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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4 (1700-1725).djvu/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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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送之,并詔自今京官卒者,皆給驛。

《張本傳》:「本字致中,東阿人。仁宗即位,召見言時政得 失,帝嘉納之。宣德四年,命兼太子賓客。六年病卒,贈 賻三萬緡,葬祭甚厚。」

《段民傳》:「宣德三年,命署南京戶部右侍郎,踰年實授。 又明年,改刑部。初,二部皆以不治聞。民至,紀綱修舉, 宿弊以革。九年,卒於官,貧不能殮,都御史吳訥裞以 衣衾。帝聞,命有司營葬。」

《侯璡傳》:「璡字廷玉,澤州人。景帝初,貴州苗韋同烈叛, 命璡總督貴州軍務討之。璡以勞瘁卒,時景泰元年 八月也。帝聞震悼,賜祭葬。」

《李侃傳》:「李綱字廷張,長清人。登天順元年進士,成化 十三年,遷右僉都御史,轉左出督漕運,與平江伯陳 銳共事,踰年卒。銳見笥中惟敝衣,揮涕曰:『君子也』。為 具棺斂。聞其清節於朝,帝特命賜祭葬。」

《彭清傳》:「弘治十年,總兵官劉寧罷,擢清都督僉事代 之。其冬,土魯番歸哈密忠順王陜巴,且乞通貢西域, 復定十五年卒。清御士有恩,久鎮西陲,威名甚著,番 人憚之。性廉潔,在鎮遭母及妻妹四喪,貧不能歸葬。 卒之日,將士及庶民婦豎皆流涕,遺命其子不得受 賻贈,故其喪亦不能歸。帝聞之,命撫臣發帑錢資送」 歸里。賜祭葬如制。

《續文獻通考》:「武宗臨祭張英公懋,每一奠酒,其家進 五百金,凡九奠。」

《明外史桂萼傳》:「王守仁之起也,萼實薦之,已銜其不 附己,力齮齕。及守仁卒,極言醜詆,奪其世封,諸卹典 皆不予。」

《傅珪傳》:「正德六年,擢禮部尚書,以忤權倖去,歸三年, 御史盧雍稱珪在位有古大臣風,家無儲蓄,日給為 累,乞頒月廩以示優禮。又謂:珪剛直忠讜,當起用。吏 部請如雍言,不報。而珪適卒,年五十七。遺命毋請卹 典,撫按以為言,詔廕其子中書舍人。」

《李承勛傳》:「承勛字立卿,嘉魚人。兵部尚書胡世寧致 仕,詔承勛代之,尋命兼督團營。帝所信任,自輔臣外, 獨承勛與胡世寧,大事輒咨訪,二人亦孜孜奉國,知 無不言。世寧卒半歲,承勛亦卒,帝深嗟悼,所賚予常 典外,特賜白金、綵幣、米蔬諸物。」

《方良永傳》:「良永,字壽卿,莆田人。世宗即位,拜右都御 史,撫治鄖陽。以母老,疏乞終養,詔月給米三石,疏辭 不允。久之,母卒,詔賜祭葬,皆異數也。服除,以故官巡 撫應天,即家賜敕,至衢州疾,連疏乞致仕,未報,遽歸 卒。卒後,有南京刑部尚書之命。暨訃聞,賜卹如制。」 《曹邦輔傳》:「邦輔,字子忠,定陶人,南京刑部尚書。萬曆 元」年給由赴闕。以病求去,遂致仕。居三年卒。贈太子 少保。邦輔廉峻,歷官四十年,家無餘貲。撫按奏其狀, 詔遣右評事劉叔龍為營墳墓。

《魏大中傳》:「大中為禮科左給事中,是時卹典冒濫,每 大臣卒,其子弟夤緣要路以請,無不如志。大中素疾 之,一切載以典制。嘗駁蘇松巡撫王象恆卹典,山東 人居言路者咸怒。及駁浙江巡撫劉一焜,江西人亦 大怒。」

《吳麟徵傳》:麟徵為刑科左給事中,故相文震孟卒,所 司不敢聞,麟徵為請卹。

卹典部雜錄

《通典》後漢許慎《五經異義》云:「《春秋公羊》《穀梁》說:王使 榮叔錫魯桓公命,追錫死者,非禮也。死者功可追而 錫,如罪又可追而刑耶?《春秋左氏》譏其錫篡弒之君, 無譏錫死者之文也。」

《石林燕語》:「司空圖,朱全忠篡立,召為禮部尚書,不起, 遂卒。」宋次道為河南通判時,嘗於御史臺案牘中,得 開平中為圖薨輟朝刺,乃知雖亂亡之極,禮文尚不 盡廢,知如表聖,蓋義不仕全忠者,然亦不以是簡之 也。

《老學庵筆記》:貴臣有疾,宣醫及物故敕葬,本以為恩, 然中使挾御醫至,凡藥必服,其家不敢問,蓋有為醫 所誤者。敕葬則喪家所費至傾竭,貲貨其地,又未必 善也。故都下諺曰:「宣醫納命,敕葬破家。」慶曆中,始有 詔:已降指揮敕葬,而其家不願者聽之。西人云:姚麟 敕葬乃絕地。故其家遂衰。

《丹鉛總錄》:「四皓有羽翼太子之功,其沒也,惠帝為文 立碑。此乃上世人主賜葬人臣卹典之始。」《通典》《文獻 通考》皆不之載,而《四皓碑目》,《集古錄》《金石錄》、鄭樵《金 石略》皆遺之,獨見於任昉《文章緣起》,故特表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