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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9 (1700-1725).djvu/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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盞中酒。喪主以下皆出。祝闔門。喪主立於門東,西向, 卑幼丈夫在其後,重行北上;主婦立於門西,東向;卑 幼婦女亦如之。尊長休於他所。祝進當門北面,噫歆 告,啟門三,乃啟門。喪主以下入就位。祝立於喪主之 右,斂主,匣之置故處。喪主以下哭辭神,再拜,盡哀,止, 出就次。執事者徹祝,取魂帛埋之屏處潔地,罷朝夕 奠。遇柔日再虞。

乙丁己辛癸

禮如《初虞》。

惟前期一日陳設具饌。厥明夙興,設蔬果酒醴,質明行事。祝出神主於座。祝辭改初虞為「再虞」 ,祫事為「虞事。」

遇剛日,「三虞」,禮如再虞。

《祝辭》改《再虞》為「三虞」 ,虞事為「成事。」 若去家經宿以上,則初虞於所館行之。墓遠塗中遇柔日,亦於所館行之。若三虞,必須至家始可行禮。

卒哭三虞後,遇剛日,卒哭前期一日,陳器具饌。

並同虞祭。唯更設元酒瓶一於酒瓶之西。

厥明夙興,設蔬果酒饌。

並同虞祭

質明,祝出主、喪主以下皆入哭。降神,喪主奉魚肉,主 婦盥帨,奉麪米食,喪主奉羹,主婦奉飯以進,乃初獻。

並同虞祭,唯祝執版出於喪主之左,東向跪讀為異。祝辭改《三虞》為「卒哭,哀薦成事。」 下云「來日隮祔於祖考某官府君,尚享。」

「亞獻、終獻、侑食、闔門、啟門、辭神」,其儀並與虞祭同。自 是朝夕之間,哀至不哭,其朝夕哭猶故。喪主兄弟疏 食水飲,不食菜果,寢席枕木 祔,卒哭明日而祔。卒 哭之祭既徹,即陳器具,饌陳於祠堂,堂狹即於廳事 隨便。設亡者祖、考妣位於中,南向西上;設亡者位於 其東南,西向。母喪則不設祖考位。置元酒瓶於阼階 上,「火爐湯瓶於西階上。具饌如卒哭而三分。母喪則 兩分,祖妣,二人以上則以親者。」厥明,設蔬果酒饌。質 明,喪主兄弟皆倚杖於階下,入詣靈座前,哭盡哀止, 乃詣祠堂。祝軸簾啟櫝奉所祔祖考之主置於座內。 執事者奉祖妣之主置於座西上。喪主以下還詣靈 座所哭。祝奉王櫝詣祠堂西階上卓子上,喪主以下 哭從,如從柩之次,至門止哭。祝啟櫝出主乃參,神在 位者皆再拜,乃降神。祝進饌酌獻,先詣祖考妣前。祝 版云:「孝孫某,謹以潔牲庶羞,粢盛醴齊,適於某考某 官府君隮祔孫某官,尚享。」皆不哭《內喪》則云:「某妣某封 某氏,隮祔孫婦某封某氏。」次詣亡者位前,祝版云:「薦 祔事於先考某官府君,適於某考某官府君」,尚享三 獻侑食,闔門、啟門、辭神,並同卒哭儀。禮畢,祝奉主各 還故處。先納祖考妣神主於龕中,匣之次,納亡者神 主西階卓子上匣之。奉而反於靈座。出門,喪主以下 哭從如來儀。 小祥期而小祥,喪至此凡十三月。不計 閏古者卜日而祭,今止用初忌,以從簡易。前期一日, 喪主以下皆沐浴,喪主帥眾丈夫灑掃滌濯,主婦帥 眾婦女滌釜鼎,具祭饌。如卒哭設次,陳練服。厥明夙興, 設蔬果酒饌。質明,祝出,主、喪主倚杖于門外,與期親 各服其服而入,皆哭盡哀止,乃出就次,易服,復入哭。 祝止哭,乃降神。初獻、亞獻、終獻、侑食、闔門、啟門、辭神, 並同卒哭之儀。祝版云:「日月不居,奄及小祥,夙興夜 處,小心畏忌,不惰其身,哀慕不寧,敢用潔牲庶羞,粢 盛醴齊,薦此常事,尚享。」自是止朝夕哭,始食菜果。 大祥再期而大祥。喪至此凡二十五月,亦止用第二 忌日。祭前期一日,沐浴,陳器具饌。如小祥設次,陳禫服, 以酒果告遷於祠堂。告畢,改題神主,如加贈之儀。遞 遷而西,虛東一龕,以候新者。厥明行事,皆如小祥之 儀。

祝版改「小祥」 曰《大祥》,常事曰《祥事》。

祝畢,奉神主入於祠堂,喪主以下哭從,如祔之敘,至 祠堂前止哭,執事者徹靈座,斷杖棄之屏處,奉遷主 埋於墓側,始飲酒食肉而復寢。 禫大祥之後,間一 月而禫。禫者,淡淡然平安之意。蓋喪至此計二十有 七月,前一月下旬,卜來月三旬中各一日,或丁或亥, 設卓子於祠堂門外,置香爐、香盒、杯珓於其上。喪主 禫服西向,眾兄弟次之,子孫在其後,重行北上,執事 者北向東上。喪主炷香燻珓,命以上旬之日曰:「某將 以來月某日,祗薦禫事於先考某官府君。」即以珓擲 於盤,以一俯一仰為吉,不吉,更命中旬之日;又不吉, 則直用下旬之日。喪主乃入祠堂本龕前再拜,在位 者皆再拜。喪主焚香,祝,執版立於喪主之左,跪告曰: 「孝子某,將以來月某日,祗薦禫事於先考某官府君, 卜既得吉,敢告。」喪主再拜降,與在外者皆再拜。祝闔 門乃退。前期一日沐浴,設神位於靈座故處,陳器具 饌。厥明行事,皆如大祥之儀。喪主以下詣祠堂,祝奉 主櫝置於西階卓子上,出主置於座。喪主以下皆哭 盡哀,乃降神。三獻侑食,闔門啟門。禮畢,辭神,乃哭盡 哀,送神主至祠堂 聞喪。奔喪,始聞親死,以哭答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