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是損濡沫之禮物,給借補之資帖,取名作帳狀,曰 已。今措置關險,糾集保守,其實相與羈縻而已,稍有」 實作區畫,即生猜疑。如融之大步嶺,宜之隴柵,寨屋 屢立,蠻猺即焚。前帥董槐侍郎固嘗見於申請,亦以 惹事端為慮。今官司戢約,使之不為我梗,諭令自保 鄉井,姑為籬落,則亦可稍恃之固吾圉也。所謂團結 民丁,則沿邊民丁之在省地者有限,居谿峒者為多。 先儒所謂「養兵數百而獲十萬」,民兵「之用,皆峒丁也。 往時邊州紀綱修明,號令信服,乃得以疆理之。」雖其 說如此,蓋亦未嘗用之也。況今時異而事不同乎?前 師蔡範侍郎嘗申陳民兵利害,亦慮邊民鄰境,易致 疑愕,論述甚詳。今官司團結其閒散在猺峒,號召之 既難,使之自備器糧,資費豈易?必盡得其首領之心, 然後可賴其壯丁之「力,此姑用之以壯聲勢則可,亦 未可全恃之為吾用也。」臣匪材被命,比來所部尺籍 既虛,於此二者亟討論措置,乃職分所當先,豈敢不 加之意?近略檢照邕、宜、融三州二三年閒案牘之所 載,谿峒之在邕州,則樞密行府嘗差邕倅黃夢龍者, 團結右江、唐興、歸樂等州十八隘,又新置古緬首領 黃賢能等一十九隘,宜州則守臣曹暕亦嘗結約天、 地、蘭、那等州峒首領羅光貝等一十二處,融州則差 曾有開結約所部諸款,以路萬里為諸款首,或遺以 銀牌鹽錦,或假以資帖名目,或與之結立盟誓,諭以 「無事則守險隘,有警則協力勦逐。」此近年谿峒之見 於已行者也。民丁之在邕州,則已具之前項。「左、右江 之所陳,不暇遠攷。近自淳祐八年,經司嘗行下團結 兩江諸州峒丁壯,右江則黃夢龍具到名帳,共計一 萬九百六十二人,左江則廖一飛具到名帳,共計二 萬二千六百人。其本州民丁在外,如宜、融兩州,則淳 祐五年亦有團結舊籍,在宜州則有民丁、保丁、義效、 撞丁共九千餘人,其義撞一項可用;在融州則有土 丁、峒丁、大款丁、保丁共九千餘人,其款丁一項可用。 淳祐八年,本司亦嘗行下團結,卻未見申到。大率出 於省地者,以家業充丁,或老弱,或穴雜,未免備數;出 於谿峒者,多習於戰鬥,如藥箭,如標鎗,皆其所長。此 近年民丁見於已行者也。」臣抵此雖未久,朝夕考求, 始未即欲申嚴行下,屬以邕、宜兩郡守,皆將更易,難 以責之措置。融守謝圖南近卻申本司,欲乘此農隙 教練民丁,已即從其所請,勉之究意矣。第臣私竊過 計,近自蜀西少緩窺闖之報,便覺嶺右寖寬備禦之 憂。前項結谿峒團民丁,纔有一所施為,未免即生疑 愕。前者朝廷行下,閫臣奉命經理,上下知所遵承。今 臣雖為此來元未準朝廷指揮《邊防戒飭》一字,臣若 安於循習,則失於先事而慮之;防若急於講行,則恐 有無事自擾之誚。蠻猺環境,動生猜疑,舉動稍輕,大 係觀聽,茲不容不謹如此。臣欲具行下三郡,各照已 申經司之舊籍。若谿峒則諭令首領遵守成規,布恩 信以示撫綏,葺險隘以作隄備。「民丁則因其名帳常 加覆覈,實以彊壯而補老弱,因閒暇以加訓練。庶幾 近年之所已行,不至既久而付文具。俟其逐州申到, 或有合作更革措置,又當隨時區處。若郡州事力不 及,經漕兩司都當與之通融,助給施行。欲望朝廷劄 下邕、宜、融三郡守臣遵守。」
寶祐二年詔以閒田給邊兵之貧困者
按《宋史理宗本紀》,「二年四月辛亥,詔邊兵貧困可憫 閒田甚多,擇其近便者分給耕種,制司守臣治之。」 寶祐五年,樞密院請以戰功論授軍職。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五年,樞密院言「應 從軍職事必立戰功。并隊伍中人曾經拍試武藝。若 訓練官以逓而升者,或年限未及仍帶權字,俟年及 方升正統制。」此定法也。近年任子雜流冒授者,纔無 差遣,便請從軍。由統領至總管,曾幾何時超躐而進。 甫得總管,卻恥軍職。輒稱私計不便,或托父母老疾, 巧計離軍,又以筋力未衰,求差正任,甚非法意。 按《續文獻通考》:理宗寶祐五年七月,詔諸路閫帥司 招填軍額,申嚴占借之禁。
寶祐六年,詔「李曾伯訓練民兵峒丁。」
按《宋史理宗本紀》:六年十二月「丙戌,詔置橫山屯。辛 丑,詔李曾伯城築關隘,訓練民兵,峒丁,申嚴防遏。」
開慶元年詔選精銳赴京以聽調遣
按《宋史理宗本紀》:「元年冬十一月丙辰,詔選精銳招 信泗州千人,揚州拱衛軍千人,安豐濠州各千五百 人,赴京聽調遣。」
景定 年置忠衛軍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景定初,孫 子秀以浙西提刑兼知常州。淮兵數百人浮寓貢院, 給賞不時,死者相繼。子秀請於朝,創名『忠衛軍,置寨 以居,截撥上供贍之』。」
度宗咸淳元年三月壬午荊湖制司刱招鎮邊軍
按:《宋史度宗本紀》云云。
咸淳九年。賈似道奏報招軍額數