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2 (1700-1725).djvu/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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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二十年,以代遷之士皆為羽林、虎賁。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冬十月戊戌,以代遷之士皆為 羽林虎賁,司州之民,十二夫調一,吏為四年更卒,歲 開番假,以供公私力役。」

宣武帝正始元年築城北邊分兵置戍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不載。按《通鑑綱目》,柔然侵魏, 魏詔車騎大將軍源懷行北邊。懷曰:「今定鼎成周,去 北遙遠,代表諸國,頗或外叛,仍遭旱饑,戎馬甲兵,十 分闕八。宜準舊鎮,東西相望,令形勢相接,築城置戍, 分兵要害,勸農積粟,警急之日,隨便翦討。」從之。 正始三年,詔發諸州兵濟南軍。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三年:「秋七月己丑,詔發定、冀、瀛、 相、并、肆六州十萬人以濟南軍。」

正始四年,詔定五校及殿中二司馬諸軍職員數。又 給復鍾離兵士。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正始四年十二月戍午,詔兵士 鍾離沒落者,復一房田租三年按《官氏志》,「四年九 月詔曰:五校昔統營位,次於列卿,奉車都尉,禁侍美 官,顯加通貴,世移時變,遂為穴職。既典名猶昔,宜有 定員。井殿中二司馬亦須有常數。今五校可各二十 人,奉車都尉二十人,騎都尉六十人,殿中司馬二百 人,員外司馬三百人。」

孝明帝熙平元年秋七月招兵士征硤石者復租賦一年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云云。

熙平二年,詔恤硤石戰沒兵士家。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五月辛酉,詔曰:『揚州、硤石、荊山、 新淮、酇城兵士戰沒者,追給斂財,復一房五年;若無 妻子,復其家一人二年;身被三瘡,賞一階;雖一瘡而 四體廢落者,亦同此賞』。」

正光元年七月置左右衛將軍各二人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云云。

正光五年,詔「免州鎮諸軍為民。」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八月丙申,詔曰:賞貴宿勞,明主 恆德,恩沾舊績,哲后常範。太祖道武皇帝應期撥亂, 大造區夏。世祖太武皇帝纂戎丕緒,光闡王業,躬率 六師,埽清逋穢。諸州鎮城人,本充牙爪,服勤征旅,契 闊行閒,備嘗勞劇。逮顯祖獻文皇帝,自北被南,淮海 思乂,便差割彊族,分衛方鎮。高祖孝文皇帝遠遵盤」 庚,將遷嵩洛,規遏北疆,蕩闢南境,選良家酋帥,增戍 朔垂,戎捍所寄,實惟斯等。先帝以其誠效既亮,方加 酬錫,會宛郢馳烽,朐泗告警,軍旗頻動,兵連積歲,茲 恩仍寢,用迄於今,怨叛之興,頗由於此。「朕叨承乾曆, 撫馭宇宙,調風布政,思廣惠液。宜追述前恩,敷茲後 施。諸州鎮軍貫元非犯配者,悉免為」民,鎮改為州,依 舊立稱。此等世習干戈,率多勁勇,今既甄拔,應思報 效,可三五簡發,討彼沙隴。當使人齊其力,奮擊先驅, 妖黨狂醜,必可蕩滌,衝鋒斬級,自依恆賞。

孝昌二年十月詔取有武藝者增置宗士庶子望士人數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不載。按《官氏志》:「孝昌二年十 月,詔宗士、庶子二官,各增二百人,置望士隊四百人, 取肺腑之族有武藝者。」

孝昌 年,任城王澄奏以郎將領兵,兼總民職。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不載。按《任城王澄傳》,「時四中 郎將兵數寡弱,不足襟帶京師。澄奏宜以東中帶滎 陽郡、南中帶魯陽郡、西中帶恆農郡、北中帶河內郡, 選二品三品親賢兼稱者居之,省非急之作,配以彊 兵。如此,則深根固本,強幹弱枝之義也。」靈太后初將 從之,後議者不同,乃止。澄又重奏曰:「固本宜彊,防微 在豫,故雖有文事,不忘武功。況今南蠻仍獷,北妖頻 結,來事難圖,勢同往變。脫暴勃忽起,振動關畿,四府 羸卒,何以防擬?平康之世,可以寄安,遺之久長,恐非 善策。如臣愚見,郎將領兵,兼總民職,省官實祿,于是 乎在。求還依前,增兵益號,將位既重,則念報亦深;軍 郡相依,則表裡俱濟;朝廷無四顧之憂,奸宄絕窺覦 之望矣。」卒不納。

孝莊帝永安三年招募驍勇

按《魏書孝莊帝本紀》:「三年九月,參朱世隆等攻京邑, 詔諸舊代人赴華林園,帝將親簡敘,以撫軍將軍、金 紫光祿大夫高乾邕為侍中、河北大使,招集驍勇。 永安 年,置京畿及州都督。」

按《魏書孝莊帝本紀》,不載。按《官氏志》,「永安已後,遠 近多事,置京畿大都督,復立州都督,俱總軍人。」

前廢帝普泰元年詔給從征者官階

按《魏書前廢帝本紀》:「普泰元年三月己卯,詔右衛將 軍賀拔勝并尚書一人,募伎作及雜戶經征者,正入 出身,皆授實官,私馬者優一大階。」

普泰 年,增置武衛六人。

按《魏書前廢帝本紀》不載。按《官氏志》,「普泰初,侍中、 黃門、武衛將軍並增置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