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8 (1700-1725).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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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也

高祖六年祠司命

按《漢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六年,長安置祠 祀官,女巫、荊巫祠司命,以歲時祠宮中。」

師古曰:「《司命,說》者云文昌第四星也。」

高祖八年,立靈星祠。

按《漢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八年或言曰:「周 興而邑立后稷之祠,至今血食天下。」於是高祖制詔 御史,「其令天下立靈星祠,常以歲時祠以牛。」

張晏曰:「龍星左角曰天田」 ,則農祥也,晨見而祭之。

武帝元鼎五年祠泰一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鼎五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遂踰隴,登空同。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立泰畤於甘 泉,天子親郊見。」

師古曰:「祠《泰一》也。」

按《郊祀志》:「上郊雍,至隴西,登空桐,幸甘泉,令祠官寬 舒等具泰一祠壇。祠壇放亳忌,泰一壇三陔,五帝壇 環居其下。泰一所用如雍一畤物,而加醴棗脯之屬, 殺一氂牛以為俎豆牢具,其下四方地為綴食群神 從者及北斗」云。已祠,胙餘皆燎之。泰一祝宰則衣紫 及繡。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昒爽,天子始郊拜泰一, 如《雍郊禮》。

宣帝神爵元年立歲星辰星太白熒惑南斗祠於長安城旁

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云云。

平帝元始五年王莽奏分諸星群神以類相從為五部兆

按《漢書平帝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元始五年,莽又 奏言,「星辰水火溝瀆,皆六宗之屬也。今或未特祀,或 無兆居。《易》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分群神以類相從, 為五部,兆天地之別神:中央帝黃靈后土畤,及北辰、 北斗、填星中宿中宮於長安城之未地,兆東方帝太 昊青靈勾芒畤及歲星東宿東宮於東郊,兆南方炎 帝《赤靈》祝融畤,及熒惑星南宿南宮於南郊;兆西方 帝少皞《白靈蓐收》畤,及太白星西宿西宮於西郊;兆 北方帝顓頊《黑靈元冥》畤及辰星北宿北宮於北郊』。」 兆奏,可。

後漢

後漢以仲秋祀老人星,季秋祀心星。

按《後漢書禮儀志》:「仲秋之月,祀老人星於國都南郊 老人廟。季秋之月,祠星於城南壇心星廟。」

世祖建武二年初制圓壇定北斗及諸星神位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二年春正月壬子,立郊兆 於城南。」 按《祭祀志》,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於雒 陽。城南七里,為圓壇,有四通道以為門。北斗在北道 之西,別位不在群神列。中營四門,門五十四神;外營 四門,門百八神。皆背營內鄉。背中營神,五星也。及中 宮宿,五官神之屬也。背外營神,二十八宿外宮星之 屬也。

晉祀老人星及心星,仍漢舊制。

按杜佑《通典》:「晉以仲秋月祀老人星於國都南遠郊 老人星廟,季秋祀心星於南郊壇心星廟。」

成帝咸和八年立北郊及諸星位次

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明帝太寧三年,始 詔立北郊,未及建,成帝咸和八年於覆舟山南立之。 天郊則五帝之佐、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斗、三台、司 命、軒轅、后土、太一、天一、太微、勾陳、北極、司空、老人。」 按《文獻通考》,「東晉以來,靈星、老人、星心星配享南郊, 不復特祀。」

梁制,「五星、二十八宿及諸星,俱從祀南郊。」

按《隋書禮儀志》:「梁南郊,太一、天一、五星、二十八宿、太 微、軒轅、文昌、北斗、三台、老人皆從祀。其二十八宿等 座有坎,餘皆平地,器以陶匏,席用槀秸。」

武帝天監十一年停郊祀眾星坎位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監十一 年,帝曰:「『禮祭月於坎』。良由月是陰義。又《禮》云『祭日於 壇,祭月於坎』,並是別祭,不關在郊,故得各從陰陽而 立壇坎。兆於南郊,就陽之義;居於北郊,就陰之義。既 云就陽,義與陰異。星月與祭,理不為坎。」八座奏請二 十八宿等座,悉停為坎。

天監十七年,以十二辰從祀南郊。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監十七 年,帝以郊祀二十八宿,而無十二辰,於義闕然。於是 南郊始除五帝祀,加十二辰座,與二十八宿各於其 方而為壇。」

陳制,於太中署祠老人、天皇大帝諸星。

按《隋書禮儀志》:「陳制,令太中署常以二月八日,於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