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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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遂繼事之辭也。其曰「遂逆王后」,故略之也。或曰:天子

無外,王命之則成矣。

《胡傳》劉敞曰:「祭公,王之三公也,曷為不稱使?不與王 之使祭公也。師傅之官,坐而論道,其任重矣。今其來 魯,乃命魯侯以昏姻之事者也。若是則大夫可矣,何 必三公?任之重、使之輕?故祭公緣此義得專命。不報, 遂行如紀,而王以輕使為失,祭公以遂行為罪矣。此 說是也。為之節者,宜使卿往逆,公監之,則於禮得矣。」

大全劉氏曰:「為之節者,王當使大夫命魯侯曰:『予一人不能獨任天地宗廟之事,未有內主。予一人將卜於紀姜氏,委諸伯父。伯父其以予敬若先王之禮』。」魯侯稽首對曰:「天子有命,敢有弗恭!」使者以是言也,復於王。魯使大夫請於紀侯曰:「天子使某來命我寡君,曰:『予一人不能獨任天地宗廟之事,未有內主,予一人將』」卜於紀姜氏,使某也以告,主人宜固辭,固辭不獲命。主人曰:「某也固辭,不獲命,敢不敬從!先守某公之遺女若而人,夫婦所生若而人」,然後天子命以其吉,使上大夫用王后之禮逆以歸也。此豈人臣之所當遂於竟外哉?

使祭公命魯主昏姻之事,則曰「不可。」卿往而公監之, 何以可乎?命魯輕矣,卿往,公監之重矣。官師從單靖 公逆王后於齊。劉夏非卿而書靖公,合禮則不書,故 先儒以為使卿逆公監之禮也。

大全茅堂胡氏曰:「或曰:『天子必親迎,信乎!大上無敵於天下,雖諸父昆弟莫不臣適,四方諸侯莫敢有其室。若屈萬乘之尊而遠行親迎之禮,即何無敵於天下之有?或曰:『王后所與共事天地宗廟、繼萬世之重者,其禮當如之何?使同姓諸侯主其辭,命卿往逆公監之父母之國,諸卿皆送至於京師,舍而止,然後天子親』』」迎以入,其納王后之禮乎?

桓公九年

《春秋春紀》:「季姜歸于京師。」

《公羊傳》其辭成矣,則其稱紀季姜何?自我言紀父母 之於子,雖為天王后,猶曰「吾季姜。」

明子尊,不加於父母。書「季姜歸」者,明魯為媒,當有送迎之禮。

《穀梁傳》:「為之中者,歸之也。」

中謂關與婚事。

《胡傳》「往逆則稱王后」,既歸何以書?季姜自逆者而言, 則當尊崇其匹,內主六宮之政,使妃妾不得以上僭, 故從天王所命,而稱王后,示天下之母儀也。自歸者 而言,則當樛屈逮下,使夫人嬪婦皆得進御於君,而 無嫉妬之心,故從父母所子而稱「季姜」,化天下以婦 道也。

莊公元年

《春秋》。夏,單伯逆王姬。左氏作送王姬

《公羊傳》:「單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何以不 稱使?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

逆者,魯自往之文。方使魯為父母主嫁之,故與魯使自逆之。不言於京師者,使魯主之,故使若自魯女,無使受之。

「曷為使我主之?」天子嫁女于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 主之;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

大夫與諸侯同姓者,不自為主者,尊卑不敵。其行婚姻之禮,則傷君臣之義;行君臣之禮,則廢婚姻之好。故必使同姓有血脈之屬,宜為父道,與所適敵體者主之。禮,尊者嫁女於卑者,必待風旨,為卑者不敢先求,亦不可斥與之者,申陽倡陰和之道。天子嫁女於諸侯,備姪娣如諸侯之禮。義不可以天子之尊,絕人繼嗣之路,我主書者,惡天子也。《禮》,「齊衰不接弁冕,仇讎不交婚姻。」《風》,猶放也。言使卑者待己放其命,云道有女可嫁,然後卑者乃敢求婚也。

《穀梁傳》:「其不言如,何也?其義不可受於京師也。其義 不可受於京師,何也?」曰:「躬君弒於齊,使之主婚姻,與 齊為禮,其義固不可受也。」

大全高氏曰:「『王姬下嫁,禮雖不傳,而以義推之,諸侯固當躬至京師,天子置館,命同姓之尊者行賓主之禮,然後逆歸本國,此亦男下女之義也。今齊既不朝,王又不親迎,而魯之單伯反往逆之,莊王不以魯之先君,戕於齊命之主婚,魯有大喪不因而辭之,陷王於不義,故不書如京師』,而直書『逆王姬』,猶曰『魯自逆耳』。」

《春秋》:「秋,築王姬之館于外。」

《左傳》:「秋,築王姬之館于外,為外禮也。」

「喪制未闋,故異其禮」,得禮之變。

《公羊傳》:「何以書?譏。何譏爾?築之,禮也,於外非禮也。於 外何以非禮?築於外,非禮也。其築之何以禮?主王姬 者必為之改築。主王姬者則曷為必為之改築?於路 寢則不可,小寢則嫌,群公子之舍則以卑矣,其道必 為之改築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