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4 (1700-1725).djvu/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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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辦也。臣不知工部及寶源局原額匠役若干,見今 坐食與否,即以營軍九萬人論之,抽用其一二千人 足矣,而謂妨訓練耶?今京城之內,鍛金刺繡,聲技力 作之徒,與夫靠衙門而衣食者,孰非營軍,奚啻一二 千也,而未嘗患其妨。凡此皆不用銀而可以成務,固 無本利之足較矣。其二曰:「民不願行,強之,恐物情之 沸騰也。」臣愚以為歷代無不用之,至稱為錢神,我先 朝又用之,祗見其利,不聞其病。正德、嘉靖以前猶盛 行之,「蓋五六百而值一兩。今七八十歲人固多,尚可 一召而訊也。獨至於今,屢言而屢廢,甫行而輒輟焉, 何哉?」臣竊詳之,錢比鈔異於小民,無不利也,獨所不 便者,姦豪爾。一曰盜不便,一曰官為姦弊不便,一曰 商賈持挾不便,一曰豪家蓋藏不便。此數不便者,與 小民無異也。臣竊聞往時,但一行錢法,則「輒張告示, 戒廠衛,不先之於買菜之傭,則責之以荷擔之役。愚 而相煽,既閉匿觀望之不免,而姦豪右族依托城社 者,又從旁簧鼓之,以濟其不便之私。一日而下令,二 日而閉匿,下三四日而中沮矣。務大計者,宜若是其 易動哉!臣聞施恩澤者,自無告始;行法令者,自貴近 始。豈惟貴近,自朝廷始可」也。請自今以後,追紙贖者, 除折穀外,而責之以納錢;上事例者,除二分納銀外, 而一分以納錢。存留戶口,則兼收錢穀;商稅課程,則 純用收錢,此謂自朝廷始;又因而賜予之費、宗室之 祿、百官之俸,則銀錢兼支;又因而驛遞應付,雇夫雇 馬,則惟錢是用;又因而軍旅之餉,則分其主客,量其 遠近,或以「代布花,或以充折色,此謂自貴近始矣。此 數者有出有入,而民間無底滯之患,誠以上下交會, 血脈流通故也。輕斂輕散,官府有餘積之藏,誠以正 賦之銀既以無減於常額,而一切之費又取辦於一 權故也。此權不可行之於天下,以啟盜權之釁。請於 寶源局或西倉專設侍郎,或即用左右侍郎一員督 於上,以十三司員外或主事分理十三省事於下,以 科道各一員監之。」銅料工材,各有攸掌,各省斂散,各 照分司,先之以區畫條議,計定而行,而又輕重適均, 無駭於俗。仍以唐、宋以來舊錢兼之,「或上有施於下, 或下有納於上,著之以必行之令,遲之以歲月之效, 久之而本末兼利,公私循環,可」以輟鼓鑄之勞,而罷 工作之使。臣愚不揣,竊謂千慮一得也。昔我祖宗初 制鈔時,下令甚嚴,有以金銀貨物交易者,輒沒給告 者,然不徒責之下也。後又令各處稅糧課程贓罰,俱 准折收鈔,則聖意淵微可測矣。此固血脈流通之意, 所謂泉也;而法以佐之,所謂權也。夫帝王以元氣為 橐鑰,以造化為「錘鑪」,而風行神運,不言所利,乃至「與 齊民賈豎算本利,較銖錙」,臣愚非所望也。

《錢賦》
黃省曾

「有物於此。生於太昊,取諸流泉。非規非矩,裏方外圓。 非帛非粟,日用首先。不足而行,匪翼而騫。什伍以居, 背腹相聯。虛中善受,長於紀年。好逐貪鄙,恆遠聖賢。 芳者使穢,樸者使姦。興災召戾,昏智隕廉。劇營務殖, 天下趨焉。舟波騎險,鷙取孔艱,巧聚必散,廣溢易顛。 臣愚不識,敢請大賢。」乃謂之曰:「此夫肉幕周美,而躬」 被文章者歟?《鑪冶》陶範,而鎔鍊肖質者歟?逆求悖出, 身斃名破,求之不息,老而益篤者歟?充羨者仇讎為 戚,單虛者密親且㩦,目曰「銅臭」,淆以錫鉛,作偽欺世, 而盛顯者歟?千文成貫,五銖為體,凡今之人,皆與終 始,是之謂錢理。

《錢法議》
郝敬

「錢者,古帝王經國之良法也。天生五金,并為民利,而 金銀最少,鐵錫太賤,惟銅為適中。」古今之通幣也。因 其自然之利,濬其不竭之源,存乎人與法耳。今海內 行錢,惟北地一隅。自大江以南,強半用銀,即北地惟 民間貿易,而官帑出納仍用銀,則錢之所行無幾耳。 舉天下之人,用其最少者,若之何不匱?況逐年九邊 「之費,往而不返。頃者天府之入,又閉而不用。銀非雨 之自天,非湧之自地,非造之自人,奈何不竭?竭而強 取則民病,取之不得則國病,必然之勢也。」惟銅則不 然,二百餘年來,錢法不修,天下廢銅在民間為供具 什器者不知幾千萬億,其產於各處名山者,豪姓大 賈負販以擅厚利,又不知幾千萬億。假使盡天下之 銅化而為錢,則盡天下之銅皆可貿銀而歸之太倉, 以助司農之急。蓋「銅因於山,自然不費;而錢成於人, 鑄造無窮。上不動朝廷錙銖,而厚裨于國;下不朘閭 閻膏血,而陰厚于民。生財物之道,無踰于此。」乃格于 議論,束手坐視,莫肯決行,是管仲《計然》之所捓揄而 竊笑也。

謹循《職掌》,條議於後。

一曰「責專官。」凡錢法不行,以有司不肯收錢,徒責之 小民也。所以使有司得操其收不收之權者,由朝無 專責之官,以錢法委之有司,不知錢法行,有司之所 不便也。欲行錢,宜責成司道官董其事,選委地方廉 幹屬官分理。每年差御史一員巡視,以錢法之行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