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1 (1700-1725).djvu/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宗罷僖祖諱及文懿皇后忌日。

神宗熙寧二年春正月甲午奉安英宗神御於景靈宮英德殿九月辛卯廢奉慈廟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熙寧二年,奉安英 宗御容於景靈宮。帝親行酌獻。仍詔歲以十月望朝 饗。有期以上喪或災異則命輔臣攝事。知大宗正丞 事李德芻言:「禮法,諸侯不得祖天子,公廟不設於私 家。今宗室邸第並有帝后神御,非所以明尊卑、崇正 統也。望一切廢罷。」下禮官詳定,請如所奏。詔諸宗室 宮「院祖宗神御迎藏天章閣。」自是臣庶之家,凡有御 容,悉取藏禁中。

熙寧四年正月丁酉,朝謁太祖、太宗神御殿。七月庚 子,詔宗室不得祀祖宗神御。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熙寧五年正月己亥,詔「太廟時饗,以宗室使相已上 攝事。」十二月戊寅,改溫成廟為祠。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熙寧六年春正月辛亥,復略祖為太廟始祖以配「感 生帝,祧順祖於夾室。」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熙寧五年,中書門 下言: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則僖祖有廟,與商 周契稷疑無以異。今毀其廟而藏主夾室,替祖考之 尊,而下祔於子孫,殆非所以順祖宗孝心,事亡如存 之義。請以所奏付兩制議,取其當者。」時王安石為相, 不主祧遷之說,故復有是請。翰林學士元絳等上議 曰:「自古受命之王,既以功德饗有天下,皆推其本統 以尊事其祖,故商、周以契、稷有功於唐、虞之際,故謂 之祖有功。若必以有功而為祖,則夏后氏不郊鯀矣。 今太祖受命之初,立親廟,自僖祖以上,世次既不可 知,則僖祖之為始祖無疑矣。儻謂僖祖不當比契、稷 為始祖,是使天下之人不復知尊祖,而子孫得以有 功加其祖考也。《傳》曰:『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 主,皆升合食於太祖』。今遷僖祖之主,藏於太祖之室, 則是四祖祫祭之日,皆降而合食也。請以僖祖之廟 為太祖,則合於先王禮意。」翰林學士韓維議曰:「昔先 王有天下,跡其基業之所起,奉以為太祖。故子夏序 《詩》,稱文、武之功起於后」稷,後世有天下者,特起無所 因,故遂為一代太祖。太祖皇帝功德卓然,為宋太祖, 無少議者。僖祖雖為高祖,然仰跡功業,未見所因,上 尋世系,又不知所以始。若以所事契、稷奉之,竊恐於 古無攷,而於今亦所未安。今之廟室,與古殊制。古者 每廟異宮,今祖宗同處一室,而西夾室在順祖之右, 攷之尊「卑之次,似亦無嫌。」天章閣待制孫固請:「特為 僖祖立室,由太祖而上,親盡迭毀之主皆藏之。當禘 祫時,以僖祖權居東向之位,太祖順昭穆之列而從 之,取毀廟之主而合食,則僖祖之尊,自有所申;以僖 祖立廟為非,則周人別廟姜嫄,不可謂非禮。」祕閣校 理王介請依《周官》守祧之制,刱祧廟以奉僖祖,庶不 下祔子孫夾室,以替遠祖之尊。帝以維之說近是,而 安石以維言夾室在右為尊為非理,帝亦然之。又安 石以尊僖祖為始祖,則郊祀當以配天;若宗祀明堂, 則太祖、太宗當迭配帝;又疑明堂以英宗配天,與僖 祖為非始祖之說,遂下禮官詳定。同判太常寺兼禮 儀事張師顏等議:「昔商、周之興,本於契、稷,故奉之為 太祖。後世受命之君,功業特起,不因先代,則親廟迭 毀,身自為祖。鄭元云『夏五廟無太祖,禹與二昭二穆 而已』。張薦云『夏后以禹始封,遂為不遷之祖』,是也。若 始封世近,上有親廟,則擬祖上遷,而太祖不毀。魏祖 武帝則處士迭毀,唐祖景帝則弘農迭毀。此前世祖 其始封之君」,以法契、稷之明例也。唐韓愈有言,事異 商、周,禮從而變。晉琅琊王德文曰:「七廟之義,自由德 厚流光,饗祀及遠,非是為太祖申尊祖之祀。」其說是 也。《禮》,天子七廟,而太祖之遠近不可以必,但云三昭 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未嘗言親廟之首必為始祖 也。國家以僖祖親盡而祧之,奉景祐之詔,以太祖為 帝者之祖,是合於禮矣。張昭、任徹之徒,不能遠推隆 極之制,因緣近比,請建四廟,遂使天子之禮,下同諸 侯。若使廟數備六,則更當上推兩世,而僖祖次在第 三,亦未可謂之始祖也。謹按建隆四年親郊,崇配不 及僖祖。開國以來,大祭,虛其東向,斯乃祖宗已行之 意。請略倣《周官》「守祧之制,築別廟以藏僖祖神主,大 祭之歲,祀於其室。太廟則一依舊制,虛東向之位,郊 配之禮,則仍其舊。」同知太常禮院蘇稅請:「即景靈宮 祔僖祖,即與唐祔獻、懿二祖於興聖、明德廟,禮意無 異。」同判禮院周孟陽等言:「自僖祖而上,世次莫知,則 僖祖為始祖無疑,宜以僖祖配感生帝。」章衡請「尊僖 祖為始祖,而次祧順祖,以合子為父屈之義;推僖祖 侑感生之祀,而罷宣祖配位,以合祖以孫尊之義;餘 且如舊制。」而馮京欲以太祖正東向之位,安石力主 元絳初議,遂從之。帝問配天孰始?安石曰:「宣祖見配 感生帝,欲改以僖祖配。」帝然之。於是請奉僖祖神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