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之人,屠沽之子,素不知歌舞者為之,其何以格神明、移風俗乎?惟我朝詔頒《大成樂》於天下學宮,使儒者肄習,治己事人,二義兼備。惜乎當時臣工或者不能仰承德意,未免虛應故事而已。不然則期月三年庶幾有成矣,況二百年乎?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良由去古既遠,樂已失傳,而世鮮知音,絕學難繼,其器雖存,奈人之不好何?夫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大成樂舞得失,今不必細論也。新說特為布衣好古之士敷陳古義耳。孔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 又曰:「德不孤,必有鄰。」 言須同志之人與之同事,乃可也。其志不同者,安可強之哉?然此一事,吹者、彈者、歌者、舞者,總而計之,得數十「人。宜效南方,結為詩社。先使誦詩讀書,而兼學樂習舞,不拘士農工商之子,皆可入社。但擇頗有德行,人所愛敬者最好。勿用輕薄無賴之人,恐致愚俗譏嫌而賤惡之,使古樂道不尊,益至於亡矣。」 此順世情,曲為之防也。以理論之,人皆可以為堯、舜,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可以祀上帝,有何貴賤之別?此惟可與達者言之。
舞名
鄭樵《通志》曰:「『古有六舞,後世所用者,《韶》《武》二舞而已。 後世之舞,亦隨代皆有制作,每室各有形容,然究其 所常用及其制作之宜,不離是文、武二舞也。嘗疑三 代之前,雖有六舞之名,往往其所用者亦無非文、武 二舞,故孔子謂:《韶》盡美又盡善,《武》盡美未盡善,不及 其他』。誠以舞者聲音之形容也,形容之所感發,惟二」 端而已。自古致治不同,而治具亦不離文武二事也。
今按《周禮大司樂》存六代之樂,而《明堂位》言「魯用四代之樂。」 四代者,虞、夏、商、周也。其樂則《韶》《夏》《濩》《武》是也。孔子魯人,蓋嘗備見之矣。然《論語》獨稱《韶》《武》,不及其餘,何也?意者《夏》其《韶》之類《濩》,其《武》之類歟?大要不過文、武二舞而已。近代所傳文、武二舞,是其遺法也。武舞亦名干舞,文舞亦名羽舞。《周禮》六舞,有干舞及羽舞。《虞書》「舞干羽于兩階」 ,其來遠矣。文舞又名籥舞,《詩》云「籥舞笙鼓」 是也。秦始皇改周《大武》名曰五行之舞。漢高祖改舜《大韶》名曰文始之舞。魏文帝復其舊名,《文始》仍曰《大韶》,《五行》仍曰《大武》。晉改文舞曰《正德》,武舞曰《大豫》。宋改文舞曰《前舞》,武舞曰《後舞》。梁改文舞曰《大觀》,武舞曰《大壯》。隋只曰文舞、武舞。唐文舞曰《治康》,武舞曰《凱安》,又有《七德》《九功》《上元》三大舞。五代晉因唐《九功舞》改曰《觀象》,因唐《七德舞》改曰《講功》。周改《觀象舞》曰《崇德》,《講功舞》曰《象成》。宋太祖建隆元年二月,兼太常寺竇儼上言,請改周《崇德舞》曰《文德之舞》,《象成舞》曰《武功之舞》。元改文舞曰《崇德之舞》,武舞曰《定功之舞》。國朝用宋竇儼所擬舞名,武曰《武功》之舞,文曰《文德》之舞。歷代二舞之名大略如此。又按:周舞曰武曰酌,皆《詩》之篇名也,因而遂為舞之名焉。竊疑所謂《大章》《大韶》《大夏》《大濩》與夫《文始》《五行》《雲翹》《育命》等項,亦皆《詩》篇名,遂為舞名耳。語其形狀,則不過曰「武用發揚蹈厲之勢,文用謙恭揖讓之容」 而已。若夫態度「巧拙,或盡善,或未盡善,則存乎其人焉」 ,初無定法也。
舞器
《周禮》:「籥師掌教國子舞羽龡籥。祭祀則鼓羽籥之舞。 賓客饗食則亦如之。」司干「掌舞器。祭祀,舞者既陳,則 授舞器,既舞則受之。賓饗亦如之。」
劉濂論燕饗之舞曰:「祭祀之禮,以事生之道事鬼神 也。樂者,生之所聽。舞者,生之所視,以為樂者也。」《周禮· 大司樂》之舞,獨詳于天地宗廟,下至山川、社稷、四望, 無不備焉。而朝廷燕饗之舞,一言不及,豈聖王不製 此舞耶?如不製此舞,則祭祀亦不當有舞矣。嘗考諸 《籥師》等條,于祭祀下繼以賓饗,實未嘗不言也。濂未 之詳考耳。或謂諸侯以下不得舞干戚羽籥,非也。《春 秋》曰:「初獻六羽。」又曰:「萬入去籥。」《詩》曰:「籥舞笙鼓」,又曰: 「左手執籥,右手秉翟。」《燕禮》曰:「若舞則勺。」《內則》曰:「十三 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樂記》曰:「弦歌干揚,童者 舞之。」《家語》曰:「子路援戚而舞。」自古人人得持羽籥干 戚以舞。此其明證也,但不應以朱玉為干戚之飾耳。 然則諸侯以下,黑漆為飾可也。《禮記?文王世子篇》曰: 「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籥。」舊說武舞于陽氣發動之 時教之,文舞于陰氣凝寂之時教之,此說非也。夫籥 乃有聲之器,動達陽氣,莫之能先,其象春也;羽有長 養之象,夏也;戈、戚有肅殺之象,秋也;干盾有閉藏之 象,冬也。以象言之,則春夏宜學羽籥,秋冬宜學干戈, 《經》文反之者,蓋非以象言也。《經》義蓋謂一歲之中,春 夏為先,秋冬為後,意取先王以武定天下,以文致太 平,偃武修文,此先後之序也。又按:凡總干持戚者,皆 左手干,右手戚,未開舞時,干在外,戚在內,干從而戚 橫。蓋左手屬仁,右手屬義,義以待敵,仁以自衛,故左 干而右戚也。仁包四端,恩常掩義,故「干外而戚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