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5 (1700-1725).djv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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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之正法也。」於後劉歆典領條奏,著其始末,理漸研 精。班氏《漢志》,盡歆所出也。司馬彪《志》「並房所出也。至 於後漢,尺度稍長。魏代杜夔,亦制律呂,以之候氣,灰 悉不飛。晉光祿大夫荀勖得古銅管,校夔所制,長古 四分,方知不調,事由其誤。乃依《周禮》,更造古尺,用之 定管,聲韻始調。左晉之後,漸又訛謬。至梁武帝時,猶 有汲冢玉律,宋蒼梧時,鑽為橫吹,然其長短厚薄,大 體具存。」臣「先人栖誠,學算於祖暅,問律於何承天,沈 研三紀,頗達其妙。後為太常丞,典司樂職,乃取玉管 及宋太史尺,並以聞奏,詔付大匠,依樣制管。自斯以 後,律又飛灰。侯景之亂,臣兄喜於太樂得之,後陳宣 帝詣荊州為質,俄遇梁元帝敗,喜沒於周。適欲上聞, 陳武帝立,遂又以十二管衍為六十律,私候氣」序,並 有徵應。至太建時,喜為吏部尚書,欲以聞奏。會宣帝 崩,後主嗣立,出喜為永嘉內史,遂留家內,貽諸子孫。 陳亡之際,竟並遺失。今正十二管在太樂者,陽下生 陰,始於黃鍾;陰上生陽,終於中呂,而一歲之氣畢於 此矣。中呂上生執始,執始下生去滅,終於南事,六十 律候畢于此矣。仲冬之月,律中「黃鍾。」黃鍾者,首于冬 至,陽之始也。應天之數而長九寸。十一月氣至,則黃 鍾之律應,所以宣養六氣,緝和九德也。自此之後,並 用京房《律準》長短、宮徵,次日而用。凡十二律,各有所 攝,引而申之,至于六十,亦由八卦衍而重之,以為六 十四也。相生者相變,始黃鍾之管,下生林鍾,以陽生 陰,故變也。相攝者相通,如中呂之管,攝于物應。以母 權子,故「相變者,異時而各應,相通」者,同月而繼應。應 有早晚者,非正律氣,乃子律相感,寄母中應也。其律 大業末,於江都淪喪。

律直日

宋錢樂之因京房南事之餘,更生三百律。至梁博士 沈重鍾律議曰:「《易》以三百六十策,當期之日,此律曆 之數也。《淮南子》云:『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為六十 音,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當一歲之日,律曆之數, 天地之道也』。此則自古而然矣。」重乃依《淮南》本數,用 京房之術求之,得三百六十律。各因月之本律以為 「一部。以一部律數為母,以一中氣所有日為子,以母 命子,隨所多少,各一律所建日辰分數也。」以之分配 七音,則建日冬至之聲,黃鍾為宮,太蔟為商,林鍾為 徵,南呂為羽,姑洗為角,應鍾為變宮,蕤賓為變徵。五 音七聲,于斯和備。其次日建律,皆依次類,運行當日 者各自為宮,而商、徵亦以次從,以考「聲、徵、氣,辨識時 序,萬類所宜,各順其節。自《黃鍾》終于《壯進》,一百五十 律,皆三分損一以下生;自《依行》終于《億兆》,二百九律, 皆三分益一以上生。」唯《安運》一律為終,不生其數。皆 取黃鍾之實,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為本,以九、三 為法,各除其實,得寸分及小分。餘皆委之,即各其律 之長也。脩其律部,則上生、下生,宮徵之次也。今略其 名次云。

黃鍾

包育  含微,  帝德  廣運  下濟, 剋終  執始,  握鍳  持樞。  黃中 通聖,  潛升  殷普,  景盛  滋萌, 光被  咸亨,  迺文  迺聖。  微陽 分動,  生氣  雲繁,  鬱湮  升引, 屯結  開元,  質未  僾昧,  逋建 元中,  玉燭  調風。

右「黃鍾」一部,三十四律。每律直三十四分日之三十一。

大呂

荄動  始贊,  大有  坤元,  輔時 匡弼,  分否  又繁。  唯微  棄望, 庶幾  執義  秉強。  陵陰  侶陽, 識沈  緝熙,  知道  適時  權變, 少出  阿衡。  同雲  承明,  善述 休光。

右《大呂》一部,二十七律。每律直一日及二十七分日之三。

太簇

未知  其已。  義建  亭毒。  條風 湊始,  時息  達生。  匏奏  初角, 少陽  柔橈。  商音  屈齊,  扶弱 承齊。  動植  咸擢,  兼山  止速。 隨期  龍躍,  勾芒  調序。  青要 結萼  延敷,  刑晉  辨秩。  東作 贊揚,  顯滯  俶落。

右《太簇》一部,三十四律。

夾鍾

明庶  協侶,  陰贊  風從  布政 萬化  開時,  震德  秉條,  芬芳 散朗,  淑氣  風馳。  《佚喜》  黨, 四隙  種生  恣性  逍遙,  仁威 爭南。  旭旦  晨朝  生遂  群分 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