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2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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綬,五大夫十五級,銅印環紐,亦墨綬。皆不食租,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臣松之》以為今之虛封,蓋自此始。

後主建興四年屯兵江州

按《三國蜀志後主傳》:「建興四年春,都護李嚴自永安 還住江州,築大城。」按《通鑑綱目》:「建興四年春正月 中都護李嚴移屯江州。」

丞相亮欲出軍漢中,李嚴當知後事,移屯江州,留護軍陳到駐永安而統屬於嚴。

延熙元年十一月大將軍蔣琬出屯漢中

按:《三國蜀志後主傳》云云。

延熙四年,屯涪縣。

按《三國蜀志》:「後主延熙五年正月,監軍姜維督偏師 自漢中還屯涪縣。」

延熙六年以蔣琬屯涪州。

按,《三國蜀志》:「後主延熙六年冬十月,大司馬蔣琬自 漢中還住涪。」

延熙十一年五月大將軍費褘出屯漢中。

按:《三國蜀志後主傳》云云。

延熙十四年以費褘北屯漢壽。

按:《三國蜀志後主傳》:「延熙十四年夏,大將軍費褘還 成都。冬,復北駐漢壽。」

景耀元年屯兵漢壽

按《三國蜀志後主傳》不載。按《通鑑綱目》:景耀元年 十二月,「詔漢中兵屯漢壽,守漢樂二城。」

魏文帝黃初元年冬十一月令郡國殮送死亡士卒官為致祭按文帝於是年十一月受禪

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元年十一月「癸卯,令曰:『諸將 征伐,士卒死亡者,或未收斂,吾甚哀之。其告郡國,給 槥櫝殯斂,送致其家,官為設祭』。」

黃初二年,以張遼所募步卒為虎賁。

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不載。按《張遼傳》,「黃初二年, 遼朝洛陽宮,文帝以遼所從破吳軍,應募步卒,皆為 虎賁。」

黃初三年二月,置「戊己校尉。」

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云云。

明帝景初元年置襄陽南部都尉

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景初元年十二月,分襄陽、臨 沮、宜城、旍陽、邔四縣,置襄陽南部都尉。」邔音其已反

少帝正始四年揚豫都督王昶徙屯新野

按《三國魏志少帝本紀》。不載按《通鑑綱目》。「正始四 年十一月。魏揚豫都督王昶徙屯新野。」

高貴鄉公正元二年詔卹陣亡將士

按《三國魏志高貴鄉公本紀》:「正元二年冬十月詔曰: 『朕以寡德,不能式遏寇虐,乃令蜀賊陸梁邊陲,洮西 之戰,至取負敗,將士死亡計以千數。或沒命戰場,冤 魂不反;或牽掣鹵手,流離異域。吾深痛愍,為之悼心。 其令所在郡典農及安撫裔二護車各部大吏慰卹 其門戶無差,賦役一年。其力戰死事者,皆如舊科,勿』」 有所漏。十一月甲午,以隴右四郡及金城連年受敵, 或亡叛投賊,其親戚留在本土者不安,皆特赦之。癸 丑,詔曰:「往者洮西之戰,將吏士民或臨陣戰亡,或沈 溺洮水,骸骨不收,棄於原野,吾常痛之。其告征西將 軍、安西將軍,各令部人於戰處及水次鉤求屍喪,收 斂藏埋,以慰存亡。」

晉制,「大司馬大將軍以統軍事,諸將軍校尉以分領 諸軍。」

按:《晉書職官志》:「大司馬,古官也,位在三司上。」

「大將軍」,古官也,位在「三司上。」

太尉。

驃騎、車騎、衛將軍,伏波、撫軍都護,鎮軍、中軍,四征、四 鎮、龍驤典軍、上軍、輔國等大將軍,開府者,皆為位從 公。

驃騎以下及諸大將軍不開府,非持節都督者,品秩 第二,其祿與特進同。置長史、司馬各一人,秩千石。主 簿,功曹史,門下督錄事,兵鎧士賊曹,營軍刺姦、帳下 都督,功曹書佐,門吏,門下書吏各一人。其假節為都 督者,所置與四征鎮加大將軍不開府為都督者同。 四征、鎮、安平加大將軍,不開府持節都督者,品秩第 二,置參佐、吏卒、募府兵騎,如常都督制,唯朝會祿賜 從二品將軍之例。晉受禪,都督諸軍為上,監諸軍次 之,督諸軍為下;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使 持節得殺二千石以下,持節殺無官位人,若軍事得 與使持節同假節,唯軍事得殺犯軍令者。江左以來, 都督中外尤重。

《三品將軍》,秩中二千石;置長史、司馬各一人,秩千石; 主簿,功曹,門下都督錄事,兵、鎧、士、賊曹,營軍、刺姦吏, 帳下都督功曹書佐,門吏,門下書吏各一人。

光祿勳統「武賁中郎將,羽林郎將,冗從僕射,羽林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