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8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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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文。詔曰:「風師雨師,升為中祀,有烈祖成命,況在風 雨,事切蒼生。今雖無文,朕當屈己再拜,以申子育萬 姓之意。」

貞元三年閏五月。徙風師壇於滻水東。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憲宗元和十五年太常禮院奏有事南郊宜以風師陪祀特祭則如常儀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元和十五年, 太常禮院奏,「來年正月三日,皇帝有事於南郊,同日 立春後丑,祀風師。按《周禮大宗伯》,以槱燎祀風師。鄭 元云:『風,箕星也』。」故今禮立春後丑,於城東北就箕星 之位,為壇祭之,祀昊天上帝於圓丘,百神咸秩。箕星 從祀之位,在壇之第三等。伏以皇帝有事南郊,遍祭 之「義,百神咸在,其五方帝并日月神州巳下,緣對昊 天上帝皇地祇尊,不得申,并為從祀,悉無上公行事, 并御署祝版之儀。風師既是星神厭降之儀,便當陪 祭。如非遇郊祀,其特祭如常儀。」

聖宗統和二年四月辛卯祭風伯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統和七年。五月辛巳。祭風伯於儒州白馬村。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開泰元年夏四月己酉祭風伯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開泰八年二月丙辰,祭《風伯》。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道宗清寧元年拜風師壇

按《遼史道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清寧元年,皇帝射 柳訖,詣風師壇再拜。」

宋制:風師、雨師為「中祀」,諸州祀風雨為「小祀。」

按:《宋史禮志》「凡祀典皆領於太常。歲之中祀九:立春 後丑日祀風師,立夏後申日祀雨師。」其諸州祀風雨 並如小祀。

太宗太平興國五年車駕北征遣官以少牢祭風雨壇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太平興國五年十 一月,車駕北征前一日,遣官祭告天地於圓丘,磔風 於風伯壇,祀雨師於本壇,並用少牢,仍遣內侍一人 監祭。」

真宗咸平二年旱詔祠雷師雨師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咸平二年旱,詔有 司祠雷師、雨師。內出李邕祈雨法,以甲乙日擇東方 地作壇,取土造青龍。長吏齋三日,詣龍所,汲流水,設 香案、茗果、餈餌,率群吏鄉老日再至祝酹,不得用音 樂巫覡。雨足,送龍水中。餘四方皆如之,飾以方色。大 凡日干及建壇取土之里數,器之大小,及龍之修廣, 皆以《五行》成數焉。詔頒諸路。

大中祥符 年頒諸州祀風伯雨師儀式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風伯、雨師,諸州亦 致祭。大中祥符初,詔惟邊地要劇者令通判致祭,餘 皆長吏親享。未幾,澤州請立風伯、雨師廟,乃令禮官 考儀式頒之。有司言:「唐制,諸郡置風伯壇、社壇之東, 雨師壇於西,各稍北數十步,卑下於社。壇祀用羊一, 籩豆各八,簠簋各二。」

仁宗皇祐 年改定風伯雨師壇制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舊制,風師壇高四 尺,東西四步三尺,南北減一尺,皇祐定高三尺,周三 十三步。雨師壇、雷師壇高三尺,方一丈九尺,皇祐定 周六步。」

神宗元豐 年改定風伯雨師祀典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豐詳定局言:「《周 禮》小宗伯之職,兆五帝於四郊,四類亦如之。鄭氏曰: 『兆為壇之營域四類,日月星辰運行無常,以氣類為 之位,兆日於東郊,兆月與風師於西郊,兆司中司命 於南郊,兆雨師於北郊,各以氣類祭之,謂之四類。漢 儀,縣邑常以丙戌日祀風伯於戌地,以己丑日祀雨 師於丑地』」,亦從其類故也。《熙寧祀儀》,「兆日東郊,兆月 西郊,是以氣類為之位。至於兆風師於國城東北,兆 雨師於國城西北,司中、司命於國城西北亥地,則是 各從其星位而不以氣類也。請稽舊禮,兆風師於西 郊,祀以立春後丑日;兆雨師於北郊,祀以立夏後申 日;兆司中、司命、司祿於南郊,祀以立冬」後亥日,其壇 兆則從其氣類,其祭辰則從其星位。仍依《熙寧儀》,以 雷師從雨師之位,以司民從司中、司命、司祿之位。

哲宗元符 年定風師雨師雷師祀儀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元符祀風師、 雨師、雷師儀注:「前祀二日,本司豫修除壇之內外。設 祀官次於壇東壇壝之外道南,北向,以西為上。祀日 掌事者設神位版於壇上,席以莞,執樽罍者設祭器, 掌饌者實之。每位籩在神位前左,重三行;豆在神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