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6 (1700-1725).djvu/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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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紹興二年北郊,仍用祀天儀。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紹興二年,太常少 卿程瑀言,「皇地祇當一依祀天儀式。」詔從之。又言:「國 朝祀皇地祇,設位於壇之北方,南向。政和四年設於 南方,北向。今北面望祭,北向為難,且於經典無據,請 仍南向。」

按《文獻通考》:「太常寺每歲常祀,夏日至祭皇地祇,係 於行在錢湖門外惠照院望祭齋宮,設位行禮,以太 祖皇帝配。三獻官依儀,初獻係差宰執。亞獻禮部尚 書、侍郎,有故或闕,次輪別曹長貳,次給舍諫議。終獻 太常卿、少禮部郎官,有故或闕,差北司官,次輪別曹 郎官。合用禮料牲牢,羊一口,豕一口,籩十有六,菱二, 芡二,栗二,鹿脯二,乾棗濕,棗乾,桃濕,桃乾。」「榛、栗實、 麷、蕢、白、黑形鹽、膴、鮑魚、鱐、糗餌、粉餈。簠八,稻、粱各四, 豋一,大羹」,槃一,毛血。簋八,黍、稷各四,豆二十有六,𩛆 食、糝食、芹、兔醢、深蒲醓。醢二,菭、葅、鴈醢、筍、魚。醢三,葵 蠃、醢、脾、析蠯醢、大蛤蚳、醢、豚、狗、韭、昌本、菁、鹿臡茆、麋。 臡二。俎八,羊腥七體,豕腥七體,羊熟十一,豕熟十一。 羊腥,腸、胃、肺,羊熟腸、胃、肺。豕腥,膚、豕熟,膚、尊、罍共二 十有四。著尊二:一實元酒。明水一實盎齊。太尊二:一 實泛齊,一實醴齊。山尊二:一實盎齊,一實醍齊。犧尊 二,一實沈齊,一實事酒。象尊二:一實旨酒,一實清酒。 以上各加罍二隻,係實明水。

紹興三年夏四月己亥,復舉五帝、日月之祀。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紹興初。仍祀五帝 於郊。」

紹興五年冬十一月戊寅,郊。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紹興七年九月辛巳,合祭天地於明堂,大赦。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紹興十年九月庚戌,合祀天地於明堂,大赦。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紹興十二年,詔建圜壇於臨安東城之外。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紹興十二年。臣僚 言「自南巡以來。三歲之祀獨於明堂。而郊天之禮未 舉。來歲乞行大禮。」詔建圜壇於臨安府行宮東城之 外。自是凡六郊焉。 按《輿服志》。「中興後,以事天尚質。 屢詔郊壇不得建齋宮。惟設幕屋而已。其制架木而 以葦為障。上下四旁周以幄帟。以象宮室。謂之幕殿。」 及行事。又於壇所設大小次。大小次之外,又有望祭 殿,遇雨則行事於中。東都時為瓦屋五間,周圍重廊。 中興後,惟設葦屋,蓋倣清廟茅屋之制也。

紹興十三年三月築圜丘。十一月合祀天地,以太祖、 太宗配。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十三年春二月甲子,製郊廟 社稷祭器。三月丙午,築圜丘。十一月庚申日南至。合 祀天地於圜丘。太祖、太宗並配,大赦 按《禮志》:紹興 十三年,太常寺言,「國朝圜壇在國之東南,壇側建青 城齋宮,以備郊宿。今宜於臨安府行宮東南修建。」於 是遂詔臨安府及殿前司修建圜壇,第一成縱廣七 丈,第二成縱廣一十二丈,第三成縱廣一十七丈,第 四成縱廣二十二丈。一十二陛,每陛七十二級,每成 一十二綴。三壝,第一壝去壇二十五步,中壝去內壝, 外壝去中壝,各半之。燎壇方一丈,高一丈二尺,開上, 南出戶,方六尺,三出陛,在壇南二十步丙地。其青城 及望祭殿,與行事、陪祠官宿齋幕次,並令絞縳,更不 修蓋。先是,張杓為京兆,議築齋宮,可一勞永逸。宇文 价曰:「陛下方經略河南,今築青城,是無中原也。」遂罷 役。 按《輿服志》,紹興十三年,禮部侍郎王賞等言:郊 祀大禮,合依《禮經》皇帝服大裘被袞行禮。據元豐詳 定郊廟禮文,何洵直議以黑繒創作大裘如袞,惟領 袖用黑羔,乞如洵直議。詔有司如祖宗舊制,以羔製 之。禮部又言:「關西羊羔,係天生黑色,今有司涅白羔 為之,不中禮制,不如權以繒代。又元祐中,有司欲為 大裘,度用百羔。哲宗以為害物,遂用黑繒。請依太常 所言。」從之,遂以袞襲裘冕,亦十二旒焉。

按《文獻通考》:紹興十三年,令臨安府於行宮東南城 外先次踏遂可以建圜壇并青城齋宮去處。領殿前 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知臨安府王㬇等言:「今於龍 華寺西空地得東西長一百二十步,南北長一百八 十步,修築圜壇。除壇及內壝丈尺依制度使用地步 九十步外,其中壝、外壝欲乞隨地之宜,用二十五步 外作兩壝,外有四十步。若依前項地步修築兵部車 輅、儀仗殿前司禁衙可排列。其龍華寺地步修建青 城并望祭殿,委是圓備。」從之。 詔郊祀齋宮更不修 蓋,止令計置幕殿。檢會在京青城宮殿,大內門曰泰 禋。餘見元豐元年「將來如車駕前一日赴青城宿齋,令儀鸞 司同臨安府預先體倣青城制度絞縳。其行事、執事、 陪祠官宿齋幕次,亦隨宜絞縳,不得侈大。」太常寺言: 「修築圜壇并青城望祭殿,依倣舊制,及郊祀所設神 位,鋪列祭器、登歌樂酒樽前導路及皇帝飲福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