梓等合之,其裡并外縫漆之,受一斗。」
漉水囊。
漉水囊若常用者,其格以生銅鑄之,以備水濕,無有苔穢腥澀,意以熟銅苔穢,鐵腥澀也。林栖谷隱者,或用之竹木。木與竹非持久涉遠之具,故用之生銅。其囊織青竹以捲之,裁碧縑以縫之,細翠鈿以綴之,又作綠油囊以貯之,圓徑五寸,柄一寸五分。
《瓢》。
瓢一曰犧杓,剖瓠為之,或刊木為之。晉舍人杜毓《荈賦》云:「酌之以匏。」 匏,瓢也。口闊,脛薄,柄短。永嘉中,餘姚人虞洪入瀑布山採茗,遇一道士云:「吾丹丘子,祈子他日甌犧之餘,乞相遺也。」 犧,木杓也。今常用以梨木為之。
《竹夾》:
竹夾,「或以桃、柳、蒲、葵木為之,或以柿心木為之」 ,長一尺,銀裹兩頭。
《鹺,簋》。〈揭〉
鹺簋以瓷為之,圓徑四寸,若合形。〈或即今「盒」 字。〉或瓶或壘,貯鹽花也。其揭,竹制,長四寸一分,闊九分,揭�也。
熟盂。
熟盂,以貯熟水,或瓷或沙,受二升。
盌。
盌,越州上,鼎州次,婺州次,岳州次,壽州洪州次。或者以邢州處,越州上,殊為不然。若邢瓷類銀,越瓷類玉,邢不如越,一也。若邢瓷類雪,則越瓷類冰,邢不如越,二也;邢瓷白而茶色丹,越瓷青而茶色綠,邢不如越,三也。晉杜毓《荈賦》所謂「器澤陶揀,出自東甌。」 甌,越也。甌越州上口脣不卷,底卷而淺,受半斤已下。越州瓷、岳瓷皆青。青則益茶,茶作白紅之色。邢州瓷白,茶色紅。壽州瓷黃,茶色紫。洪州瓷褐,茶色黑。悉不宜茶。
《畚》。
畚,以白蒲捲而編之,可貯盌十枚。「或用筥其紙,帊以剡紙夾縫令方,亦十之也。」
札。
札緝栟櫚皮,以茱茰木夾而縛之,或截竹束而管之,若巨筆形。
滌方。
滌方以貯滌洗之餘,用楸木合之,制如水方,受八升。
滓方。
《滓方》,「以集諸滓,製如滌方處,五升。」
巾。
巾以絁布為之,長二尺,作二枚,互用之,以潔諸器。
具列:
《具列》或作床、或作架,或純木純竹而製之。或木或竹,黃黑可扄而漆者,長三尺、闊二尺,高六寸。「具列」 者,悉斂諸器物,悉以陳列也。
都藍。
《都藍》以悉設諸器而名之以竹篾,內作三角方眼,外以雙篾闊者經之,以單篾纖者縛之,遞壓雙經作方眼,使玲瓏,高一尺五寸,底闊一尺,高二寸,長二尺四寸,闊二尺。
《五之煮》
凡炙茶,慎勿於風燼間炙熛焰如鑽,使炎涼不均,持 以逼火。屢其飜正,候炮出培塿狀蝦蟆背,然後去火 五寸,卷而舒,則本其始。又炙之。若火乾者,以氣熟止; 日乾者,以柔止。其始。若茶之至嫩者,蒸罷熱搗,葉爛 而牙筍存焉。假以力者,持千鈞杵亦不之爛,如漆科 珠,壯士接之,不能駐其指,及就,則似無禳骨也。炙之, 則其節若倪倪。如嬰兒之臂耳。既而承熱。用紙囊貯 之。精華之氣。無所散越。候寒末之。
末之上者,其屑如細米;末之下者,其屑如菱角。
其火用炭,次用「勁薪。」
謂桑槐桐櫪之類也
其炭曾經燔炙,為膻膩所及,及膏木敗器不用之。
「膏木為柏」 ,桂檜也。「敗器為杇」 ,廢器也。
古人有「勞薪」之味,信哉其水用。山水上,江水中,井水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