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3 (1700-1725).djv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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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沒遺骸戊辰省河北戍兵十之五緣邊三之一所

在量軍儲饋給勿調民飛輓按兵志景德二年鎮

戎軍曹瑋言有邊民應募為弓箭手者請給以閒田

蠲其徭賦有警可參正兵為前鋒而官無資糧戎械

之費詔人給田二頃出甲士一人及三頃者出戰馬

一匹設堡戍列部伍補指揮使以下據兵有功勞者

亦補軍都指揮使置巡檢以統之其後鄜延環慶涇

原并河東州軍亦各募置慶曆中諸路總三萬二千

四百七十四人為指揮一百九十二又按志二年

宣示殿前侍衛司諸禁軍中老疾者眾蓋久從征戍

失於揀練每抽替至京雖量加閱視亦止能去其尢

者今多已抽還宜乘此息兵精加選揀雖議者恐其

動眾亦當斷在必行昔太祖亦嘗患此遂盡行揀閱

當時人情深以為懼其後果成精兵樞密使王繼英

等曰今兵革休息不乘此時遴選實恐穴兵徒費廩

食帝曰然近者契丹請盟夏人納款恐軍旅之情謂

國家便謀去兵惜費乃命先於下軍選擇勇力者次

補上軍其老疾者俟秋冬慎擇將臣令揀去之又

按志二年四月帝曰殿前諸班侍衛馬步諸軍及軍

頭司諸軍員因衰病或以他事出補外職率皆臨事

奏裁殊無定制可條其所入職名類例以聞又曰近

累有諸處立功指揮使未可別加遷擢皆特補本軍

都虞候舊無此職名蓋權宜加置若後有闕不須復

補又曰內外諸軍所闕小校倘以名次遷補或慮不

能盡得武幹之士自今並令閱試武藝遷擢為之

景德三年置清平宣化軍減鄜延戍兵又詔川陝戍

兵更代及以效順軍補虎翼

按宋史真宗本紀三年夏四月己卯置清平宣化二

軍乙酉置河北緣邊安撫使副都監于雄州秋七月

壬寅減鄜延戍兵八月戊寅詔川陝戍兵二年者代

之按兵志三年正月詔遣樞密都承旨韓崇訓等

與殿前司侍衛馬步軍司揀閱諸軍兵士供備庫使

帶御器械綦政敏等分往京東西路揀閱八月詔效

順第一軍赴京揀閱以補虎翼名闕是軍皆河東人

帝念其累戍勞苦故升獎焉

按玉海三年七月十日令河北治振武軍營舍十一

月罷募振武軍有願投者令隸虎翼

景德四年減并代戍兵頒宜州賞格詔河東諸軍以

見存為定額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夏五月辛亥減并代戍兵屯

河東以省饋運八月己酉頒宜州立功將士賞格

按兵志景德四年詔河東廣銳神銳神虎軍以見存

為定額缺則補之又按志景德四年七月如京使

何士宗言詔條禁軍將士依等級並行伏事之理違

者按軍令其廂軍將士等未立條制欲望約前詔減

一等定令帝曰禁衛兵士無他役使且廩給優厚欲

其整肅有所凜畏故設此條禁今以廂軍約此施行

恐難經久況尊卑相犯自有條律不行可也十二月

詔廂軍及諸州本城犯所部決杖訖並移隸他軍內

情理重及緣邊隨軍奏裁

大中祥符元年置河東緣邊安撫司詔閱侍衛司保寧軍士分為四等安置及兵士犯罪條例

按宋史真宗本紀元年八月庚子置河東緣邊安撫

司按兵志大中祥符元年詔侍衛步軍司閱保寧

軍士分為四等其第一等徙營亳州永城縣餘聽歸

農無家可還者隸諸州為剩員又按志大中祥符

元年詔應諸道州府軍監廂軍及本城指揮自都指

揮使已下至長行對本轄人員有犯階級者並于禁

軍斬罪上減等從流三千里上定斷副兵馬使已上

勘罪具案聞奏廂軍軍頭已下至長行準敕犯流免

配役並徒三年上定斷只委逐處決訖節級已上配

別指揮長行上名長行決訖配別指揮下名收管如

本處別無軍分指揮即配鄰近州府軍監指揮收管

內別犯重者自從重法其諸司庫務人員兵士有犯

上件罪名者並依前項廂軍條例施行

大中祥符二年詔流配諸軍揀選量移赴闕合龍騎

為六營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大中祥符二年四

月詔曰江南廣東西流配人等皆以自抵憲章久從

配隸念其遠地每用軫懷屬喬嶽之增封洽溥天之

大慶不拘常例特示寬恩江南路宜差內殿崇班段

守倫就昇州洪州廣南東西路差殿直閣門祗候彭

麟就桂州與本路轉運使同勾抽諸州雜犯配軍揀

選移配淮南州軍牢城及本城有少壯堪披帶者即

部送赴闕當議近上軍分安排如不願量移及赴闕

者亦聽若地里遠處即與轉運使同乘傳就彼依此

揀選

按玉海大中祥符二年五月合龍騎十二營為六

大中祥符四年詔定禁軍轉補例募兵守籠竿蕃部

又以永安兵升禁軍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九月丁丑涇原鈐轄曹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