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稱七年始達。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咸平二年。八月辛亥。御文德殿。文武百官入閤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咸平三年五月朔,以雨,命群臣常服起居。十一月,御 朝元殿受朝。
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三年十一月辛卯,日南至,御 朝元殿受朝。 按《禮志》,「真宗咸平三年五月朔,雨,命 放仗,百官常服起居於長春殿,退詣正衙,立班宣制。」 咸平四年五月壬申朔,御乾元殿受朝。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咸平五年秋七月癸丑,詔「許高州蠻田彥伊子承寶 等入朝,賜器帛冠帶。」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咸平六年,詔詳定《閤門儀制》。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咸平六年,命翰林 學士梁顥等詳定閤門儀制,成六卷。因上言:「三司副 使序班朝服比品素無定列,至道中筵會在知制誥 後郎中前,今請同諸司少卿監班位在上,如官至給 諫卿監者,自如本品。朝會大宴,隨判使赴長春殿起 居引駕。其朝會引駕至前殿,與諸司使同退。」
景德二年詔三館祕書閤尚書省二十四司諸寺監並赴文德殿常參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景德二年,光祿寺 丞錢易言:「竊睹文德殿常朝班不及三四十人。蓋以 凡掌職務止赴五日起居,頗違舊章。望令並赴朝參。」 乃詔應三館、祕書閣、尚書省、二十四司、諸司寺監朝 臣內殿起居外,並赴文德殿常參。其審刑院、大理寺、 臺直官、開封府判官、推官、司錄兩縣、司天監、翰林天 文「監、倉場庫務等,仍免」
景德三年,復詔群臣轉對。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景德三年復詔群 臣轉對。其在外京官內殿崇班以上。候得替先具民 間利害實封於閤門上進。方得朝見。」
景德四年春正月己亥朔,御朝元殿受朝。十一月戊 辰,日南至,御朝元殿受朝。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元年十月御朝覲壇受朝賀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元年冬十月,駐蹕泰山。 癸丑,御朝覲壇之壽昌殿,受群臣朝賀。」
大中祥符二年,左屯衛將軍失朝,降太子左衛率。詔 罷上壽及明年元會,又以常參不整,令知班申奏。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二年三月己卯,左屯衛 將軍允言坐稱疾不朝,降太子左衛率。十二月辛巳, 詔晉國大長公主喪,罷承天節上壽及明年元旦朝 會。 按《禮志》,大中祥符二年,御史知雜趙湘言,「伏見 常參官每日趨朝,多不整肅。舊制並早赴待漏院,候 開內門齊入。伏緣每日迨辰以朝,以故後時方入。又 風雨寒暑,即多稱疾,宜令知班驅使官視其入晚者 申奏,疾者遣醫親視。」
大中祥符三年閏二月辛亥,帝御文德殿,群臣入閤。 夏四月甲子,契丹國母葬,廢朝,禁邊城樂。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四年,詳定閤門儀制。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大中祥符四年閏 三月。太常禮院閤門言:「準詔同詳定閤門使李端慤 所奏,閤門儀制,宰臣與親王立班坐位分左右,各為 班首。宰臣、樞密使帶使相或帶郡王併使相作一行, 總為中書門下班。其親王獨行一班者,準《封爵令》:兄 弟皇子皆封國。謂之親王,所以他官不可參綴。檢會 坐《次圖》,直將宗室使相輒綴親王,蓋更張之時,未見 親王,遂致失於講求。近見朝拜景靈宮,東陽郡王顥 亦綴親王班,竊恐未安。今取到《閤門儀制》,其合班宰 臣、使相在東,親王在西,分班立。」又祥符元年宴《坐次 圖》,宰臣王旦與使相石保吉在東,寧王元偓、舒王元 偁、廣陵郡王元儼、節度使惟吉在西,分「班坐,其元儼、 惟吉是郡王,與節度使,許綴親王班。竊慮當時出自 特旨。今來檢尋元初文字,不見在先朝,只依祥符元 年宴坐次圖,親王及帶使相、郡王在西為一班。臣等 參詳,請依《閤門儀制》,親王在西,獨為一班。宗室郡王 帶使相,許綴親王,立班坐次,即係臨時特旨。」從之。 大中祥符五年十二月戊寅溪峒張文喬等八百人 來朝。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六年。春正月。癸巳朔。上御朝元殿受朝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七年。二月戊午。次襄邑縣。皇子來朝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八年正月朔,謁玉清昭應宮,還,御崇德殿 受賀。四月,王能自鎮、定來朝。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八年春正月壬午朔,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