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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1 (1700-1725).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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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貨志》:建炎元年,知越州翟汝文奏:浙東和預買絹 歲九十七萬六千匹,而越乃六十萬五百匹,以一路 計之,當十之三。望將三等以上戶減半,四等以下戶 權罷。尋以杭之和買絹偏重,均十二萬匹於兩浙。 《高宗紀》:「建炎四年,宣撫處置使始令四川民歲輸激 賞絹三十三萬匹有奇。」

《食貨志》:「建炎四年秋,遂盡起元豐以來諸路常平司 坊場錢,次科激賞絹,次奇零絹估錢。」

紹興四年十有一月,免淮南州軍大禮絹。

《高宗紀》:紹興八年二月甲申,減紹興府和市絹萬匹。 《張昭允傳》:昭允提總左右藏金銀錢帛,昭允以諸州 絹常度外長數尺,請裂取付工官備他用,歲獲羨餘。 既而士卒受冬服,度之不及程,出怨言,昭允坐免官。 《王居正傳》:居正為起居舍人,和州請蠲進奉大禮絹, 居正言:「大禮進奉,乃臣子享上之誠,初非朝廷取於 百姓之物。若察民力無所從出,不能預降旨蠲之,至 使州縣自陳,已為非是,乞速如所請。」

《食貨志》:「乾道六年,知徽州郟升卿代還,奏州自五代 時陶雅守郡,妄增民賦,至今二百餘年,比鄰境諸縣 之稅獨重數倍,而雜錢之稅,科折尢重,請賜蠲免。九 年,詔徽州額外刱科雜錢一萬二千一百八十餘緡, 及元認江東兩浙運司諸處絹一萬六千六百餘匹, 並蠲之。」

淳熙五年,詔「夔州路九州百姓科買上供金、銀、絹,自 淳熙六年為始盡免。」

淳熙十一年,祕書監楊萬里奏:「輸帛於官,謂之稅,舊 以正絹為稅絹,今正絹外有和買矣。」

《光宗紀》:「淳熙十六年二月,帝即位。九月,減紹興和買 絹歲額四萬四千餘匹。」

《元史楊大淵傳》:「大淵拜東川都元帥,至元二年,進紅 邊絹百五十段。」

《世祖紀》:「至元二十年冬十月,給水達達鰥寡孤獨者 絹千匹。」

二十四年春正月,西邊歲饑,民困,賜絹萬匹。

絹部雜錄

《唐書·地理志》:「河北道,魏州,魏郡,土貢:絁、絹。」

江南道越州會稽郡,土貢:吳絹。

劍南道陵州,仁壽郡。土貢:鵝溪絹。

《五代史·四夷附錄》:「回鶻婦人,總髮為髻,高五六寸,以 紅絹囊之。既嫁,別以氈帽。」

《宋史·地理志》:「滄州上景城郡,貢大絹。」

博州,上,博平郡。貢平絹。

《晁氏墨經》「醇煙擣訖,當以細絹篩堈內。此物至輕微, 不宜露篩,恐飛去。」

《畫史》真絹色淡,雖百破而色明白,精神彩色,如新 裝背畫,不須用絹。絹新時似好,展卷久,為硬絹抵之, 卻於不破處破,大可惜。

《洞天清錄》:「唐人畫,或用搗熟絹為之,然正是生搗,令 絲褊不礙筆,非如今煮練加漿也。」

《金史·地理志》:「大名府上:天雄軍,產縐縠、絹。」

《畫竹譜》:「油絲絹并藥粉絹,先須用熱皂莢水刷過便 乾,依前上礬位置。」

《輟耕錄》:「唐及五代絹素麤厚,宋絹輕細,望而可別也。」

絹部外編

《孝子傳》:董永父歿,貧不遂葬,以身質錢一萬。既喪就 役,逢一女子求為永妻,云能織絹,永詣主人,主人令 織,一旬三百匹債足,女辭曰:「我天之織女也,帝見君 孝,使我共債耳。」因遂不見。

《搜神記》:「蜀先主病,遣人於門觀不祥。巫啟見一鬼著 絹布,似是大臣將相。其夜先主夢見魯肅來入,衣巾 如之。」

永嘉中,有天竺胡人能取絹與人,各執一頭剪斷之。 已而取兩段合持之,則復還,連絲可練,無異故體也。 《集異記》:清河崔基寓居青州朱氏女,咨容絕倫,崔傾 懷招攬,約女為妾。後三更中,忽聞扣門聲,崔披衣出 迎女,兩淚嗚咽,云適得暴疾喪亡。忻愛永奪,悲不自 勝。女於懷中抽兩匹絹與崔曰:「近自織此絹,欲為君 作襌衫,未得裁縫,今以贈離。」崔以錦八尺答之。女取 錦曰:「從此絕矣。」言畢,豁然而滅。至旦,告其家女父曰: 「女昨夜忽然暴病亡。」崔曰:「君家絹帛無零失耶?」答云: 「比女舊織餘絹兩匹在箱中。女亡之始,婦出絹,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