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七等,以。�雉為領褾各七。 上媛,上大夫之孺人, 自青衣而下六。 中媛,中大夫之孺人,自朱衣而下 五。 下媛,下大夫之孺人,自黃衣而下四。 御婉,士 之婦人,自素衣而下三。 中宮六尚,一曰緅衣,其色 赤而微元。諸命秩之服曰「公服」,其餘常服曰「私衣。」皇 后華皆有十二樹。諸侯之夫人,亦皆以命數為之節。 三妃,三公夫人已下,又各依其命。一命再命者,又俱 以三為節。 皇后及諸侯夫人之服,皆舄履。三妃、三 公夫人已下,翟衣則舄,其餘皆屨舄履各如其裳之 色。 皇后之凶服,斬衰,齊衰。降旁期。已下弔服,為妃 嬪。三公之夫人、孤卿內子之喪,錫衰。
《錫》者,十五升去其半。「無事其縷,有事其布」 ,哀在內也。
為諸侯夫人之喪緦衰。
「《緦》亦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縷,無事其布」 ,哀在外也。
「為媛,御婉」及大夫、孺人、士之婦人之喪,疑衰。
十四升疑于吉
皆吉,笄無首。
象笄去首飾
太陰虧則素服。
蕩天下之陰事
諸侯之夫人及三妃與三公之夫人已下凶事則五 衰。
自緦已上皆服之
其弔諸侯夫人於卿之內子、大夫孺人,錫衰;於己之 同姓之臣,緦衰;於士之婦人,疑衰。皆吉笄,無首。其三 妃以下及媛,三公夫人以下及孺人,其弔服,錫衰。御 婉;及士之婦人,弔服,疑衰。疑衰,同笄。
九族已下皆骨笄
韠。皇帝三章,龍、火、山;諸侯二章,去龍;卿大夫一章,以 山,皆織綵以成之。 皇帝之組綬,以蒼以青,以朱以 黃以白,以元以纁,以紅以紫,以緅,以碧,以綠。十有二 色:諸公九色,自黃以下;諸侯八色,自白以下;諸伯七 色,自元以下;諸子六色,自纁以下;諸男五色,自紅以 下。三公之綬,如諸公;三孤之綬,如諸侯;六卿之綬,如 諸伯;上大夫之綬,如諸子;中大夫之綬,如諸男;下大 夫之綬,自紫以下;士之綬,自緅以下。其璽印之綬亦 如之。
武帝保定四年百官始執笏常服上馬宇文護始命袍加下襴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云云。
建德三年春正月丙子初服短衣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建德六年,嚴衣服之制。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建德六年九月戊寅,初令民庶 已上,唯聽衣綢、綿綢、絲布、圓綾、紗、絹、綃、葛、布等九種, 餘悉停斷。朝祭之服,不拘此例。」
建德 年,制「折上巾。」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杜佑《通典》,「後漢郭林 宗行遇雨,霑巾角折。後周武帝建德中,因制折上巾。」
宣政元年初服常冠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宣政元年三月甲戌,初服常冠, 以皁紗為之,加簪而不施纓導,其制若今之折角巾 也。」
按《文獻通考》:「武帝初服常冠,以皁紗全幅向後幞髮, 仍裁為四腳。」
宣帝大象元年正月受朝始服漢魏衣冠二月帝自稱天元皇帝冕服以二十四為節
按《北周書宣帝本紀》:「大象元年正月癸巳,受朝于路 門。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群臣皆服漢魏衣冠。二月,帝 傳位于皇太子衍,自稱天元皇帝,所居稱天臺,冕有 二十四旒,車服旗鼓皆以二十四為節。」
按《文獻通考》:宣帝既傳位于太子,自稱「天元皇帝。所 居稱天臺」,冕二十四旒,車服旗鼓皆加于前王之數。 既自比上帝,不欲群臣同己,常自帶綬及冠通天冠, 加金附蟬,顧見侍臣,弁上有金蟬及王公有綬者,並 令去之。
大象二年三月詔「天臺侍衛官服品色衣內外命婦 皆執笏。」
按《北周書宣帝本紀》:大象二年三月「庚子,詔天臺侍 衛之官,皆著五色及紅紫綠衣,以雜色為緣,名曰品 色衣。有大事,與公服間服之。壬寅,詔內外命婦皆執 笏,其拜宗廟及天臺皆俛伏。」
隋
高祖開皇元年詔定冠服之制
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元年夏六月癸未,詔以初受 天命,赤雀降祥。五德相生,赤為火色。其郊及社廟,依 服冕之儀。而朝會之服,旗幟犧牲,盡令尚赤,戎服以 黃。秋七月乙卯,上始服黃,百寮畢賀。」 按《禮儀志》:「高 祖初即位,將改周制,乃下詔曰:『宣尼制法云:行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