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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九十九卷目錄

 喪葬部紀事一

禮儀典第九十九卷

喪葬部紀事一

《史記·魯世家》:「周公在豐,病,將歿,曰:『必葬我於成周,以 明吾不敢離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讓,葬周公于畢, 從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

《左傳:莊公四年》「春王三月,楚武王伐隨,卒於樠木之 下。令尹鬥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營軍臨隨。隨人懼, 行成,莫敖以王命入盟。隨侯且請為會於漢汭而還, 濟漢而後發喪。」

《檀弓》:齊穀王姬之喪,魯莊公為之大功。或曰:「由魯嫁, 故為之服姊妹之服。或曰:外祖母也,故為之服。」穀音告 《韓非子內儲說》:齊國好厚葬,布帛盡於衣衾,材木盡 於棺槨。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盡則無以為蔽, 材木盡則無以為守備,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 管仲對曰:「凡人之有為也,非名之則利之也。」於是乃 下令曰:「棺槨過度者戮其尸,罪夫當喪者。」

《左傳》:閔公二年:「秋八月辛丑,共仲使卜齮賊公于武 闈。閔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齊人立之。共仲通 于哀姜,哀姜欲立之。閔公之死也,哀姜與知之,故孫 于邾,齊人取而殺之。于夷,以其尸歸僖公,請而葬之。」 《檀弓》:「晉獻公之喪,秦穆公使人弔公子重耳。且曰:『寡 人聞之,亡國恆於斯,得國恆於斯。雖吾子儼然在憂 服之中,喪亦不可久也,時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圖之』!」 以告舅犯,舅犯曰:「孺子其辭焉!喪人無寶,仁親以為 寶。父死之謂何?又因以為利,而天下其孰能說之?孺 子其辭焉!」公子重耳對客曰:「君惠弔亡臣重耳,身喪 父死,不得與於哭泣之哀,以為君憂。父死之謂何?或 敢有他志,以辱君義。稽顙而不拜,哭」而起,起而不私。 子顯以致命于穆公,穆公曰:「仁夫!公子重耳。夫稽顙 而不拜,則未為後也,故不成拜。哭而起,則愛父也;起 而不私,則遠利也。」

《國語》:晉惠公即位,出共世子而改葬之。臭達于外,國 人誦之曰:「貞之無報也。孰是人斯,而有是臭也?貞為 不聽,信為不誠,國斯無刑,媮居幸生,不更厥貞,大命 其傾。威兮懷兮,各聚爾有,以待所歸兮。猗兮違兮,心 之哀兮。歲之二七,其靡有微兮。若翟公子,吾是之依 兮。鎮輔國家,為王妃兮。」

《左傳僖公十七年》:「冬十月乙亥,齊桓公卒。易牙入與 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虧。孝公奔宋。 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殯。」

《國語》:「晉文公既定襄王於郟,王勞之以地,辭,請隧焉。 王弗許,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規方千里,以為甸 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備百姓兆民之用,以 待不庭不虞之患。其餘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 寧宇,以順及天地,無逢其災害,先王豈有賴焉?內官 不過九御,外官不過九品,足以供給神祇而已,豈敢』」 厭縱其耳目心腹,以亂百度?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 章以臨長百姓,而輕重布之,王何異之有?今天降禍 災于周室,余一人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而班 先王之大物以賞私德,其叔父實應且憎以非余一 人,余一人豈敢有愛也?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叔父 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以創制天「下,自顯庸也,而 縮取備物,以鎮撫百姓。余一人其流辟於裔土,何辭 之與有?若由是姬姓也,尚將列為公侯,以復先王之 職。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茂昭明德,物將自至。余 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與百姓 何?何政令之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 知之?」文公遂不敢請,受地而還。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冬,晉文公卒。庚辰,將殯于曲沃, 出絳,柩有聲如牛。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將有 西師過軼我,擊之必大捷焉。」

僖公三十三年春,秦師滅滑而還晉原軫曰:「秦違蹇 叔而以貪勤民,天奉我也。奉不可失,敵不可縱,縱敵 患生,違天不祥,必伐秦師。」遂發命,遽興姜戎、子墨、衰 絰、梁鴻御戎,萊駒為右。夏四月辛巳,敗秦師于殽,遂 墨,以葬文公。晉於是始墨。

冬,晉、陳、鄭伐許,討其貳於楚也。楚令尹子上侵陳、蔡。 陳、蔡成,遂伐鄭,將納公子瑕,門于桔柣之門。瑕覆于 周氏之汪。外僕髡屯禽之以獻。文夫人斂而葬之鄶 城之下。

文公六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仲行、 鍼虎為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