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為不反魚肉耳,不云「尸俎未歸尸。」〈疏:〉自此盡篇末,論徹肵俎、行餕之事。
司宮設對席,乃四人𦿉。
〈注〉《大夫禮》四人𦿉,明惠大也。
上佐食盥升,下佐食對之。賓長二人備。
〈注〉備四人,餕也。三餕亦盥升。
司士進一敦黍于上佐食,又進一敦黍于下佐食,皆 右之于席上。
〈注〉《右》之者,「東面在南,西面在北。」
資黍于羊俎兩端,兩下是餕。
〈注〉資猶減也。減置于羊俎兩端,則一賓長在上佐食之北,一賓長在下佐食之南。
司士乃辯舉𦿉者皆祭黍,祭舉。
〈注〉「舉」舉膚,今文辯為「遍。」
主人西面三拜𦿉者。𦿉者奠舉于俎,皆答拜;皆反,取 舉。
〈注〉三拜,《旅》之,示遍也。言「反」者,拜時或去其席,在東面席者,東面拜,在西面席者皆南面拜。
司士進一鉶于上𦿉,又進一鉶于次𦿉,又進二豆湇 于兩下,「乃皆食,食舉。」
〈注〉湇,肉汁也。
卒食,主人洗一爵,升酌,以授上𦿉。贊者洗三爵,酌。主 人受于戶內,以授次𦿉,若是以辯,皆不拜受爵。主人 西面三拜𦿉者、𦿉者奠爵,皆答拜,皆祭酒。卒爵,奠爵, 皆拜。主人答一拜。
〈注〉「不拜受爵」者,大夫餕者,賤也;答一拜,略也。
𦿉者三人興出。
〈注〉出,降實爵于篚,反賓位。
上𦿉止。主人受上𦿉爵,酌以醋于戶內,西面坐奠爵, 拜。上𦿉答拜。坐祭酒,啐酒。
〈注〉主人自酢者,上𦿉獨止,當尸位尊,不酌也。
上𦿉親嘏,曰:「主人受祭之福,胡壽保建家室。」
〈注〉「親嘏不使祝」,授之亦以黍。
主人興,坐奠爵,拜,執爵以興,坐卒爵,拜。上𦿉答拜。上 𦿉興出,主人送,乃退。
〈注〉送佐食不拜賤。
有司徹。
〈注〉鄭《目錄》云:「《少牢》之下篇也,徹室中之饋及祝佐食之俎。卿大夫既祭而儐尸,禮崇也。儐尸則不設饌西北隅,以此薦俎之陳有祭象,而亦足以厭飫神。天子諸侯明日祭于祊而繹。《春秋傳》曰『辛巳有事于太廟,仲遂卒于垂,壬午猶繹』是也。《爾雅》曰:『繹,又祭也』。」〈疏〉自此盡如初論徹室內之饋,并更整設及溫尸俎之事。
《埽堂》:
〈注〉為《儐尸》新之。
司宮攝酒。
〈注〉更洗。益整頓之。
乃燅尸俎。
〈注〉燅,溫也。溫尸俎于爨,肵亦溫焉。獨言「溫尸俎」,則祝與佐食,不與儐尸之禮。
卒燅,乃升羊、豕、魚三鼎,無腊與膚。乃設扃鼏,陳鼎于 門外,如初。
〈注〉「腊為庶羞,膚從豕,去其鼎」者,儐尸之禮殺于初。「如初」者,如廟門之外東方,北面北上。
乃議侑于賓以異姓。
〈注〉議,猶擇也。擇賓之賢者可以侑尸,必用異姓,廣敬也。是時主人及賓有司已復內位。〈疏〉自此盡《侑答拜》,論選侑并迎尸及侑之事。
宗人戒侑。
〈注〉戒猶告也。南面告于其位。戒曰:「請子為侑。」
侑出,俟于廟門之外。
〈注〉俟,待也。待于外,當與尸更入,主人興禮事尸,極敬心也。
司宮筵于戶西,南面。
〈注〉「為尸席」也。
又「筵于西序,東面。」
〈注〉「為侑席」也。
尸與侑北面于廟門之外,西上。
〈注〉言「與殊尊卑北面」者,賓尸而尸益卑西上,統于賓客。
主人出迎尸,宗人擯。
〈注〉賓客「尸而迎之」,主人益尊擯、贊。
主人拜,尸答拜。主人又拜侑,侑答拜。主人揖,先入門 右。
〈注〉《道尸》。
尸入門左,侑從,亦左,揖,乃讓。
〈注〉沒霤相揖,至階又讓。
主人先升自阼階,尸侑升自西階,西楹西,北面東上。
〈注〉東上,「統于其席。」
主人東楹東,北面拜,至尸答拜。主人又拜侑,侑答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