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6 (1700-1725).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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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酒如前,祝曰:「旨酒既清,嘉薦令芳。三加爾服,眉壽 無疆。永承天休,俾熾而昌。」皇子跪受爵,《賢安樂》作。太 官令奉饌如前。皇子降自東階,詣朵殿東房,易朝服, 降立於橫街南,王府官階下西向。皇子初行,樂作,至 位樂止。禮直官等引掌冠者詣皇子位,少進,字之曰: 「歲日云吉,威儀孔時。昭告厥字,君子攸宜。順爾成德, 永受保之。奉敕字某。」皇子再拜舞蹈再拜,奏聖躬萬 福,又再拜。左輔詣御坐前承旨,降階詣皇子前,宣曰: 「有敕。」皇子再拜。左輔宣敕戒曰:「好禮樂善,服儒講藝, 蕃我王室,友於兄弟。不溢不驕,惟以守之。」宣訖,皇子 再拜。餘如皇太子儀。次日,文武百僚詣東上閤門、拜 表稱賀

理宗寶祐二年皇子祺冠

按《宋史理宗本紀》:寶祐二年冬十月「癸酉,皇子祺進 封忠王。十一月壬寅,日南至,忠王冠」

按《玉海》,「寶祐二年九月癸亥,詔皇子以日南至,行冠 禮。十月癸酉,進封忠王。丁亥,詔徐清叟為賓師彌主 禮。十一月壬寅,行冠禮。」按宋一代冠禮止此附文公冠禮及笄禮于後

《朱文公家禮冠禮》

《補註》:「《世本》云:『黃帝造旃冕,是冕起于黃帝也。黃帝以前以羽皮為冠,以後乃用布帛。其冠之年,天子、諸侯皆十二』。」

男子年十五至二十皆可冠。

司馬溫公曰:「古者二十而冠,皆所以責成人之禮,蓋將責為人子、為人弟、為人臣、為人少者之行於其人,故其禮不可以不重也。」

必「父母無期以上喪」,始可行之。

大功未葬亦不可行

前期三日,主人告於祠堂。

「主人」 ,謂冠者之祖父,自為繼高祖之宗子者。若非宗子,則必繼高祖之宗子主之。有故則命其次宗子,若其父自主之告禮見《祠堂章》祝版前同,但云:「某之子某,若某之某親之子某,年漸長成,將以某月某日加冠於其首」 ,謹以後同。若族人以宗子之命自冠其子,其祝版亦以宗子為主,曰「使介子某人。」 若宗子已孤而自冠,則亦自為主人。祝版前同,但云「某將以某月某日加冠於首」 ,謹以後同。

《戒賓》。

「擇朋友賢而有禮者一人可也。」 是日,主人深衣詣其門,所戒者出見如常儀。啜茶畢,戒者起言曰:「某有子某,若某子某親有子某,將加冠於其首,願吾子之教之也。」 對曰:「某不敏,恐不能供事以病吾子,敢辭。」 戒者曰:「願吾子之終教之也。」 對曰:「吾子重有命,某敢不從?地遠,則書初請之辭,為書遣子弟致之。」 所戒者辭。使者固請,乃許,而復書曰:「吾子有命,某敢不從 。」 若宗子自冠,則戒辭但曰「某將加冠於首。」 後同。

前一日宿賓。

遣子弟以書致辭曰:「來日某人加冠於子某,若某親某、子某之首,吾子將蒞之,敢宿某上。」 某人答書曰:「某敢不夙興,某上某人 。」 若宗子自冠,則辭之,所改如其戒賓。《補註》:「宿賓是隔宿戒之上,戒賓是親往,此宿賓是遣子弟,俗言為覆請也。」

設陳:

設盥帨於廳事,如祠堂之儀。以帟幕為房於廳事之東北。或廳事無兩階,則堊畫而分之,後倣此。司馬溫公曰:「古禮謹嚴之事,皆行之於廟。今人既少家廟,其影堂亦褊隘,難以行禮,但冠於外廳,笄在中堂可也。《士冠禮》設洗具於東榮南北」 ,以堂深,水在洗東。今私家無罍洗,故但用盥盆帨巾而已。盥,濯手也;帨,手巾也。廳事無兩階,則分其中央,以東者為阼階,西者為賓階。無室無房,則暫以帟幕截其北為室,其東北為房,此皆處廳堂南向者言之。

厥明夙興,陳冠服。

有官者公服帶靴笏,無官者襴衫帶靴,通用皁衫深衣大帶,履,櫛、𢄼掠,皆卓子陳於房中,東領北上。「酒注盞盤,亦以卓子陳於服北,幞頭帽子、冠笄巾各以一盤盛之,蒙以帕。以卓子陳於西階下,執事者一人守之。長子則布席於阼階之東,少北西向。眾子則少西南向 。宗子自冠,則如長子之席,少南。」

程子曰:「今行冠禮,若制古服而冠,冠了又不常著,卻是偽也。必須用時之服。」

主人以下序立。

主人以下盛服就位。主人阼階下少東,西向。子弟親戚童僕在其後,重行西向北上,擇子弟親戚習禮者一人為擯,立於門外,西向。將冠者雙紒,四䙆衫,勒帛,采履,在房中南面。若非宗子之子,則其父立於主人之右,尊則少進,卑則少退 。宗子自冠,則服如將冠者,而就主人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