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三百二十一卷目錄
寶貨總部彙考一
商〈成湯一則〉
周〈總一則 康王一則〉
後漢〈總一則〉
魏〈齊王正始一則〉
唐〈中宗嗣聖一則 肅宗寶應一則〉
宋〈太宗一則 真宗大中祥符一則 仁宗康定一則 徽宗政和一則 高宗紹興一則〉
金〈章宗明昌一則〉
元〈世祖至元二則 成宗大德一則 武宗至大一則 泰定帝泰定 則〉
寶貨總部彙考二
爾雅〈釋地〉
淮南子〈墬形訓〉
三輔黃圖〈寶貨〉
地鏡圖〈寶物〉
寶貨總部總論
管子〈國蓄 山權數〉
寶貨總部藝文
原寶 唐皮日休
咸陽獲寶符賦 闕名
寶貨總部選句
寶貨總部紀事
寶貨總部雜錄
寶貨總部外編
食貨典第三百二十一卷
寶貨總部彙考一
商
成湯伐三㚇取寶玉作典寶按史記殷本紀桀敗于有娀之虛桀奔于鳴條夏師敗績湯遂伐三㚇俘厥寶玉義伯仲伯作典寶
〈注〉俘,取也。
周
周制,「春官天府掌祖廟之守藏及國之玉鎮大寶器 藏。」
按:《周禮春官天府》:「上士一人,中士二人,府四人,史二 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訂義〉鄭鍔曰:「王者所有之天下,無一物之非天,寶鎮之重則先祖受天命而後傳,生民之數則天之所付,五穀之數則天之所生,治中以察吏治,則奉天意而行賞罰之法,其所藏之府特名曰天大府,雖九府之長不過掌財用而已,安得而同哉?」 王氏《詳說》曰:「天府所藏,國之寶器也,然豈止于玉哉?官府、鄉州、都鄙之治中,民數、穀數、賢能之書,皆國之寶。」是知成周之時以政事為寶,以人民為寶,以民食為寶,以賢能為寶,非特寶珠玉而已。 薛平仲曰:「《禮》寓於灌,既足以格於幽冥而無歉,則是禮之維持於天下者,蓋可得而恃矣。」此天府已下之官,皆有以見是禮維持之功歟?是故國之玉鎮寶器,承之於祖而守藏於廟「者也。」夫使是禮之不足以維持天下,則僭於天之分者,蓋有盜而竊之矣。是以天府之官首於此。雖有守藏之不一,而國之玉鎮寶器實先焉。蓋是禮維持之大者,府而名之曰「天」,其大可知。及夫以玉而制為五瑞,所以志天寵;因瑞而別為五命,所以定天瑞;因命而異為五服,所以彰天命。禮足以保天府之所藏,則五瑞、五命、五服,皆由是禮以嚴其分。禮之功用,固如此。
掌祖廟之守藏與其禁令。
鄭康成曰:「祖廟,始祖后稷之廟,其寶物世傳守之,若魯寶玉大弓 。」 易氏曰:「王者之業,傳之先祖,而後受天之命,以有天下,凡歷代之玉鎮大寶器,皆得以有而藏之。掌祖廟之守藏」 ,是先王之器守與其禁令,則王者以道守其器 。項氏曰:「其所守有人,其所藏有物 。」 鄭鍔曰:「守藏於此,必有禁令以為防守之具,然後可保」 而不墜,而人不敢萌覬覦竊取之心。
凡國之玉鎮、大寶器藏焉。若有大祭、大喪,則出而陳 之,既事,藏之。
鄭鍔曰:「玉之美者可以為國之鎮,如洪璧、琬琰、天球夷玉、夏后氏之璜之類。器之大者為歷代所寶,如崇鼎、貫鼎、大具鼖鼓和之、弓垂之竹矢、封父之繁弱之類。康成以為玉瑞,玉器之美者藏於此,典瑞豈專掌其不美者歟?祖廟之守藏則先祖所傳者,國之玉鎮,大寶器則國之至寶可與祖物俱傳者亦藏於此,大」 祭之時,出而陳之,以昭其祖先,傳此以及後。陳之者,所以昭其功。大喪陳之,所以昭其能,守此以克終。康成謂:「陳之以華國,恐不止於華國,既事則又從而藏之,傳其所寶,守其所傳,將以為萬世之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