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5 (1700-1725).djvu/6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通》曰「夾鐘」者何?陰陽相夾,而為音之器,亦有輔助之 義焉。夾輔太簇,進陽以宣四方之氣,無所不達也。

《周語》曰:「出四隙之細也。」 陸象山曰:「黃鐘大呂,施宣於內,能生之物,莫不萌芽。奏以太簇,助以夾鐘,則雖瓦石所壓,重屋所蔽,猶將必達。」 得《周語》之義矣。

仲春中氣者何?春分是也。卯,冒也。萬物冒地而出,象 闢戶之形,故二月為天門。斗建之辰,位乎正東。杓建 卯,昏東井中,衡建卯,夜半亢中,魁建卯,旦南斗中。日出 卯正初刻入酉正初刻「四陽制陰而大壯」,是謂「如月」,其宿心房 氐。

斗循天而南至於心,為天王位,一名「大火。」 中星為明堂,是謂「大辰。」 前星為太子,後星為庶子。又南至於房,為四輔,天衢在焉。又南至於氐,則天子路寢也,帝席在焉。

其分野:「宋,豫州。」

《書》曰:「荊河惟豫州。」 《周禮》:「其山鎮華山,其川滎雒。」

合辰者何?日躔降婁之次,在戌與卯合也。

自奎一度至胃二度,為降婁之次。降,下也。婁在奎胃之間,而奎為溝瀆,故曰「降」 也。

位雖在卯,然夷則隔八,娶妻則歸於酉。律書生鐘分 曰:「酉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生自 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者,本《黃 鐘》之寸法也。以三乘申上數,得之。六千五百六十一為申上數八 千一百九十二者,得《黃鐘》全數一萬九千六百八十 三分之八千一百九十三也。倍申下數,得之。

四千九十六為申下數倍。謂倍其實,為八千一百九十二。

二千一百八十七為一寸,二百四十三為一分,二十 七為一釐,三為一毫,一為三絲。凡三寸六分六釐三 毫二絲,為「夾鐘之半律。」

《黃鐘全數》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非以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約之,則與九之寸數不合,此《酉》所以為黃鐘之寸法也。以黃鐘九寸為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二千一百八十七為一寸,凡得六千五百六十一為三寸。一千四百八十七為六分,一百六十二為六釐,九為三毫,二為六絲,是酉所得者八千一百九十二也。

又置八千一百九十二於酉而三之。夷則下生故倍其實三其法 戌,二萬四千五百七十六。亥,七萬三千七百二十八。

此夾鐘半律之實,即《夷則》下生數也。以黃鐘所該寸分釐毫絲法約之,亦得三寸六分六釐三毫六絲。

然四陽方長則倍之,「酉」一萬六千三百六十四,戌九 千一百五十二,亥十四萬七千四百五十六,是為全 律夾鐘之實也。以律法計之,七寸四分三釐七毫三 絲。

十三萬七千七百八十一為七寸,八千七百四十八為四分,七百二十九為三釐,一百八十九為七毫,九為三絲。

約以分法。二千一百八十七得六十七,小分,九百二十七。

十四萬六千五百二十九,為七十五分,尚餘九百二十七,為小分。

舉「大數」則「六十八」爾。其譜曰下一其律長次太簇,為大呂 商。若為應鐘之角、夷則之徵、蕤賓之羽,則以子聲半 律應之。生自夷則七萬三千七百二十八約以分法,得三十三,小分 一千五百五十七,舉大數則三十四爾。其譜曰緊五生自 申。申者,西方陰氣也,陰數縮而應陰聲,故其律半;位 居卯,卯者,東方陽中也,陽數盈而和陽聲,故其律全。 《易》曰:「帝出乎震。」又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 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故黃帝以仲春之月乙卯之 日奏《咸池》,顓帝因之為承雲之樂,於《象緯》為天帝明 堂大火心星,故登歌金鏞,易名曰圜鐘者,天之象也。 夷則玉磬應之,合為宮徵,火常西流之象也。商之羽, 徵之角,聲應於太簇,為陰。角之羽,羽之角,聲應於姑 洗,為陽。天之昏明,以日出入,自辰以往常在晝,自寅 以來常在夜。故曰:「陰陽相夾,昏明之交也。」

三命家,太陽在卯,以卯立命。六壬家,斗繫在卯,謂之「辰。」

前三律為冬日,至黃鐘,自羽為宮,姑洗以角從之;後 三律為夏日,至函鐘,自角為宮,太簇以徵從之。

六十八數:盈十三則黃鐘八十一。縮十四則函鐘五十四。

「登歌奏於堂上,宮縣應於堂下。祭祀大饗,質明行事, 以聲召氣。天地訢合,一清一濁,陰陽調和,四時迭起, 萬物循生。」是故天神、地示、人鬼,皆可得而禮也。 其自為宮也,無射為徵,中呂為商,黃鐘為羽,林鐘為 角,太簇為變宮,南呂為變徵。其應聲也,於南呂為變 徵,於姑洗為變宮,於應鐘為角,於蕤賓為羽,於大呂 為商,於夷則為徵。調起林鐘、黃鐘六變為羽,角八變 為徵,商九變,反於其宮。《大合樂》,角羽倡中呂,商徵和, 南呂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