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1 (1700-1725).djvu/11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未及陳奏,帝又以禮樂之事,總付祕書監柳顧言、少 府副監何稠、著作郎諸葛穎、祕書郎袁慶隆等,增多 開皇樂器,大益樂員,郊廟樂懸,並令新製。顧言等後 親,帝復難于改作,其議竟寢。諸郊廟歌「辭,亦並依舊 制。唯新造《高祖廟歌》九首,今亡。」又遣祕書省學士定 殿前樂工歌十四首,終大業世,每舉用焉。帝又詔博 訪知鍾律歌管者,皆追之。時有曹士立、裴文通、唐羅 漢、常寶金等,雖知操弄,雅、鄭莫分,然總付太常,詳令 刪定,議修一百四曲。其五曲在宮調黃鍾也,一曲應 調大呂也,二十五曲商調,太簇也;一十四曲角調,姑 洗也;一十三曲變徵調,蕤賓也;八曲徵調,林鍾也;二 十五曲羽調,南呂也;一十三曲變宮調,應鍾也。其曲 大抵以詩為本,參以古調,漸欲播之弦歌,被之金石。 仍屬戎車,不遑刊正,禮樂之事,竟無成功焉。

大業六年,詔括魏、齊、周、陳樂工,大增宮懸諸器,定《九 部樂》及雜伎諸戲。

按《隋書煬帝本紀》,「六年春正月丁丑,角觝,大戲於端 門。二月庚申,徵魏、齊、周、陳樂,悉配太常。」按《音樂志》: 自漢至梁、陳樂工,其大數不相踰越。及周并齊,隋并 陳,各得其樂工,多為編戶。至六年,帝乃大括魏、齊、周、 陳樂人子弟,悉配太常,並于關中為坊置之,其數益 多前代。顧言等又奏仙都宮內,四時祭享,還用太廟 之「樂,歌功論德,別製其辭。七廟同院,樂依舊式。」又造 饗宴殿庭宮懸樂器,布陳簨簴,大抵同前,而于四隅 各加二建鼓三案,又設十二鎛鐘、別鐘磬二架,各依 辰位為調,合三十六架。至于音律節奏,皆依雅曲,意 在演令繁會,自梁武帝之始也。開皇時廢不用,至是 又復焉。高祖時宮懸樂器,唯有一部,殿庭饗宴用之。 平陳所獲又有二部,宗廟、郊丘分用之。至是,並於樂 府藏而不用。更造三部:五郊二十架,工一百四十三 人;廟庭二十架,工一百五十人;饗宴二十架,工一百 七人;舞郎各二等,並一百三十二人。顧言又增房內 樂,益其鐘磬。奏議曰:「房內樂者,主為皇后弦歌諷誦 而事君子,故以房室為」名。《燕禮》《鄉飲酒禮》亦取而用 也。故云「用之鄉人焉,用之邦國焉。」文王之風,由近及 遠,鄉樂以感人,須存雅正。既不設鐘鼓,義無四懸,何 以取正於婦道也?《磬師職》云:「燕樂之鐘磬。」鄭元曰:「燕 樂,房內樂也,所謂陰聲金石備矣。」以此而論,房內之 樂,非獨弦歌,必有鐘磬也。《內宰職》云:「正后服位,詔其 禮樂之」儀,鄭元云:「薦撤之禮,當與樂相應。薦撤之言, 雖施祭祀,其入出賓客,理亦宜同。請以歌鐘、歌磬各 設二簴,土革絲竹並副之,并升歌下管,總名房內之 樂,女奴肄習,朝燕用之。」制曰:「可。」於是內宮懸二十簴, 其鎛鍾十二,皆以大磬充,去建鼓,餘飾並與殿庭同。 皇太子軒懸,去南面,設三鎛鍾於辰丑申,三建鼓亦 如之。編鐘三簴,編磬三簴,共三鎛。鐘為九簴,其豋歌 減者二人,簨簴金,三博山。樂器應漆者朱漆之。其二 舞用六佾。其雅樂鼓吹,多依開皇之故。雅樂合二十 器,今列之如左:

金之屬二:一曰鎛鐘,每鐘懸一簨簴,各應律呂之音, 即黃帝所命伶倫鑄十二鐘和五音者也。二曰編鐘, 小鐘也,各應律呂大小,以次編而懸之,上下皆八,合 十六鐘懸于一簨。簴, 石之屬。一曰磬,用玉若石為之,懸如編鐘之法。 絲之屬四:一曰琴,神農制為五弦,周文王加二弦為 七者也。二曰瑟,二十七弦,伏羲所作者也;三曰筑,十 二弦、四曰「箏」,十三弦,所謂秦聲,蒙恬所作者也。 竹之屬三:一曰簫,十六管,長二尺,舜所造者也;二曰 箎,長尺四寸,八孔,蘇公所作者也;三曰笛,凡十二孔, 漢武帝時丘仲所作者也。京房備五音,有七孔,以應 七聲。黃鍾之笛,長二尺八寸四分四釐有奇,其餘亦 上下相次,以為長短。

匏之屬二:「一曰笙,二曰『竽』」,並女媧之所作也。笙列管 十九,於匏內,施簧而吹之。竽大三十六管。

土之屬一:曰:「塤」,六孔,暴辛公之所作者也。

革之屬五:一曰建鼓。夏后氏加四足,謂之「足鼓。」殷人 柱貫之,謂之「楹鼓。」周人懸之,謂之「懸鼓。」近代相承,植 而貫之,謂之「建鼓。」蓋殷所作也。又棲翔鷺於其上,不 知何代所加。或曰,鵠也,取其聲揚而遠聞。或曰:「鷺,鼓 精也。」越王勾踐擊大鼓於雷門以厭吳。晉時移於建 康,有雙鷺。請幫助識別此字。鼓而飛入雲。或曰皆非也。《詩》云:「振振鷺, 鷺于飛。鼓咽咽,醉言歸。」古之君子,悲周道之衰,頌聲 之輟,飾鼓以鷺,存其風流,未知孰是。靈鼓、靈鞀,並八 面。雷鼓、雷鞀,六面。路鼓、路鞀,四面。鼓以桴擊鞀,貫其 中而手搖之。又有節鼓,不知誰所造也。

木之屬二:一曰柷,如桶,方二尺八寸,中有椎柄連底, 動之,令左右擊以節樂。二曰敔,如伏獸,背有二十七 鉏。鋙以竹,長尺,橫櫟之,以止樂焉。

簨簴,所以懸鐘磬。橫曰簨,飾以鱗屬;植曰簴,飾以臝 及羽屬。簨加木板於上謂之業。殷人刻其上為崇牙 以挂懸。周人畫繒為翣,戴之以璧,垂五采羽於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