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6 (1700-1725).djvu/4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謂氣在地中,無形可見,故用律管候之。若仰觀雲色,

即知氣至,又何必用律驗灰也?且以輪扇代律管,果 輪扇可用,則律為不可憑矣。此邪佞之人,敢為妖誕 之事,以惑主誣民,可以誅矣。同上

季本曰:「候氣法本《後漢志》,而律呂家以此著為定法。 至朱熹《鐘律解》,乃取《隋志》埋管上與地平之說,而與 內庳外高者不同,何耶?蓋陽之升,始於子午,雖陰生 而陽之升於上者未已,至亥而後窮上反下。又地有 四游,氣亦隨方而至,但得律之圍徑長短不差,則自 然與天地之氣相應,故雖斜埋直置,皆能受之。」二說 蓋兩通矣。若夫黃鐘九寸,冬至氣應大寒以下,其律 漸短,其氣漸升者,則以陽氣潛藏,從微至著,其初細 弱,其勢未揚;其後憤盈,其勢漸達。蓋氣力強弱,自然 不同,非謂陽氣之升,果以分毫而進也。沈括發明《隋 志》乃曰:「冬至陽氣,距地面九寸而止,故黃鐘應之;正 月距八寸而止,故太蔟應之。」則有不通者矣。夫陽之 上升,本無停息,距地九寸八寸而止,則九寸八寸之 上,獨無陽乎?況地有高卑,氣無先後,將地之卑者氣 先至,而高者乃後至耶?就如其說,則凡候氣者,苟律 之長短適合,則不必度其圍徑,定其中聲,而氣無不 應矣,安在其聲音之道與天地通哉?然小動大動,應 各有由,則天地之氣,必待人主致中和而後正,是「候 氣定律」之說,或者亦難乎其盡恃爾。見彭山全集 李文察曰:「候天地之氣,則可以驗十二律之妙;候吾 心之氣,則可以定黃鐘一律之長短。候吾心之氣,以 定黃鐘有本乎?」曰:「本於《記》。《記》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 是也。」「《記》有本乎?」曰:「本於《書》。《書》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 永,律和聲』是也。即《書》之言觀之,永其聲氣之元乎?」蓋 永乃人心之中聲也,誠亦有據,人自不察之耳。蓋志 微焦殺固不能永,而粗厲猛憤亦不能永,必心平氣 和,不疾不徐,不剛不柔,然後始有永聲。永聲乃人心 純陽之氣,發而為純陽之聲,然是永聲亦未易得,必 養之深,鍊之熟,識之精,然後有之。養不深則無永之 氣,鍊不熟則無永之力,識不精則無永之辨,三者備, 始可以言永矣。故曰「聲為律,非永以為黃鐘之謂乎? 歌到有永處,則天地之氣已在我矣。故曰:『直己而陳 德焉,動己而天地應焉,星辰理焉,四時和焉,萬物育 焉』。」或曰:「舜之命夔,言樂之概而聲之元,作樂之本,未 必在是。」曰:「制禮作樂,道統之傳,其本皆出於堯舜之 世。其言也辭簡而理盡,不容添一字。如添一字以制 禮,則其所制者,必非五典之禮」;添一字以為道,則其 所為者,必非「執中之道」;添一字以言樂,則其所作者, 必非「德音之樂。」是故三本皆備於堯舜之世。於禮於 道,人固本而述之,獨於樂以為概,而疑其本之不在, 是何堯舜之世,人獨詳於禮、於道,而略於樂也耶?見律 書補註

又曰:「作樂必以律呂者,蓋本於《書》律和聲」之一言也。 彼言律,此兼呂。呂迺陰律,陰亦律焉。律呂樂之筌蹄, 得魚者忘筌,得獸者忘蹄,得樂者亦可以忘律呂。非 律呂無以正樂之聲,滯律呂無以得樂之意。得意在 律呂前,制律在得意後。故自古一聖人作,必有一代 之樂,律呂未必親傳,傳其理耳。異代制樂,萬代同理, 非得其意能之乎?故曰:「識禮樂之情者,能作興樂。」君 子未考律呂,先得律意。意得則律呂亦得。同上

右《律呂本末》,并《候氣辨疑》。

新撰《本末辨疑論》曰:「古聖人制律曆、度量、權衡者,所 以齊遠近,立民信也。是故物有修短則齊之以度,容 有多寡則齊之以量,體有輕重則齊之以權衡,聲有 高下則齊之以律,事有先後則齊之以曆,齊修短者 不失毫釐,齊多寡者不失圭撮,齊輕重者不失銖絫, 齊高下者不失中和,齊先後者不失時令。民信既立」, 爭端不起。自古有國家者,靡不由之。故《舜典》曰:「協時 月正日,同律度量衡。」此其本也。故黃帝造律,與伏羲 畫卦同功。聞成紀卦臺山,其上有伏羲廟,相傳雪後 卦文自現,民俗神之,香火不絕。有好事者,每歲雪後 察之,卒無效驗,香火遂絕。噫!八卦之功,豈以現與否 而為輕重哉?彼惑於舊說而信之者,固非,其泥於新 聞而疑之者,亦未必是。迨與候氣之說類矣。夫候氣 之說,《六經》不載,《月令》雖有律中某某之文,蓋以按月 奏樂言耳。宋儒張載曰:「聲音之道,與天地同和,與政 通。蠶吐絲而商絃絕,正與天地相應。方蠶吐絲,木之 氣極盛之時,商金之氣衰。如言律中太蔟,律中林鐘, 於此盛則彼必衰,方」春木當盛卻金氣不衰,便是不 和,不與天地之氣相應。疑古所謂候氣,不過如此云 耳。蓋謂人吹此律以調天地之氣,非謂律自能吹灰 也。鄒衍吹律生黍,京房吹律知姓,亦無吹灰之說。或 謂始於蔡邕,然邕《月令章句》但云:「律,率也。率,聲之管 也。上古聖人,本陰陽,別風聲,審清濁,而不可以文載 口傳也。」於是始鑄金作鐘,以主十二月之聲,然後以 放升降之氣。鐘難分別,乃截竹為管,謂之律。律者,清 濁之率法也。聲之清濁,以律長短為制,亦為按月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