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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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普淖皆祝辭

凡公有司之所共職喪,令之趣其事。

鄭康成曰:「令,令其當共物者,給事之期也。有司或言公,或言國。言國者,由其君所來。居其官。曰公,謂王遣使奉命,有贈之物,各從其官出,職喪當催督也 。」 易氏曰:「凡公,有司之所共者,此謂在鄉則鄉之有司共其物,在國則國之有司共其物,各有定制,不待王命者,則職喪以其制令之 。」 王東巖曰:「案治其喪,已見《宰夫》」 ,此則趣其事而已。

《大司樂》:「大喪,涖廞樂器。及葬,藏樂器亦如之。」

鄭康成曰:涖,臨也。廞,興也。臨,笙師、鎛師之屬,興樂器也。興謂作之也 。《易氏》曰:「藏瘞也。大司樂涖之,敬其事也。」

樂師:「凡喪,陳樂器,則帥樂官。」

賈氏曰:樂器,即明器。若《檀弓》云:「木不成斲,瓦不成味,琴瑟張而不平,笙竽備而不和。」 樂官,笙師、鎛師之屬 。王昭禹曰:「猶大喪之廞焉,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為,所以陳之而已 。」 鄭康成曰:「帥樂官往陳之。」

及序哭亦如之。

王昭禹曰:「小宗伯及執事眡葬,獻器,遂哭之,樂師又帥樂官而哭樂器,以明先王之盛德感人之深。其生也榮,其死也哀,故睹器而思其人則哭也。必使樂師帥而哭,亦以明哀樂之相仍。舞用《翣》,亦此意也。」

《大師》:「大喪,帥瞽而廞。作柩諡。」

王昭禹曰:「死則陳儀物於庭,序以興觀者。欽則謂之廞,考列其德行而誄之,以言則謂之諡。於大喪之廞,則帥瞽而作柩,諡以瞽。掌樂,王德成於樂,諡則成德之名也。」

《小師》,「大喪與廞。」

鄭康成曰:「從大師。」

眡瞭大喪,廞樂器。

賈氏曰:「樂器謂明器。」 《司干》疏云:「眡瞭所廞,謂鼓與磬。」 《鍾師》不云廞,則鍾亦眡瞭廞之瞽矇。《大師》《小師》皆不云廞者,以其無目。《瞽矇》所云柷敔等,皆眡瞭廞之也。不云奉而藏之,文不具也 。黃氏曰:「廞與陳義本同,而廞則有感動悲戚之意,陳則陳列之而已。」 鄭康成廞皆為興,廞為興訓,則當為興起之興,所謂感動悲戚也。鄭以為「興作」 ,或為興造,如大喪明器,皆可言作。大旅廞樂器,乃以為旅非常祭,於時乃興造其樂器,則何義邪?《大旅》有災故而樂不作,眂瞭祭祀正樂,故廞之,見憂戚之意。《笙師》樂器,惟笙用於祭,非其盛者,陳之而已 。王昭禹曰:「大喪廞樂器,則陳樂器於庭序也。」

《笙師》:「大喪,廞其樂器。及葬,奉而藏之。」

鄭康成曰:「廞,興也。興謂作之。奉,猶送也 。」 賈氏曰:「此所興作,即上竽笙以下皆作之,送之於壙而藏之 。」 黃氏曰:「眂瞭廞而不藏,笙師藏之職可見。」

《鎛師》大喪,廞其樂器,奉而藏之。

賈氏曰:「此官所廞」 ,謂作晉鼓、鼖鼓,以其當職所擊也。

《籥師》大喪,廞其樂器,奉而藏之。

賈氏曰:「此所廞惟《羽籥》而已。」

《典庸》器,「大喪,廞筍虡。」

鄭康成曰:「廞,興也。興謂作之。」

《司干》:「大喪,廞舞器。及葬,奉而藏之。」

賈氏曰:此官云「干盾及羽籥,及其所廞」 廞,干盾而已。其羽籥,則《籥師》廞之。

《大卜》,「凡喪事,命龜。」

鄭康成曰:「《士喪禮》則筮宅卜日,天子卜葬兆。」

《龜人》:「若有祭事,則奉龜以往。喪亦如之。」

鄭康成曰:「奉猶送也 。」 鄭鍔曰:「奉龜而往,以待用也。」

大祝作六辭以通上下、親疏、遠近,六曰誄辨九。六 曰「凶。」

鄭司農曰:「誄謂積累生時德行以賜之命,主為其辭 。」 鄭鍔曰:「凶拜,所謂稽顙而後拜也。」

大喪,「始崩,以《肆鬯》渳尸,相飯,贊斂徹奠。」

鄭康成曰:「《肆鬯》所謂陳尸設鬯 。」 鄭司農曰:「渳尸以鬯浴尸 。」 賈氏曰:「『相飯者,浴訖即飯含,故言相飯。不言相含者,大宰贊含玉。贊斂者,小斂十九稱,在戶內;大斂百二十稱,在阼階。《冬官》主斂事,大祝贊之。徹奠者,《小祝》注云:『奠爵也』。謂正祭時』。此文承大喪之下,故奠為始死之奠,小斂、大斂奠並大祝徹之。」

言甸人讀《禱》。

鄭司農曰:「言猶語也。禱,六辭之屬。甸人喪事,代王受眚災,大祝為禱辭語之,使以禱於藉田之神。」 王氏曰:「於《甸人》讀禱,則大祝言於柩使知焉。」

付練祥掌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