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7 (1700-1725).djvu/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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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

王,武王也。五位,歲、月、日、星、辰也。三所,逄公所馮神,周分野所在,后稷所經緯也。

「自鶉」及「駟」,七列也。

鶉,鶉火之分,張十三度。駟,天駟,房五度,歲月之所在。從張至房七列,合七宿,謂張、翼、軫、角、亢、氐、房之位。

「南北之揆」七同也。

《七同》,合七律也。揆,度也。歲在鶉火午,辰星在天黿子,鶉火周分野。天黿及辰,水星周所出。自午至子,其度七同也。

凡神人,以數合之,以聲昭之。

《凡凡》,合神人之樂也。以數合之,謂取其七也;以聲昭之,用律調音也。

數合聲龢,然後可同也。

同謂神人相應

故以七同其數,而以律龢其聲,于是乎有七律。

「七同其數」 ,謂七列、《七同》七律也。「律和其聲」 ,律有陰陽正變之聲。

王以二月癸亥夜陳,未畢而雨。

「二月」 ,周「二月四日癸亥至。牧野之日,夜陳師,陳師未畢而雨。雨,天地神人葉同」 之應也。

以《夷則》之上宮,畢之。

夷,平也。則,法也。夷則,所以平民無貳也。上宮,以夷則為宮聲。夷則,上宮也,故以畢陳。《周禮》:大師,「執同律以聽軍聲而詔吉凶。」 一曰,陽氣在上,故曰上宮。

當辰,辰在戌上,故《長夷》則之上宮,名之曰「羽。」

長,謂先用之也。辰,時也。辰,日月之會,斗柄也。當初陳之時,周二月昏,斗建丑,而斗柄在戌,上下臨其時,名其樂為「羽」 ,羽翼其眾也。

所以藩屏民則也。

屏,蔽也。《羽》之義,取能藩蔽民,使中法則也。

王以黃鐘之下宮,布戎于牧之野。

《布戎》,陳兵也。謂夜陳之晨旦,甲子昧爽,左杖黃鉞,右秉白旄時也。黃鐘所以宣養氣德,使皆自勉,尚桓桓也。黃鐘在下,故曰「下宮。」

故謂之「厲」,所以厲六師也。

名此《樂》為《厲》者,所以厲六軍之眾也。

以太蔟之下宮,布令于商。「昭顯文德,底紂之多辠。」

商,紂都也。文,文王也。底,致也。既殺紂入商之都,發號施令,以昭明文王之德,致紂之多辠。太蔟,所以贊陽出滯,蓋謂釋箕子之囚與散鹿臺之財,發鉅橋之粟也。太蔟在下,故曰「下宮。」

故謂之「宣」,所以宣三王之德也。

三王,大王、王季、文王也。

反及嬴,內以無射之上宮,《布憲》,施舍于百姓。

嬴,內地名。憲,法也。施,施惠。舍,舍辠也。無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軌儀,無射在上,故曰「上宮。」

故謂之「嬴亂」,所以優柔容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