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3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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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虞書》,皋陶作士師,惟明克允,國重其功,人思其當。 是以獄官禮其神,繫者致其祭,功在斷獄之成,不在 律令之始也。太學之設,義重太常,故祭於太學,是崇 聖」而從重也;《律》署之置,卑於廷尉,移祀於署,是去重 而就輕也。《律》非正署,廢興無常,宜如舊祀於廷尉。又 「祭用仲春,義取重生,改用孟秋,以應刑殺,理未足以 相易。宜定新禮,皆如舊制。」可。

文帝天嘉二十六年三月遣使祭晉故司空忠肅公何無忌之墓

按:《宋書文帝本紀》云云。

孝武帝大明五年詔遣使致祭故太保王弘豫章文侯王曇首墓所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不載。按《王弘傳》,「大明五年,車 駕遊幸,經弘墓,下詔曰:『故侍中、中書監、太保、錄尚書 事、揚州刺史、華容文昭公弘,德猷光劭,鑒識明遠。故 散騎常侍、左光祿大夫、太子詹事、預章文侯曇首,夙 尚恬素,理心貞正。並綢繆先眷,契闊屯夷,內亮王道, 外流徽譽。以國圖令勛,民思茂惠。朕薄巡都外,瞻覽 墳塋,永言想慨,良深於懷。便可遣使致祭墓所』。」

北魏

孝文帝太和十有八年春正月癸亥車駕南巡戊辰經比干之墓祭以太牢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十有九年。九月壬辰。遣黃門侍郎。以太牢祭比 干之墓。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宣武帝正始元年六月戊辰詔立周旦夷齊廟於首陽山

按:《北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

煬帝大業二年詔自古賢人君子立祠以時致祭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二年五月乙卯,詔曰:『旌表先 哲,式存饗祀,所以優禮賢能,顯彰遺愛。朕永鑒前修, 尚想名德,何嘗不興歎九原,屬懷千載。其自古來賢 人君子,有能樹聲立德,佐世匡時,博利殊功,有益於 人者,並宜營立祠宇,以時致祭。墳壟之處,不得侵踐。 有司量為條式,稱朕意焉』。」

太宗貞觀四年九月壬午禁芻牧於古明君賢臣烈士之墓

按:《唐書太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四年九月壬午,敕自古賢 臣烈士墳墓,無得芻牧,令春秋致祭。」

貞觀七年。詔以少牢祭杜如晦等之墓。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 七年十二月「丙辰,狩於少陵原,詔以少牢祭杜如晦、 杜淹、李綱之墓。」

高宗顯慶二年冬十月遣使祭鄭大夫國僑漢太丘長陳寔墓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麟德二年祭紀信墓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文獻通考》,「麟德二年,車 駕將封岱嶽,至滎陽頓,祭紀信墓,贈驃騎大將軍。」

元宗開元十九年四月丙申立太公廟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按《禮樂志》:「開元十九年始 置太公尚父廟,牲樂之制如文宣出師,命將發日,引 辭於廟。仍以古名將十人為十哲配享。」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開元十九年夏四月丙申,令兩 京及天下諸州各置太公尚父廟,以張良配享,春秋 二時,仲月上戊日祭之。」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九年四月壬辰,詔兩京及天下 諸州各立太公廟一所。制曰:乾坤沖用,陰陽所以運 行;帝王大業,文武所以垂範。故四序在乎平分,五材 資於並用。式稽乾坤之意,載明文武之道。永言嘉章, 斯典未洽,自我而始,爰備闕文。昔羲皇立弧矢之象, 黃帝有甲兵之事,將以定禍亂,濟生靈。分二柄而齊 設,配兩儀而共久。」至若用之以仁義,行之以禮樂,龍 豹卷舒而莫測,星辰應變而無方,誰其尸之?則齊太 公之道也。故宣尼大聖,立文以成化;尚父惟師,仗武 而弘訓。齊魯之道列,親賢之教興,鬱為政源,崇我王 業。遂使金石之奏,永播於蹲龍之庭;烝嘗之享,不行 於非熊之室。文武並設,斯不然矣。豈《王風》云季,禮沒 於前修;將帥是尊,慶彰於今日。式崇大典,垂裕後昆。 宜令兩京及天下諸州,各置太公尚父廟一所,以張 良配享。春秋二時,取仲月上戊日祭。諸州賓貢武舉 人,准明經進士行鄉飲酒禮。每出師命將,辭訖發日, 便就廟引辭。仍簡取自古為將,功業顯著,康濟生人 者十人,准十哲例預享。

天寶六載詔諸州武舉人上省先謁太公廟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