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5 (1700-1725).djvu/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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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大呂之管長四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五十二,倍之為八寸分寸之一百四。

大呂《下生夷則》。

《夷則》之管長五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

《夷則》上生夾鐘。

夾鐘之管長三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一千六百三十一,倍之為七寸分寸之一千七十九。

《夾鐘》下生無射。

無射之管長「四寸六分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

無射,上生中呂。

無射之管,長六寸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萬二千九百七十四。

此謂「十二律長短相生,一終於中呂」之法。又制十二 鐘准,為十二律之正聲也。鳧氏為鐘。

鄭元云:「宮有代功,若族有代業,則以氏名官也。」

以律計,自倍半。半者,准半正聲之正,以為十二子律, 制為十二子聲,比正聲為倍,則以正聲於子聲為倍; 以正聲比子聲,則子聲為半。但先儒釋用倍聲,自有 二義:一義云,半以十二正律為十,子聲為鐘;二義云, 從於中宮之管寸數,以三分益一,上生黃鐘,以所得 管之寸數然半之,以為子聲之鐘。其為半正聲之法 者,以黃鐘之管正聲九寸為均,子聲則四寸半,黃鐘 下生林鐘之子聲。

「三分去一」 ,故《林鐘子聲律》三分。

「林鐘上生」,太蔟之子聲。

三分益一,太蔟子聲之律,四寸。

太蔟下生南呂之子聲:

三分去一,南呂子聲之管,長二寸三分寸之二。

南呂上生姑洗之子聲:

三分益一《姑洗律》長三寸九分寸之五,

「《姑洗》下生」,應鐘之子聲;

三分去一,應鐘子聲之律,長二寸二十七分寸之十,

「應鐘上生」,蕤賓之子聲。

「三分益一」 ,《蕤賓》子聲之律,三寸八十一分寸之十三。

「蕤賓上生」大呂之子聲:

三分去一大呂子聲之律四寸三百四十二分寸之五十二。

大呂《下生夷則》之子聲:

三分去一,《夷則》子聲之律長二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五百九十,

「《夷則》上生」夾鐘之子聲。

三分益一夾鐘子聲之律,三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一千六百三十一。

「《夾鐘》下生無射」之子聲。

三分去一,無射子聲之律,二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三千二百六十二。

「無射上生」中呂之子聲:

「五分益一」 ,中呂子聲之律,三寸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六千四百八十七,還終於中呂。

此「半正聲法,其半相生之法,以正中呂之管,長六寸。」

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萬二千九百七十四。

中呂上生黃鐘,

三分益一,得八寸五萬九千四十九分寸之五萬一千八百九十六,半之,得四寸五萬九千四十九分寸之二萬五千九百四十八,以為黃鐘。

黃鐘六生,林鐘三分去一,還以六生,所得林鐘之管 寸數半之,以為林鐘子聲之管。以次而為上下相生, 終於中呂。皆以相生所得之律寸數半之,各以為子 聲之律。故有正聲十二,子聲十二,分大小有二十,以 為二十四鐘。通於二神,迭為五聲,合有六十聲,即為 六十律。其正管長者,為均之時,則通用正聲五音;正 「管短者為均」之時,則通用子聲為五音,亦皆三分益 一,減一之次,還以宮、商、角、徵、羽之聲得調也。

《宋史》

《律曆志》

「昔黃帝作律呂,以調陰陽之聲,以候天地之氣。堯則 欽若曆象,以授人時,以成歲功,用能綜三才之道,極 萬物之情,以成其政化者也。」至司馬遷、班固敘其指 要,著之簡策。自漢至隋,歷代祖述,益加詳悉。暨唐貞 觀,迄周顯德,五代隆替,踰三百年,博達之士,頗亦詳 緝廢墜,而律志皆闕。宋初混一㝢內,能士畢舉,國經 王制,悉復古道。《漢志》有備數、和聲、審度、嘉量、權衡之 目,後代因之。今亦用次序以志於篇,曰「備數。」《周禮》保 氏教國子以六藝,其六曰「九數。」謂方田、粟米、差分、少 廣、商功、均輸、方程、贏朒、旁要,是為九章。其後又有《海 島》《孫子》《五曹》《張丘建》《夏侯陽》《周髀》《綴術》《緝古》等法,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