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1 (1700-1725).djvu/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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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春三月丙午,晉侯入曹,執曹 伯畀宋人。」

《公羊傳》:畀者何?與也。其言畀宋人何?與使聽之也。曹 伯之罪何?甚惡也。其甚惡奈何?不可以一罪言也。 《穀梁傳》:入者,內弗受也。日入,惡入者也。以晉侯而斥 執曹伯,惡晉侯也。畀,與也。其曰人何也?不以晉侯畀 宋公也。

《胡傳》:「古者覿文匿武,修其訓典,序成而不至於是乎 有攻伐之兵。故孟子謂萬章曰:『子以為有王者作,將 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後誅之乎?曹 伯羸者,未狎晉政,莫知所承。晉文不修詞令,遽入其 國,既執其君,又分其田,暴矣。欲致楚師與之戰,而以 曹伯畀宋人,譎矣。雖一戰勝楚,遂主夏盟,舉動不中』」 於禮亦多矣。徒亂人上下之分,無君臣之禮,其功雖 多,道不足尚也。故曰:「五霸三王之罪人。」仲尼之徒,無 道桓、文之事者。

戰于城濮

《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夏四月己巳,晉侯、齊師、宋師、 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楚師敗績。」

《公羊傳》:「此大戰也。曷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子玉得 臣,則其稱人何?貶。曷為貶大夫不敵君也。」

諸侯圍許

《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冬,諸侯遂圍許。

《穀梁傳》:「遂,繼事也。」

《胡傳》:「諸侯比再會,天子再至,皆朝于王所,而許獨不 會,以其不臣也,故諸侯圍許。」按:古者巡狩,諸侯各朝 于方嶽。今法,天子行幸三百里內亦皆問起居。許距 河陽、踐土近矣,而可以不會乎?其稱「遂」,繼事之辭也。

曹會諸侯圍許

《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冬,曹伯襄復歸于曹,遂會諸 侯圍許。」

《左傳》:丁丑,諸侯圍許。晉侯有疾,曹伯之豎侯獳貨筮 史使曰:「以曹為解。齊桓公為會而封異姓。今君為會 而滅同姓。曹叔振鐸,文之昭也;先君唐叔,武之穆也。 且合諸侯而滅兄弟,非禮也;與衛偕命而不與偕復, 非信也。同罪異罰,非刑也。禮以行義,信以守禮,刑以 正邪。舍此三者,君將若之何?」公說,復曹伯,遂會諸侯 圍許。

《穀梁傳》:「復者,復中國也。天子免之,因與之會。其曰復, 通王命也,遂繼事也。」

《胡傳》:曹伯襄何以名?其歸之道,非所以歸也。晉侯有 疾,使其豎侯獳貨筮史曰:「以曹為解。」晉侯恐,於是反 曹伯夫以賂得國,而《春秋》名之,比于失地滅同姓之 罪。以此知聖人嚴於義利之別,以正性命之理,其說 行而天下定矣,豈曰小補之哉。

晉人秦人圍鄭

《春秋》:僖公三十年「秋,晉人、秦人圍鄭。」

《胡傳》:「按《左氏傳》: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于晉,而經 書『晉人』」、「『秦人』者,貶之也。於秦晉何貶乎?初,晉公子重 耳出亡過鄭,而鄭文公亦不禮焉,為是興師而圍鄭。 孟子曰:『有人於此,待我以橫逆,則君子必自反也。我 必不仁,無禮與不忠歟?仁且有禮而忠矣,其橫逆猶 是也。此亦妄人耳矣,而君子蓋終不之校也。故行有』」 不得者,皆反求諸己而已矣。今鄭伯之于晉公子,特 不能厚將迎贈送之禮,而未嘗以橫逆加之也。坐此 見圍為列國者,不亦難乎?故晉侯、秦伯貶稱「人」者,晉 文以私忿勤民動眾,圍人之國;秦伯惟利為向背,從 燭之武之言,不以義舉也。而二國結釁連兵,暴骨原 野,自此始矣。

取濟西田

《春秋》:「僖公三十有一年春,取濟西田。」

《公羊傳》:惡乎取之?取之曹也。曷為不言取之曹?諱取 同姓之田也。此未有伐曹者,則其言取之曹何?晉侯 執曹伯,班其所取侵地於諸侯也。晉侯執曹伯,班其 所取侵地於諸侯,則何諱乎取同姓之田久也。」 《胡傳》:「《公羊》曰:取之曹也。晉侯執曹伯,班其所取侵地 於諸侯。不繫國者,吾故田也。復吾故田而謂之取,何 也?《春秋》之法,不以亂易亂。

公子遂帥師伐邾

《春秋》「僖公三十有三年秋,公子遂帥師伐邾。」

《左傳》:「公伐邾,取訾婁,以報升陘之役。邾人不設備。秋, 襄仲復伐邾。」

《胡傳》:「按《左氏》,公伐邾,取訾婁,以報升陘之役。邾人不 設備,襄仲復伐之。此皆不勝忿欲,報怨貪得,恃強陵 弱,不義之兵也。直書其事而罪自見矣。或曰取須句、 訾婁,有為為之也。伐邾至於再三,念母勤矣。夫念母 者必當止乎禮義。平王不撫其民,而遠屯戍於母家, 詩人刺之,夫子錄之。僖公以成風之有功於己也,越 禮以尊其身,違義以報其怨,殘民動眾,取人之邑,會 是以為可乎?」

晉侯及秦師戰于彭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