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2 (1700-1725).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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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陽律必奏,陰呂必歌,陰陽之合也。順陰陽之合,所 以交神明,致精意。今冬至祀天,不歌大呂;夏至祭地, 不奏《太簇》;春饗祖廟,不奏《無射》;秋饗后廟,不歌小呂; 而四望山川,無專祠用樂之制,則何以贊導宣發陰 陽之氣,而生成萬物哉?七曰鄭聲亂雅樂。然朱紫有 色而易別,《雅》《鄭》無象而難知,聖人懼其難知也,故定 律呂中正之音,以示萬世。今古器尚存,律呂悉備,「而 學士大夫不講考擊,奏作委之賤工,則雅、鄭不得不 雜。願審條鐘琯,用十二律還宮均法,令上下通習,則 鄭聲莫能亂雅。」遂為《十二均圖》并上之。其論以為:「律 各有均,有七聲,更相為用,協本均則樂調,非本均則 樂悖。今黃鐘為宮,則太簇、姑洗、林鐘、南呂、應鐘、蕤賓 七聲相應,謂之黃鐘之均;餘律為宮,同之。」宮為君,商 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君者,法度號令之所出, 故宮生徵;法度號令,所以授臣而承行之,故徵生商; 君臣一德,以康庶事,則萬物得所,民遂其生,故商生 羽,羽生角。然臣有常職,民有常業,物有常形,而遷則 失常,故商、角、羽無變聲。君總萬化,不可執以一方;事 通萬務,不可滯於「一隅。故宮、徵有變聲,几律呂之調」, 及其宮樂章,具著於圖。帝取所上《圖》考其說,乃下《鎮》 《几》參定,而王朴、阮逸之黃鐘,乃當李照之太簇。其編 鐘、編磬雖有四清聲,而黃鐘、大呂,正聲舛誤;照之編 鐘、編磬,雖有黃鐘、大呂,而金闕四清聲,非古制也。朴 之太簇、夾鐘,則聲失之高,歌者莫能追逐。平時設而 不「用。聖人作樂,以紀中和之聲,所以導中和之氣,清 不可太高,重不可太下,必使八音協諧,歌者從容而 能永其言。」鎮等因請擇李照編鐘、編磬十二參於律 者,增以王朴無射、應鐘及黃鐘、大呂清聲,以為黃鐘、 大呂、太簇、夾鍾之四清聲,俾眾樂隨之,歌工詠之,中 和之聲庶可以考。請下朴二律,就太常鐘磬擇其可 用者用之,其不可修者別製之。而太常以為大樂法 度舊器,乞留朴鐘磬,別製新樂,以驗議者之術。詔以 朴樂鐘為清聲,毋得銷毀几等,謂:「新樂之成,足以薦 郊廟,傳萬世。其明堂、景靈宮降天神之樂六奏,舊用 夾鍾之均三奏謂之夾鍾為宮;夷則之宮一奏謂之 黃鐘為角;林鐘之均一」奏,謂之太簇為徵,姑洗為羽。 而《大司樂》:「凡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太簇為徵,姑洗 為羽。」而圜鐘者,夾鐘也。用夾鐘均之七聲,以其宮聲 為始終,是謂圜鐘為宮;用黃鐘均之七聲,以其角聲 為始終,是謂黃鐘為角。用太簇均之七聲,以其徵聲 為始終,是謂太簇為徵;用姑洗均之七聲,以其羽聲 為始終,是謂姑洗為羽。今用夷則之均一奏,謂之黃 鐘為角,林鐘之均二奏,謂之太簇為徵、姑洗為羽,則 祀天之樂,無夷則、林鐘而用之,有太簇、姑洗而去之 矣。《唐典》,祀天以夾鐘宮、黃鐘角、太簇徵、姑洗羽,乃《周 禮》也,宜用夾鐘為宮。其黃鐘為角,則用黃鐘均,以其 角聲為始終;太簇為徵,則用太簇均,以其徵聲為始 終;姑洗為羽,則用姑洗均,以其羽聲為始終。祭地祗、 享宗廟,皆視此均法以度曲几等。又以太常磬三等, 王朴磬厚,李照磬薄,惟阮逸、胡瑗磬形制精密而聲 太高,以磬氏之法摩其旁,輕重與律呂相應。鐘三等, 王朴鐘所謂「聲疾而短聞」者也,阮逸、胡瑗鐘所謂「聲 舒而遠聞」者也,惟李照鐘有「旋蟲之制,鐘磬皆三十 有六架,架各有十六,則正律相應,清聲自足。其堂上、 堂下箎笛,率從新制,而調琴、瑟、阮、筑、塤諸器,隨所下 律。」詔悉從之。乃緝新器用,徙置太常,闢屋以貯藏之。 考選樂工,汰其椎鈍,癃老而優募能者,補其闕員,立 為程度,以時習焉。初,皇祐中,益州進士房庶論尺律 之法,以為嘗「得古本《漢書》,言在《律曆志》,范鎮以其說 為然。請依法作為尺律,然後別求古樂參考。」於是庶 奉詔造律管二,尺、量、龠各一,而殿中丞胡瑗以為非。 詔鎮與几等定樂,鎮曰:「定樂當先正律。」帝然之。鎮作 律、尺等,欲圖上之,而几之議律主於人聲,不以尺度 求合。其樂大抵即李照之舊而加四清聲,遂奏樂成, 第加恩賚,而鎮謝曰:「此劉几樂也,臣何預焉。」乃復上 奏曰:「太常鎛鐘,皆有大小輕重之法,非三代莫能為 者。」禁中又出李照、胡瑗所鑄銅律及尺付太常,按照 黃鐘律合王朴太簇律,仲呂律合王朴黃鐘律,比朴 樂纔下半律,外有損益而內無損益,鐘聲鬱而不發, 無足議者。照之律雖是,然與其樂「校三格,自相違戾。 且以太簇為黃鐘,則是商為宮也。方劉几奏上時,臣 初無所預。臣頃造律,內外有損益,其聲和又與古樂 合。今若將臣所造尺律,依大小編次太常鎛鐘,可以 成一代大典。」又太常無雷鼓、靈鼓、路鼓,而以散鼓代 之。開元中,有以畫圖獻者,一鼓而為八面、六面、四面, 明堂用之。國朝郊「廟,或考或不考,宮架中惟以散鼓, 不應經義。又八音無匏土二音。笙竿以木斗攢竹而 以匏裹之,是無匏音也;塤器以木為之,是無土音也。 八音不具,以為備樂,安可得哉?」不報。 按《禮志》:三年 翰林學士張璪言:「先王順陰陽之義,以冬至祀天,夏 至祀地,此萬世不可易之理。」於是禮官請如璪議,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