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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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條有「蒼梧之山,帝崩,遂葬焉。」按通鑑作四十八年

禹八年崩葬會稽

按《史記夏本紀》:「帝禹東巡狩,至於會稽而崩,以天下 授益。三年之喪畢,益讓帝禹之子啟,而辟居箕山之 陽。」 又按《本紀贊》,「或言禹會諸侯江南,計功而崩,因 葬焉,命曰會稽。」會稽者,會計也。

《皇覽》曰:「禹冢在山陰縣會稽山上。會稽山,本名苗山,在縣南,去縣七里。」《越傳》曰:「禹到大越,上苗山,大會計,爵有德,封有功,因而更名苗山,曰會稽。因病死葬,葦棺穿壙,深七尺,上無瀉泄,下無邸山,壇高三尺,土階三等,周方一畝。」《呂氏春秋》曰:「禹葬會稽,不煩人徒。」《墨子》曰:「禹葬會稽,衣裘三領,桐棺三寸。」《地理志》云:「山上有禹井、禹祠,相傳以為下有群鳥耘田也。」

按:《竹書紀年》:「八年春,會諸侯於會稽,殺防風氏。秋,帝 陟於會稽。」

成湯三十年崩葬於桐

按《書經》太甲伊尹曰:「營於桐宮。」

蔡注桐成湯墓陵之地。

按《史記殷本紀》:「湯崩。」

《皇覽》曰:「湯冢在濟陰亳縣北東郭去縣三里。冢四方,方各十步,高七尺,上平,處平地。」皇甫謐曰:「即位十七年而踐天子位,為天子十三年,年百歲而崩。」

按:《竹書紀年》:「二十九年陟。」按通鑑作三十年

仲壬四年崩太甲宅憂

按《書經伊訓》:「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於先王, 奉嗣王祗見厥祖,侯甸群后咸在,百官總己以聽冢 宰。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訓於王。」

蔡注古者王宅憂祠祭,則冢宰攝而告廟,又攝而臨群臣。太甲服仲壬之喪,伊尹祠於先王,奉太甲以即位改元之事,祗見厥祖,則攝而告廟也。侯服、甸服之群后咸在,百官總己之職以聽冢宰,則攝而臨群臣也。吳氏曰:「太甲之為嗣王,嗣仲壬而王也。太甲,太丁之子;仲壬,其叔父也。嗣叔父而王,而為服三年之喪。為之」後者,為之子也。太甲既即位於仲壬之柩前,方居憂於仲壬之殯側,伊尹乃至商之祖廟,遍祀商之先王,而以立太甲告之。不言太甲祠,而言伊尹喪三年不祭也。奉太甲遍見商之先王,而獨言「祗見厥祖」者,雖遍見先王而尤致意於湯也。

按:《史記殷本紀》:「帝仲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 之子太甲。」

按:《竹書紀年》:「四年,陟。」

小乙十年崩武丁行亮陰之禮

按《書經說命》:「王宅憂,亮陰,三祀,既免喪,其惟弗言。」群 臣咸諫于王曰:「嗚呼,知之曰明哲,明哲實作則,天子 惟君萬邦,百官承式。王言惟作命,不言,臣下罔攸稟 令。王庸作書以誥曰:『以台正于四方』。」台恐德弗類,茲 故弗言。恭默思道,夢帝賚予良弼,其代予言。乃審厥 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說築傅巖之野,惟肖,爰立作 相,王置諸其左右。

蔡注君薨,百官總己聽於冢宰,居憂,亮陰不言,禮之常也。高宗喪父,小乙惟既免喪而猶弗言,群以臣其過於禮也,故咸諫之。

按:《竹書紀年》:「十年,陟。」

周一

武王十九年冬十有二月王崩

按《史記周本紀》:「武王病,周公乃祓齋自為質,欲代武 王。武王有瘳後而崩。」

徐廣曰:《封禪書》曰:「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寧而崩。」皇甫謐曰:「武王定位元年,歲在乙酉,六年庚寅崩。」

按《汲冢周書》乃「歲十有二月,王崩於鎬,肂於岐周。」

乃謂「乃後之歲也,肂攢塗。」

按《竹書紀年》十七年:「命王世子誦於東宮。冬十有二 月,王陟,年五十四。」按通鑑作十九年

成王元年夏六月葬武王於畢

按《竹書紀年》:「成王元年丁酉,春正月,王即位。夏六月, 葬武王於畢。」

成王 年,周公攝政,制喪葬之禮。

按周禮天官太宰之職以九式均節財用三曰喪荒之式

訂義鄭康成曰:「式謂財用之節度。」 王昭禹曰:「喪之禮有斂葬賻賵以送死者,荒之禮有散利、施惠以救貧者,其用雖甚眾而皆有制焉。」

大喪,贊「贈玉、含玉。」

鄭康成曰:「助王為之也。贈玉既窆,所以送先王。含玉,死者口實,天子以玉。」 《雜記》曰:「含者執璧,將命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