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3 (1700-1725).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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驍銳 四,莫三,冀一。熙寧五年,莫州三併為二,冀州 第三虛其闕,以存者補驍捷。六年七月,莫州第一第 二、冀州第三並改驍捷,是月廢。

歸明神武馬 一。「尉氏。」熙寧六年,改新立「驍捷。」七月, 廢。

飛捷 四。雍丘,熙寧二年併為二。元豐元年,廢 驍武 左右二十,北京七,真定三,定六,相、懷、洺、邢各 一。熙寧元年,廢帶甲剩員。二年,北京七併為五。五年, 真定府三併為二,定州六併為四,邢州、雲翼各一須 人少併為一。十北京五併為四,定州四須人少併為 三。元豐七年,以忠猛一分入驍武第七、第八、第九, 廣銳 總四十四。太原、代、并各三,汾五,石、嵐、岢各二, 晉、潞、慈、絳、澤、隰、憲、寧化、威勝、平定、火山各一,涇、原、鄜 各二,秦、渭、環、邠、寧各一。元豐二年,忻、嵐州各一,闕勿 補。三年,涇州二,以下一補上一闕。五年,置蘭州二。中 興,二十三。

雲翼 分左右廂左三十四,右二十二,總五十六。真 定、雄、瀛、深、趙、永寧各三,定、冀各六,保五,滄、北平、永靜、 順安、保定、二莫、邢、霸各一,廣信、安肅各四。熙寧五年, 併滄州二為一,冀州六為三,真定府三為一,趙州三 為二,定州六為四,順安軍二為一,永安軍三為二,北 平軍二須其闕并為一。安肅軍第一,分隸第三;深州 三為二,保州一分隸他軍。十年,莫州第十三分隸驍 捷,真定府第八分隸驍武。定州四須其闕併為三,安 肅軍三須其闕,併為二,廣信軍四併為三。元祐元年, 桂州二仍不廢。中興,三十三

有馬勁勇 七。太原二代,嵐各一,磁三。熙寧五年,磁 三併為一。中興,五。

騎捷 五。瀛三,莫二。熙寧六年廢。

廳子 七,定二相五。熙寧五年,併相廳子五為三,定 廳子馬二為一。六年,相州廳子三併改廳子馬。十年, 相州廳子馬第三分隸驍武廳子馬。中興,四。

驍駿 一。太原。熙寧六年廢。

無敵 六。定、北平各二,安肅、廣信各一。熙寧五年,北 平二須人少,併為一撥隸雲翼;三廣信,一撥隸雲翼。 忠銳 一。廣信。熙寧五年廢。

威邊 二。定、保各一。熙寧五年廢。

克勝 二《潞》。

飛騎 二。麟。

威遠 二府。

《克戎》 二。并。

清塞 一。延安。熙寧五年廢。

武清 一。晉。熙寧六年廢。

萬捷 七。相、冀、趙各二,滄一。熙寧五年,冀二併為一, 以隸雲翼;相二須人少併為一。中興,七。

雲捷 十二。尉氏、咸平、西京、北京、澶各二,汝、懷各一, 橫塞 七。雍丘、咸平、考城、襄邑、寧陵各一,衛二。 有馬安,塞 一。熙寧五年廢。

蕃落 八十二,環五,延慶各四,秦併外砦十七,原、渭 併外砦各十二,德順併外砦七,鎮戎併外砦十二,鳳 翔、涇并外砦儀、保安各二,隴一。熙寧三年,併外砦九 為七。八月,涇原路以新砦所減蕃落隸在州,蕃落定 額以三萬二千人。五年,隴州添置招馬軍蕃落一。九 年,併陝西土蕃落渭州八為六,原州、秦州各五為四。 元豐四年,環州下蕃落未排定指揮,並為禁軍。五年 六月,葭蘆砦主乞置一。紹聖四年,詔陝路增置馬軍 十,各五百人為額,於永興、河中、鳳翔、同華各置二。元 符元年,詔涇原路新築西安州置馬軍一,天都、臨羌 砦各置馬軍一。六月,詔永興軍等路創置十指揮。二 年,定邊城增置馬軍二,烏龍川、北嶺、新砦各置馬軍 一。崇寧五年,新築安邊城,置馬軍一。

并州騎射 一。熙寧六年,太原騎射第一改「克戎。」元 豐七年,成都府置馬軍騎射一。中興後無。

有《馬雄略》 三,廣、桂、邕各一。熙寧三年,廣、桂、邕有《馬 雄略》,闕勿補。十年,以邕州住營兩指揮闕額,移桂州 依舊置。紹聖元年,沅州增置有馬一。元符元年正月, 詔荊湖南路、江南東路各增置,有馬一,中興二 崇捷。 崇寧三年,詔於京東、京西、河北、河東、開封府 界創置馬步軍五萬人,計一百七指揮,馬軍三十五, 步軍七十二,合三萬六千人。馬軍以「崇捷」、「崇銳」為名, 步軍以「崇武」、「崇威」為名。

崇銳 崇寧三年見上。 以上二軍中興後無。 「清澗。」騎射 二。

「員僚」剩員直 以罪謫降者充立。

前軍、右軍、中軍、左軍、後軍 以上七軍並中興後置。 步軍、 神衛、 井水軍總三十一。京師。熙寧二年,併 三十一為三十。三年,廢水軍。元豐二年,廢第九、第十, 南京第一改「雄武弩手。」中興,四十六。

虎翼 九十六。京師九十,併水軍一,襄邑、東明軍各 一,長葛二。熙寧二年,除水軍一外,併九十五為六十。 六年,廢上虎翼。元豐四年,詔改差殿前虎翼右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