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律典第一百十六卷
箏部彙考
《後漢劉熙釋名》
《釋樂器》
「箏施絃高急」,《箏箏》然也。
《應劭風俗通》
《箏》
謹按《禮樂記》:「五絃,筑身也。」今并、涼二州。箏形如瑟,不 知誰所改作也。或曰秦蒙恬所造。
《唐書》
《南蠻驃國傳》
貞元中,驃國進樂人。其工器有箏二:「其一形如鼉,長 四尺,有四足,虛腹,以鼉皮飾背,面及仰肩如琴,廣七 寸,腹闊八寸,尾長尺餘,卷上虛,中,施關以張九絃,左 右一十八柱。其一面飾彩花,傅以虺皮」為別。
《舊唐書》
《音樂志》
箏,本秦聲也。相傳云「蒙恬所造」,非也。制與瑟同而絃 少。案京房造五音,準如瑟十三絃,此乃箏也。雜樂箏 並十有二絃,他樂皆十有三絃。軋箏,以片竹潤其端 而軋之。《清樂》箏用骨爪,長寸餘,以代指。
《宋陳暘樂書》
《五絃箏 十二絃箏 十三絃箏》
《風俗通》曰:「箏,五絃筑身而瑟絃并。」涼州箏形如瑟是 也。京房制五音準如瑟,十三絃實乃箏也。阮瑀曰:「身 長六尺,應律數也;絃有十二,四時度也;柱高三寸,三 才具也;二手動,應日月務也。故清者感天,濁者感地。」 而唐唯清樂箏十二,彈之,為鹿骨爪,長寸餘,代指,他 皆十三絃。今教坊無十二絃者,不知五絃合乎五音, 十二絃合乎十二律,而十三絃其一,以象閏也。本朝 用十三絃箏,第一絃為黃鐘中聲,設柱並同瑟法,然 非雅部樂也。
〈注〉十二中聲:一絃黃鐘清,二絃大呂,三絃太蔟,四絃夾鐘,五絃姑洗,六絃仲呂,七絃蕤賓,八絃林鐘,九絃夷則,十絃南呂,十一絃無射,十二絃應鐘,十三絃黃鐘清聲。
《雲和箏》
唐《清樂部》有雲和箏,蓋其首象雲,與雲和琵琶之制 類矣。于頔嘗令客彈琴,其嫂聽而歎曰:「三分之中,一 分箏聲,二分琵琶聲。」亦可謂知音矣。
《鹿爪箏》
梁羊偘素善音律,自造《採蓮歌》,頗有新致,妓妾侍列, 窮極奢靡。有彈箏陸大喜者,著鹿骨,爪長七寸。古之 善箏者,不獨此也。郝、索、謝常、桓伊、何承天之於晉,辛 宣仲之於宋,皆世所謂善箏者也。其得妙趣遺音者, 特雍門周而止耳。故時人謂之「雍門周」,能使喜者墮 淚,戚者起舞焉。
《鼓箏》
《說文》曰:「箏,鼓絃筑身樂也。」《英雄記》述袁紹使鼓箏於 帳中。《燉煌實錄》述索承宗:伯夷成善鼓箏。又張華令 郝生鼓箏。《史記》李斯曰:「彈箏而歌者,真秦之聲也。」《晉 書》曰:「桓伊撫箏而歌。」由此觀之,箏之為樂,真秦聲也。 古人非特鼓而彈之,亦撫而歌之者矣。昔魏文帝曰: 「斬泗濱之梓以為箏。」則梓之為木,非特以為琴瑟,亦 用之為箏者矣。凡此非君子常御之樂。魏之游楚,常 攜以自隨,君子不取也。
《元史》
《禮樂志》
箏,如瑟,兩頭微垂,有柱十三絃。
𥱧,制如箏而七絃,有柱,用竹軋之。
《明會典》
《大樂制度》
𥱧八架、每架用楸木為質、長三尺九寸。中虛、四周烏 木邊。上施九絃并柱子九。面繪金龍、并彩雲文。𥱧尾 垂綵線帉�二承以硃紅漆架、四角貼金綵色龍頭 四。各垂綵線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