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8 (1700-1725).djvu/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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繡裨飾其側。中衣以絳緣領袖,赤皮為韠,蓋古之「韍」 也。絳褲,襪,赤舄,佩白玉,垂朱黃大綬,黃、赤、縹、紺四采。 革帶,帶劍,緄帶以組為之,如綬色。黃金辟邪首為帶 鐍,而飾以白玉珠。又有通天冠,高九寸,前加金博山 述,黑介幘,絳紗袍,皁緣中衣,黑舄。是為朝服,元正賀 畢,還儲更衣,出所服也。至其釋奠先聖,則皁紗袍,絳 緣中衣,絳褲襪,黑舄。臨軒亦服袞冕。未加元服則空 頂介幘,拜陵則箋布單衣、介幘。又有五梁進賢冠,遠 遊平上幘、武冠,單衣,黑介幘,宴會則服之。單衣白帢, 以代古之疑衰。皮弁為弔服,為群臣舉哀臨喪則服 之。

武帝天監三年議除祭服絳褲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監三年, 何佟之議:「公卿以下,祭服衷有中衣」,即今之中單也。 案《後漢·輿服志》:「明帝永平二年,初,詔有司採《周官》《禮 記》《尚書》,乘輿服從。歐陽說,公卿以下,服從大小。夏侯 設祭服,絳緣領袖為中衣,絳褲襪,示其赤心奉神。今 中衣絳緣,足有所明,無俟于褲,既非聖法,請不可施。」 遂依議除之。

天監四年,焚《禮》祭敝服。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監四年, 有司言:「平天冠等一百五條,自齊以來,隨故而毀,未 詳所送。」何佟之議:「禮,祭服敝則焚之。於是並燒除之, 其珠玉以付中署。」

天監七年,有司請袞服畫鳳凰,祀天用大裘,以元繒 為之,冕無旒。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監七年, 周捨議詔旨,以王者袞服,宜畫鳳凰,以示差降。按禮, 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養老。鄭元所言皇,則是畫鳳 凰羽也。又按禮所稱雜服,皆以衣定名,猶加袞冕,則 是袞衣而冕,明有虞言皇者,是衣名,非冕明矣。畫鳳 之旨,事實灼然。」制可。又玉僧崇云:「今祭服三公,衣身 畫」獸,其腰及袖又有青獸,形與獸同,義應是蜼,即宗 彝也。兩袖各有禽鳥,形類鸞鳳,似是華蟲。今畫宗彝, 即是《周禮》,但鄭元云「蜼。」𧍪「屬,昂鼻長尾,是獸之輕小 者,謂宜不得同獸。尋冕服無鳳,應改為雉。又裳有圓 花,於禮無礙,疑是畫師加葩蘤耳。藻米黼黻,並乖古 制。今請改正,并去圓花。」帝曰:「古文日月星辰,此以一 辰攝三物也;山龍華蟲,又以一山攝三物也;藻火粉 米,又以一藻攝三物也,是為九章。今袞服畫龍,則應 畫鳳明矣。孔安國云:『華者花也』。則為花非疑。若一向 畫雉差降之文,復將安寄?鄭義,是所未允。」又帝曰:「『禮, 王者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又云: 『莞席之安,而蒲越槀秸之用』。斯皆至敬無文,貴誠重 質。今郊用陶匏,與古不異,而大裘蒲秸,獨不復存,其 於質敬,恐有未盡。且一獻為質,其劍佩之飾,及公卿 所著冕服,可共詳定。」《五經》博士陸瑋等並云:「祭天猶 存掃地之質,而服章獨取黼黻為文,於義不可。」今南 郊神座皆用「『席。此獨莞類,未盡質素之理。宜以槀 秸為下藉,蒲越為上席』。又《司服》云:『王祀昊天,服大裘』。 明諸臣禮不得同。自魏以來,皆用袞服。今請依古更 制大裘。」制可。瑋等又:「尋大裘之制,唯鄭元注《司服》云: 『大裘,羔裘也』。既無所出,未可為據。案六冕之服,皆元 上纁下,今宜以元繒為之,其制式如裘,其裳以纁,皆 無文繡,冕則無旒。」詔可。

天監八年,乘輿宴會,改服「白紗帽。」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乘輿宴會, 服單衣黑介幘。舊三日九日小會,初出乘今輅服之。 八年,帝改去,還皆乘輦,服白紗帽。」

天監九年,議定「尚書祭服」: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監九年, 司馬筠等參議:「《禮記·玉藻》云:『諸侯元冕以祭,裨冕以 朝』。《雜記》又云:『大夫冕而祭於公,弁而祭於己』。今之尚 書,上異公侯,下非卿士,止有朝衣,本無冕服。但既預 齋祭,不容同在于朝。宜依太常及博士諸齋官例,著 皁衣絳襈,中單,竹葉冠。若不親奉,則不須入廟。」帝從 之。

天監十一年,詔「有履行者皆跣襪。」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監十一 年,尚書參議,「按禮,跣襪事由燕坐,屨不宜陳尊者之 側。今則極敬之所,莫不皆跣。清廟崇嚴,既絕恆禮,凡 有履行者,應皆跣襪。」詔可。

武帝永定元年定乘輿御服皆採梁制

按《陳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永定元年, 武帝即位。徐陵白所定乘輿御服。皆採梁之舊制。又 以為冕旒。後漢用白玉、珠。晉過江,服章多闕,遂用珊 瑚雜珠,飾以翡翠。侍中顧和奏:「今不能備玉珠。可用 白琁。」從之。蕭驕子云:「白琁蜯珠是也。」帝曰:「形制依此。 今天下初定。務從節儉。應用繡織成者,並可彩畫,金 色」宜塗珠玉之飾任用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